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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系列】《孟子》(梁惠王下)第八节

【浅析系列】《孟子》(梁惠王下)第八节

作者: 霜月洞天 | 来源:发表于2019-03-01 13:45 被阅读91次

此节其实就是在探究人于家庭中、社会上的“身份”问题对一个人的发展之重要性。

夏桀与商纣共同拥有三种身份:

第一、人类(基础身份)

第二、君王(职业身份)

第三、一夫(发展身份)→因此身份而后被讨伐终结。

如今,百姓依旧拥有一定数量的身份来让整个人生完整:

第一:人类(基础身份)

第二:父母、子女、兄弟、姐妹、朋友、师长等(生活身份)

第三:事业(职业身份)

第四:除以上三种外(发展身份)

注:基础身份与生活身份亦可统称为个体(初始)身份;职业身份与发展身份亦可统称为社会身份

引申1:我们拿着个体(初始)身份走进社会(个体身份是以儒家仁义礼智信作为基础的),正因为我们拥有这样的身份,从而能够保证己身在走进社会之前拥有纯良的性格、人品与修养等(“一夫”理应是走不上真正的社会的,也无法长期拥有社会身份);在步入社会后,社会的导向与属性也能够被完全的定性,从而使得我们有一个较好的发展环境。

引申2:要想长期拥有社会身份,一定要遵循个体身份,不能做出背离这身份的事情。哪怕本是纯良之人,若是在社会身份中做出了违背个体身份的事情,也会遭到社会的唾弃。另言之,哪怕某个人为民谋过福,但也重重地伤害过人民,这个人依旧会成为众人的讨伐对象。

引申2.1:要想长期拥有自己喜爱的社会身份,亦不能做出违背当下身份的事情,一旦相违背,他就无法再在他喜爱的身份中继续下去了。

换言之:①、人不能做出违背人性底线的事情。②、人不能做出背叛自己所热爱之物的事情。否则,都会成为“一夫”,被讨伐与唾弃。

反言之,人要想在家庭与社会上立足,就必须做到与身份相称之事:对于个体身份而言,就必须做到仁义礼智信或情恩礼智善;对于社会身份而言,就必须遵循社会准则(人道主义准则)来做事。

引申3:社会身份不该盖过个体身份,否则会被动或主动引发人性弊端。即,交友或恋爱变成了与其之“外絮”(社会身份)相交,不免有什么目的或是非分之想。其实,所有的“外絮”都是由“内絮”(个体身份)所创造的,交友或恋爱势必会走入他人的“内絮”,若是被“外絮”所迷惑,往往会步入深渊而无法自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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