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一提达尔文,就变拉马克
一提到自然选择和进化论思想,很多人立马就想到小时候那个非常励志的故事。
在遥远的非洲草原,羚羊每天早上起来所想的第一件事就是“我必须比奔跑最快的狮子跑得还要快,不然我就要被吃掉。”,与此同时,草原另一端的狮子也醒了,映入脑海的第一个念头便是“我必须追赶跑得最慢的羚羊,否则我就会饿死。”远方,朝阳初生,羚羊和狮子开始奔跑起来。人们对于达尔文进化论最大的误解就在这里,认为羚羊自因为跑得越来越快,是因为每一代的羚羊都在不断地超越种群的奔跑极限,逃避狮子的捕食,最终得以生存。

同样的,长颈鹿为了吃到高处的树叶,一代代不断伸长脖子,才成为了今天动物界的长脖子冠军。诸如此类的例子,其实都不是支撑自然选择思想的,恰恰都是我们中学课本上熟悉的“拉马克进化论”中【用进废退,获得性遗传】的思想。如果按照这样的思想能够解释物种进化,那么,博尔特的小孩只要一出生就具备闪电的奔跑速度?健美冠军的后代个个都是肌肉男?很明显,没有吧,至少并不能解释大多数例子。

其实,这是人类直觉思维的一种误区,或者说缺乏系统性思维所导致的一种认识误区。从达尔文的进化论思想出发的话,对以上这两个现象是这么解释的,刚开始非洲草原上的羚羊并没有跑得那么快,某一次偶然的基因突变导致了羊群中的出现了一些后腿肌肉稍微发达的后代,在与狮子的斗争中,它们跑得比种群中最慢的羚羊要快一丢丢,没有被狮子吃掉,跑得快的羚羊由于生存优势,其突变基因被保存了下来,长此以往,每一代的羚羊后代中,跑得更快的羚羊获得了更大的生存概率,羊群的整体奔跑速度就渐渐变快了。
②进化的动力是来自种内竞争而不是种间竞争
法国生物学家于1809年发表《动物哲学》,形成了【用进废退】和【获得性遗传】的理论基础,认为这是生物产生变异的原因,并且这种后天不断强化的能力能够遗传给下一代。在拉马克的眼中,羚羊之所以跑得越来越快,是因为后面有狮子在追赶,为了生存,必须不断跑得比狮子快,才能得以生存。物种的进化来自种间竞争。

达尔文在1859年出版《物种起源》,形成了【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进化论基础,认为物种内部产生变异,在外界自然环境的选择下,生存竞争中更具优势的物种得以保留和延续。在达尔文的进化论中,羚羊的物种进化并不是由于外界狮子的影响,而恰恰是羚羊群中每一代产生微小的变异,而某些变异的物种恰好能够获得比其亲本跑得更快能力,因此获得了更大的生存几率。进化的动力来自物种内部的竞争,而非种间。
而单从羚羊生存的环境条件来讲,狮子只是其中一个因素,气候突变、地壳运动等等都构成了其外部生存环境,哪些变异之后的羚羊能够获得更大的生存几率,其基因就能够延续下去。
其实,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并没有完全否定拉马克进化论,反而把【用进废退】理论作为其学说的补充:用进废退的效果有时候往往强化了物种中某个变异种的优势,使其更加适应变化莫测的自然环境。

③优胜劣汰,适者生存,不是“强”者生存。
这也是人们误解自然选择的地方:认为越是高级的物种,越是强壮的物种,其越能够存活下来。其实,自然选择留存下来的是最适应的物种,与其是否高级与强壮无关。曾经称霸地球的恐龙灭绝就是一个例子,陨石撞击引起的环境聚变就让在当时堪称最高级的物种荡然无存。回到现代,在疟疾高发的非洲大陆,带有镰刀型突变基因的人往往能够获得存活下来,因为,该基因型的突变能够有效抵御疟疾,反而增加了生存几率。
看到这里,我们需要来个和菜头一样的禅定时刻:还记得家里厨房卫生间那只“打不死的小强”吧,别看人家不发威,万一地球核爆,凭借超强的生存适应能力,一下子就当家做主啦。
参考资料:
1·《物种起源》——译林出版社
2·《郑也夫·社会科学50讲》——02和03讲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