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起床,看见窗外阴雨绵绵,秋天的阴凉逐渐消逝了往日的燥热,显得格外清爽。家乡的季节里我最不喜欢夏天,因为夏天的燥热常常让人有一种颓丧的无力感,家乡的春天带着整个冬天逝去后的清新感,万物开始复苏,街道两边积雪也逐渐消融,天气逐渐回暖之后,新树发了芽,枯叶长出了新花,给人一种陶醉般的美丽,秋天的家乡则更多的是雾蒙蒙的感觉,我记得在每年国庆节的时候,每家每户都开始挖洋芋,街道上就行驶着许多的三轮车,老乡们都往洋芋贩子那里卖洋芋,然后用赚来的钱去买煤,从而迎接整个冬天的到来。
我特别喜欢秋天的原因,大概是我在上学期间总是在雾蒙蒙的天气里感觉到一丝内心的宁静,那时的家乡,所有的环境都停止了躁动,当这里的一切只剩下一片辽阔的寂静时,置身在其中会让我想起很多诗人的佳句,比如“空山新雨后,天气晚来秋。”再比如“居高声自远,非是籍秋风。”好像在语文中学的朦胧美在整个秋日跃然纸上。秋天更似一位翩跹的姑娘穿着一身洁白轻衫站立在微雨中,像是戴望舒的《雨巷》中那个撑着油纸伞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
上学的时候我很喜欢学语文,不仅仅是因为语文可以寄托我难以说出的某种感情,更是因为作者可以通过很多景物的描写来寄托他本人的情思,语文中有种修辞手法叫做“情景交融”,说的就是景与情的结合,这种景与情的融合可以让我的感情化作某种情结尽而升华,小的时候我从来没觉得学业繁重过,除了考试时的激烈竞争,我几乎都能在所学的科目中找到一些兴趣,而语文则是我最大的内心依靠。
如今,我还能够写写,依然将写作视作一种兴趣,就是因为,我在读书的那时没有对学业产生厌烦心理,没有因为考试而学习,在这个凡事都讲究回报的环境里,文学是我内心的一隅,可以照见内心的欢乐与光明,我为此深深感动。
很多年之后,我还是没能走出小镇,在大都市待了几年以后,我选择回到了这里,如今,在面对家乡的秋天时,内心涌起的事别样的心绪。
很多人不喜欢这里,说这里贫穷,我与家乡的人也很少交心,我不知道他们说这些话的原因是什么?为什么生在这里的人会嫌弃他出生的地方?此时正值秋天,我坐在家里,在这座很多人认为没有前途的小镇上书写着我的心绪,但是,我也不愿去思考原因,在我看来家乡的秋天就是有着它独属的美。外面不等于美好,人生也不是非要做出点什么才能叫做存在,在我看来没有所谓的成功与失败,所有的得失自在人心。
就像有人行走在沙漠里,就会吟出“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的诗句,而有人觉得大漠就是一片荒瘠的土地一样,美与不美,好与不好都在人心。
这是文学赐予我的心灵,也是家乡的秋天赐予我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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