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过27,人生蹚了小半程,没到阅尽繁华写满沧桑,但也不少坎坷涟漪,酒肉不少穿肠过,姑娘没少身边睡。睡过的姑娘,有温婉细柔如缕微风,摊在耳边细腻的娇喘,让人没了意志;有膀大腰圆如鼎笨钟,压在身上气喘不宁。青春期,一头扎进肉欲中,无法自拔,心心念念的每天都是飘在脑海里的胴体,没有明白爱情该有的样子。
爱情该是什么样呢?天长地久?你请我侬?吃完碗里热汤,滚上家里床单?不记得是在谁的书上看到的文字:如果你真的喜欢那个女孩,那一定是你第一眼看到就想要睡的人。所以当时的我,完成沉浸在这个理念下。喜欢的姑娘,貌美如花,身材旖旎,音色撩人。我喜欢她的时候,会因为她喜欢300一包的紫金玫瑰,而不惜花钱博她一笑,尽管还是个伸手问家拿钱的学生;我喜欢她瘦一点,腿细一点,在我朋友的眼中永远是一个光鲜美艳的人,于是我会让她节食,为她花钱打扮,要求她长成我喜欢的样子;我喜欢她飘在肩上的长发,让我窥见明朗春风的模样,于是我会不让她剪掉头发,做一个清爽干练的女孩,要活成我喜欢的模样。学生时代的爱情,是美好人生的开始,我们多半应该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接触到自己的另一半,未必能相守白头,但一定是种下了爱情的种子,觉得牵了手,以后就是我陪你走。嬉笑吵闹,都是吃着糖纸也觉着甜。
一年前回想,应该还是这个样子,觉得自己谈过恋爱,只是爱错了人,会错了意,最终都是别人的错。一年之后,人生过了一座山,工作有了起色,生活有了改善,从听命号令的角色滚爬成了对别人发令的角色,开始真正学会与人相处,与人为善,与己心安。这时候回过头去看爱情,开始看清了爱情该有的样子。原来我并没有谈过恋爱,不会爱人,也不会爱自己。我把自己包裹得很紧,在友人面前,希望伴侣光鲜靓丽为自己衬来光辉。在女友面前,极尽美辞,用钱维系着很虚弱的感情,她们欣然接受,我乐此不疲。我以为我真的喜欢她们,初时关爱周密,悉数用尽,觉得眼里的她一切都好,我应该只是看到了自己喜欢的模样;等到认识了真实的她们之后,又会抱怨不满,怎么你变成这样,最后没有和解,无法包容,只得分手结局。期间争吵,多半无法看清自己的缺点,被她一骂,恼羞成怒,觉得她不会体谅。记忆深刻的一段,也是谈得最长久的一段。那时的我任性孤傲,认为无法和这个世界相处,无法冷静下来看待自己。她陪着我一起度过了一年多,没有灯火下的情话,没有月色下的缠绵,连下课操场上的散步时光也零星可数,她依然陪着我。最后分开了,她对我说了一句话,她说,你连自己都不会爱,为什么要爱别人。
爱情该有的样子,该是学会了爱自己,才能去爱别人吧。如果两两相爱,应该是接纳对方的缺点,学会感同身受吧,喜欢她喜欢成为的样子。爱情该有的样子,应该是两盏清茶,一针坐毡,两人相拥,夜月通明。得一人,牵手相约,伴风随月,依旧喜欢她明朗的长发,温婉动人。斗嘴但不伤和气,关切但不啰嗦,爱有间隙,留有余力,和美绵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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