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期读过毛姆的《月亮和六便士》,囫囵吞枣式噎得慌,委实没整明白。如果不是通过别人的作品诠释,我对作品的理解还真是粗枝大叶,无法弄懂作者创作的真正动机,以及作品高深之道,作者在故事里面真正要传达的旨意。
本来读外国文学作品,就涉及到复杂的人名地名,就有些磕碜啊!如同古文学那般不怎么讨喜。啃一本书需要如牛吃草一般反刍,用笔标识清楚,或者再写一遍名字,理理头绪,如是这般操作,读一本书耗竭好多时间。
为了能持续性精进,能让文笔更成熟,逼迫着自己开始大量输入,我买了40本书,从源头死磕写作,希望有一天能够完成一部婚姻家庭题材的著作。无论结果如何,我都希望一切都能得偿所愿。
这不,从友友们的书评中发现了毛姆的第二部大作。兴之所至,心向往之。翻开书页,饶有兴致地阅读起来,发现还真是不错的表达。里面特别分析了阅读要是能够可以快乐,让其变成为一种享受,就真的是阅读主场,赋能人生。唯有热爱,方能打通关节,这也是真正意义上为你所用的高效阅读。
目前更新到名著导读啦,从一部作品里面发现作者的行文风格,语言契机,个人创作格局个人写作视域,以及创作背后的人生图景,作者慢慢跟你絮叨,煞是不厌其烦。
不知道外国人有没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的类似英文表达,我觉得毛姆的操作,委实就是超大容量走起,涉略名著之广泛,是真正意义上的写作人,参透生活很透彻,观察生活很有洞察力,以至于他能把人生把生活用极其纯熟的语言精准有序地表达出来,产生雷霆万钧的气势,实在是堪称高人。
这其中有他纷繁复杂的家庭背景,还有他漂泊辗转的流浪历史,还有他敏锐聪慧的写作触突,成就了他丰厚茂盛的写作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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