我的前半生

作者: 缪章宪 | 来源:发表于2018-10-01 22:21 被阅读46次

文:缪章宪

我的前半生

据说有预言2029年人类会永生。我不信。认为跟当年玛雅预言是如出一辙,是没有根据的戏说。虽然我一直觉得活得长久是我的终极梦想,但人不能自欺欺人,至少要明白穷过一生已经不容易,何必追求永生,在永生里还是过的窝囊的话,不是更没意思么,所以我给自己的终极梦想是活到八十八岁,一来这个数字吉利,二来,这是奶奶去世的年龄,如果有来世,如果有天堂,我希望遇见她老人家的时候跟她说,孙子这辈子没什么大作为,唯一值得骄傲的就是活到了你一样的年纪。我是笑着来见你的。一辈子无忧无虑笑容满面。

既然如此就不该起这么一个题目来述说今天我的一些所谓的个人感悟,但中国男人的平均年龄是72岁左右,中国女性的平均寿命是79岁。看到这个结果,我突然开始敬佩女人了,成年女性每月流血都能活得超过男性这么多,或者你会说男人也流,如果花花公子甚至每天都流,消耗比女性大多了。但我想说,女人怀胎十月,女人生孩子,女人的这些经历和痛苦都是男人无法想象的。

可想而知是上天认为女人的付出大过男人,所以才让女人多活几年。对于这个数据我深信不移,因为任何小说或者电视剧里一家之主总是被称作是老祖宗或者老佛爷的女性。

这个数据是现在生活条件改善以后的统计,可想而知在战争时期或者解放前那段苦难岁月中国人的寿命会更短,中国男人的寿命更是如此。

所以说称自己过了半辈子也绝对不是大话,这还是在不出意外,不生大病,甚至可以说是很幸运的,至少活过七十也算是到了古来稀的年龄。

对于现在大幅度出现的癌症潮来说,安安静静活到七十岁也算是个奇迹,我认为食品安全与工业污染有很大影响,人类在追求物质的过程里也在透支着健康成本,本来小时候能够洗澡甚至喝水的河流里到处充满了刺鼻的工业污染的味道。从前遇见漂亮姑娘都可以看的清清楚楚,一个注视就脸红。现在很难了,因为有雾霾,因为空气里有灰尘,让你无法对她们行长久的注目礼,也无法在迷糊的空气里透过廉价或者不廉价的化学成分超标的化妆品里看到红着的脸庞,因为她们脸上的腮红始终让她们保持害羞的状态。所以我经常对要找女朋友的一些小孩说,你别看她化妆后的模样,你看她素颜的时候,如果对你脸红你就直接求婚,准是个好女孩。如果她对你脸红的时候还在笑那么恭喜你,八九不离十了。

我所在的村庄里,最近几年出现过二十多个癌症患者,在一个不足一千人口的自然村里这个数据是多么恐怖啊。

在最近五年前后走了好几个。这类人里有各种癌症,胰腺癌,肝癌,食道癌,结肠癌,肺癌,胃癌,喷门癌等各种癌症争先恐后来到,得病的人多数在五十岁上下,癌症年轻化,蔓延开来的还有各种消极情绪。有冷漠,冷漠是因为普遍化了,所以觉得生病也是理所当然,大家都得病没什么大惊小怪,如果自己家里人没有得病,就觉得是因为幸运,所以更加认为得病是正常了。

所以地球太可怕了,在有生之年应该好好珍惜接下来的生命,我认为如果要活得精彩,最好还是能够知道自己在哪,想去哪里,然后知道自己走过的路途里到底哪些是值得继续保持,哪些是需要摒弃的。

我的前半生

在我的前半生我做以下总结。

1,脸不红心不跳的爱过无数的女性,这些女性都有一个特征就是爱笑会脸红,她们出现在各种场合,或喜欢文艺,或本身文艺或者混文艺。多数是我认识她们,她们肯定不认识我,她们有些是路上的一次邂逅,我对她们行注目礼,或者我对屏幕上的她们行注目礼。

当然也有认识的,认识的女性里有家人,有朋友,有说过话的,有在网络里说过话的,还有没有说过话的。爱上这么多女性,是我前半生最值得骄傲的一件事,因为我欣赏的男主角之一便是红楼梦中的贾宝玉。

