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内特,在这部书中,可以说是除波洛之外,当之无愧的主角了。她有一个非常聪明的大脑,精明干练,处事周到;她有着非常漂亮的外表,倾国倾城,毫不为过;她还继承了一笔庞大的财产,足以保证她一生富足,尽情做自己想做的。
琳内特就像是一只高贵的仙鹤,骤然降临在鸡群中,收获的必然是羡嫉妒恨。羡慕她的条件,嫉妒她的条件,更怨恨她的条件。正是这样的酸葡萄心理,才有了后面悲剧的发生。
有句话叫,不遭人忌是庸才。这固然是有一定的道理,但却忽略了那些嫉妒的人的心理。
人天生是种自私的生物,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总是做主,已经习惯了俯视众生、掌控一切。突然,在他们的身边降临了一种特殊存在,让他们只能仰视。这对于他们,不啻于自己的“天子威严”受到了挑战。
为此,他们必然会采取果断措施。方法有二:第一,让特殊成为平庸,这样他们就又可以俯视一切了。这方面的例子是温德尔沙姆勋爵,他想着娶琳内特,让她打理他的庄园。第二,毁灭掉特殊,特殊之所以特殊,是由于不一样,既然如此,不如去掉这种不一样,一切都还是原来的样子。有这种想法的是西蒙,他想的是杀死琳内特,继承她的财富。
所以,你看,鹤立鸡群是一件多么危险的事。为解决这一困境,鹤能够做的,要么是自甘堕落,让自己成为鸡,要么是展翅飞翔,寻找同类。而且,特别注意,不要试图以鹤的身份去和一群鸡和解,那是比对牛弹琴还糟糕的事情,随时会面临未知的危险。
鹤立鸡群的滋味确实不好受,就像琳内特的处境一样。她说她的周围全是敌人,这不是没有道理的。
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本身一只鹤立在鸡群中,就是错误的,鹤应该和鹤交流。同样,为了更高的追求,为了摆脱平庸,每一个不甘平凡的人都该努力向上飞翔,与其在鸡群中耀武扬威,倒不如翱翔于九天之上。
读《惨案》②:鹤立鸡群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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