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里,是一位孤儿,母亲生下他就去世了,父亲在他十二岁时也撒手人寰,只留下他一个人孤零零的在这个世界。幸好他爸爸有个善良的朋友尼尔森抚养他长大。他的经历让他养成了沉静,内敛的性格。
在大学期间,他参加了战争,成为一名飞行员,并和一位叫“馅饼”的小伙子建立了深厚的友谊,他虽然是个冒失鬼,但是在空中飞行的时候沉着又谨慎,常常保护拉里。在一次飞行任务中,一架敌机袭击拉里的身后,反应迅速的“馅饼”像闪电一样冲上来打掉敌机,拉里安全了,可是馅饼脸色苍白,躺在地上死了。
拉里很难过,也很迷惑。他在想人活着到底是什么?于是他疯狂地看书,他看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试图通过心理学解决他的疑惑。
他为了看书,中午都不用吃午餐,在图书馆一待就是一整天,别人给他介绍工作,他断然拒绝;女朋友和他谈结婚的事儿,他却说要去巴黎游荡,其实他所谓的游荡就是看书。
到了巴黎,他住在别人看来又脏又臭的小房间,就是因为这里离国家图书馆和巴黎大学近,同时还学习希腊语。他一直在刻苦地读书,每天读八个或十个小时,有时去巴黎大学听课,他把法国文学中的重要作品都读过了,他也能读拉丁语的著作,至少是拉丁语的散文,就像读法语作品要容易希腊语对拉力来说要难些,但是他有一个很好的老师。
他认为读书可以获取知识。但在别人眼里,这似乎并没有太大的实用价值。拉力觉得读原著更让人激动。
读书让人觉得富有,精神上的满足。阅读让莉莉看到了,在他面前也展开了辽阔的精神之地,他们在召唤他,他渴望去那里走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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