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看了毕飞宇的长篇小说《玉米》,共三部分。玉米,玉秀,玉秧。可以说前两部分是关联紧密而且作者笔力很劲写就的,玉秧部分和前两部分严重脱节,主角已然变成师生恋的另外两人。先来说说玉米家的故事。玉米有个村支书父亲,在村里到处睡别家女人,睡到一家现役军婚的被双规了。玉米家落魄了,墙倒众人骑,两个妹妹被轮奸。玉米原来的相亲对象也不要她了,她为了给家族争脸面,嫁给镇上高官做补房。玉秀就是被轮奸的妹妹之一,在王家庄待不下去了投奔玉米。结果被高官前妻的儿子强奸怀孕了。自杀两次最后还是把孩子生下来却没看到一眼,孩子就被玉米送走了。最后一部分玉秧里再没有出现玉秀的一个字句,但我很想念她。想知道她和她的孩子究竟怎么样了。
有时候我不知道作者是不是故意写成这样的,把女人的贞洁推到极其重要的地位,把男人的权利写成女人的依附。书里尽是我最不喜欢的三观,我在想作者是在讽刺吗?1970年的乡村真是这样吗?玉秧部分是故意写偏写散吗?
男作家写女人,透着几丝狠辣。他说“狐狸精的弱点就是懒。”“这个女人肉里没有骨头,躺在那里会发电。”但是终究隔着一层,戳不进女人的心里。和写《推拿》的毕飞宇不一样,后来他冷峻不失温暖,而这本早期的《玉米》简直是在碾压女性,扭曲女性。女人不是这样的阿!我在看的时候就在心里想。
所以这本书满分十分我只能给四分,语句是相当出彩的,每个想法每个场景都那么有张力,我甚至会想他怎么能写出这么好看的句子。尤其是第一部分玉米,我看起来就放不下。但是思想立不住,男性人物刻画不到位,女性思想又被肆意扭曲,实在扣分。还是你真的想告诉我那时候女人只能那样活?但不可否认的是读完我脑海里对玉米的形象有了很深刻的印象,可能是她的优秀,护母和故作老成让我有很深的认同感吧,作者没写出玉米的暧昧和柔情,后半段还物化了玉米。而对于玉秀这样拎不清的角色,作家带了深深的爱意去写,很容易让读者也爱上这个角色的。尤其是最后戛然而止,玉秀把这个隐秘的孩子生下来了却被告知孩子死了丢掉了,她还执拗地想看一眼。我的心碎了一地。
最后以小说里的一句话结尾:每个人都在犯罪,每一个都是罪犯,谁也别想置身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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