2,读过一些好书,读了三遍《红楼梦》,最近在读第四遍,结合蒋勋的细说红楼,自己也看出一些意思,这个意思就是我要读无数遍红楼梦,这个中文小说的极致巅峰,是我前半生读书生涯里花费最多心思的,甚至超过了学习代数方程式或者化学元素表。

读过四分之一的诺贝尔文学奖作品与三分之一的矛盾文学奖作品,诺贝尔文学奖作品最爱黑塞的《悉达多》,矛盾文学奖最爱的是阿来的《尘埃落定》,因为这两部作品一部让我觉得人生不过如此,还有一部让我觉得人生只是如此而已。

中文作家里读的多的有三毛,鲁迅,外文作家里读的最多的是毛姆,三毛让我感性,鲁迅告诉我理性,毛姆让我随性。

《月亮河和六便士》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小说,因为它我开启了新的人生模式,用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喜欢的事中去,追求最真实的快乐而不是活在别人的眼光里。

3,前半生里没有做出太多值得炫耀的成绩,没有挣到许多钱,最大的成就是前半生里把自己从生下来七斤吃到现在的一百三十斤,在俗世里并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事,如果买房买车也算是一件事的话,那就是在三十岁那年把这个事完成了,并没觉得有什么成就感,也没有改变我的生活状态。

4,前半生吃的最多的应该是红烧肉,但在母亲五十岁那年得了结肠癌以后开始少吃肉,苹果与青菜成为最爱的食物,我大概上辈子是因为被苹果毒死的,所以特别爱吃苹果,有人爱吃榴莲,有人爱吃芒果,有人爱吃西瓜,我独爱吃苹果,对于以上这些水果几乎不尝试,特别是榴莲,无法接受那个味道。

苹果是每天一个,从不间断,从我有能力买苹果开始,一直如此。

5,至今为止穿坏过五双阿迪达斯的篮球鞋,五双耐克的跑步鞋,另外还有一双美津浓跑步鞋,两双李宁休闲鞋,还有许多双说不出名字的鞋。衣服呢每年买两次,一次夏季,一次冬季,每次买两身,其他时间不考虑。

6,住在江阴徐霞客镇南苑童家村(并镇之前是峭岐岐南童家村)三十二年,喝地下水长达二十年,最近十二年喝长江水,长江水里总有一味漂白粉味道,所以夏季以矿泉水代替,一直喝农夫山泉,因为听说有点甜。虽然我从来没有喝到甜。

7,骑坏过一台自行车,一辆电动车,一辆摩托车,那辆本田摩托太子车是刚工作时候花了一万多买的,两年前两百元钱当废铁卖了。今年刚学车,然后开了几个月汽车,总觉得还是摩托车开起来舒服潇洒,原因,一,好停车,二,开摩托时候有一种飞驰人生的快感。三,不费油。油价涨得飞起,据说人民群众喜欢,人民群众喜迎油价上涨。

8,谈过一次两年的柏拉图式恋爱,被两个女孩爱过,暗恋过一个女孩长达十年,出过一次车祸,烧伤过一次,结过一次婚,没有离婚,生了一个女儿,不想生二胎。吵架时候考虑离婚,不吵架时候打死不想离婚。

9,从读过了《月亮和六便士》开始起迷上了书法与国画,未入门,但喜欢,临了欧阳询,颜真卿,王羲之,特别爱的一个贴是圣教序,最擅长的是写小楷。最爱写字时候心如止水,写的开心了也会学着某书家的模样,大喊一声,爽快!

10,写着这样的文字,从小起就喜欢并坚持的事情就是写作,尽管近十年最多时间在做着钢铁裁缝,但总是认为自己也能很好的把文字缝合成句子,然后拼装成文章。写字与阅读是别人眼里最无用功的事,但我眼里却是最喜欢的事,做喜欢的事即便是无用功又有何妨,因为按照结果论,人生的终极就是没有意义。我在在做这样的事的时候心中的肿胀会得到缓解,走路起来不会低头,骂人可以不带脏字。当然最有趣的事是在夏季打球与跑步之后洗完澡,在写上一段文字,然后看上一部小说,那滋味倍爽!

我的前半生不过如此!你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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