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读完余华的《许三观卖血记》的最后一页时,在我脑海里一直萦绕着“一盘炒猪肝,二两黄酒,黄酒温一温”,这是许三观每次卖完血以后去胜利饭店必点的酒菜。
在那个疯狂的年代里,大跃进-人民公社-大饥荒-文化大革命......活着本身就是不易的事情。每个人为了活着,都在竭尽全力,只是各自的方式不同。书中有个很有意思的地方,值得细细思考,就是许玉兰的前男友何小勇和老公许三观的对比。
许玉兰在认识许三观之前与何小勇交往过,两人还发生了关系。后来许玉兰嫁给许三观生了大儿子一乐,其实一乐是何小勇的崽。尽管何小勇心知肚明,尽管一乐曾经哭着跪求认爹,何小勇却从不敢承认,并且恶言相向,算是从头渣到尾了。相比之下,许三观在知道了帮何小勇白白养了九年的娃时,心中十分不爽,也曾抗拒过,但他与何小勇截然不同,为了给一乐治病差点丢了命,小人物的肩膀上扛起了家庭的重担。
卖血帮助了许三观度过了人生中很多艰难的时刻,在许三观十二次卖血经历中,可以看出许三观是一个憨厚善良,勇于承担家庭责任,珍惜亲情并敢于承认错误的真男人。
第一次卖了血,有了钱和许玉兰结婚,
第二次给一乐打伤的方铁匠儿子医治,
第三次和林芬芳睡了过意不去买东西,
第四次遇到大饥荒,卖血给家人吃顿好的,
第五次给一乐下乡找机会抽掉回来,
第六次请二乐的领导吃饭,
第七到给一乐筹钱去上海医治肝炎,
第八到十二次许三观在去上海的路上一路卖血给一乐筹医药费。
许三观是憨厚善良的,尽管当了十三年的乌龟,还是带着一乐给心里憎恨了无数次的何小勇(一乐亲爹)喊魂,在他死前尽一份力。
许三观勇于承担家庭责任,从他的卖血经历中,几乎都是为了妻子孩子的生活,温饱,治病...尽管他知道隔三差五卖血对身体不好,甚至可能抽血抽死,但是为了这个完整的家,他没有丝毫怨言。
许三观是一个珍惜亲情的人。在文化大革命时,许玉兰被批斗是个皮鞋,三个儿子都嫌弃她,只有许三观对她不离不弃。明知道一乐不是自己的亲儿子,对一乐比亲儿子还好,去上海的路上为了给一乐筹医药费差点没命。
许三观敢于承认错误,第三次卖血是睡了林芬芳心中愧疚买了一堆东西送她。许玉兰被骂破鞋被儿子看不起时,他敢于在儿子面前承认他也犯过同样的错误。
从许三观的家庭中,原本以为只是夫妻结婚生子的故事,没有爱情。而恰恰相反的是,在夫妻共患难共享福后,在日常琐事中渐渐产生了爱情,平淡到变成亲情。许三观对妻子的不离不弃,许玉兰在三个儿子嫌弃许三观时,彻底发怒,并带他去最喜欢的胜利饭店。
每个人年轻的时候总会因为冲动而做出选择,幸运的人最后是Happy Ending,而不幸的人可能会用其一生去弥补冲动而犯下的错误。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一个人的品质是可以通过长期交往中观察出来的,靠谱的品质应该是像许三观这样:善良、有责任心、懂得珍惜和平等,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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