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现在很热的“摆地摊”,想想我也曾摆过地摊。
话说摆地摊,在广东方言里又叫“走鬼”,由几十年前的香港传过来,意思就是,摆地摊时,城管一来,立刻抓起自身货物,逃为上策。
我做“走鬼”是在08年。那时大学毕业还不到一年,已经搬了三次家。第三次搬到五山的岳州路,华农附近,与其他4人合租,挤在一栋公寓9楼的小小三居室里。
我和同乡一位女孩同住一间房,600元租金平摊,每人300元,其他包括床、柜、桌等都平摊着用。
尽管挤了点,但我很满意,毕竟那里交通、生活都很便利,我每月花区区三百块,住到了地铁上盖的房子。我是这样安慰自己的。
自从离开学校后,我对吃的住的就不敢有过多奢想,基本上能住的就行。像我这样来自五线小城、出自农门、没有背景的普通女孩子,注定不会有开挂的人生。至于能不能在大城市里站稳脚跟,我压根不敢想,只能硬着头皮生存下去。
冬天到来,我刚换工作不久,虽然亦可称作白领,但工资着实寒酸,每月都是月光族,加上快到年末,心里发急,心想过年回家,身上总得有点钱,于是想尽办法省钱、赚钱。
同住女孩是位服装设计师,她说起不少在十三行或白马的做服装批发的老板,很多都是摆地摊一步步起家的。
我听了头脑一热,就和她合计,不如我们利用周末摆地摊去做一名走鬼吧!
说干就干。我们去十三行批发了一些可爱风的毛毛拖鞋、配饰、围脖及手套等用品。对此我们讨论过,认为应该还是女生的东西易卖易销。
我们在周末,华灯初上时分,扛着货物来到龙口西一条热闹的街道,那里早已有不少走鬼“驻点”。
我们没有找到最佳位置,只能硬着头皮挤在一个卖皮具的摊旁,引来他明显的不满,但我们顾不上。
学着别人的样子,我们将毛毛鞋摆在地.,手上、脖子上则挂满各式围巾,像一个会移动的木偶。
一开始,我们像干着一件了不得的事一样,兴致十足,顾不上寒风吹得脸生疼,对着路过的行人喊道:“靓女,买双毛毛鞋咯,15文一双……”
很快,我们卖掉一双鞋子和两件围巾,也悟出一些门道——会停下来看我们的东西的人,多是一些与我们差不多的、穿着打扮普通的年轻女孩,或一些寒酸情侣,至于那些“看上去很贵”的女人,我们连开口都不太好意思。
印象很深的是一对情侣,女的打扮土气,妆画得很浓,男的一头黄发,长相有点凶。看到我们叫卖,女的停下来,拿起一双兔子造型的毛毛鞋,问男的可不可爱。男人却一脸不耐烦,嚷着不好看,贵死了,拉着女人走了。女的一脸想买又不敢的样子,回头好几次。
我们一起骂了那男的很久。突然,身边骚乱起来,前一分钟还在与路人讨价还价的小贩,一下子卷起货物,一溜烟地往各个方向窜去。
我和小伙伴目瞪口呆,后知后觉地意识到是城管巡逻来了。我们也赶紧抓起货物躲起来。
算起来,那晚我们一连躲了城管好几次,开始是新鲜,接着觉得烦,因为躲一次,重新再出来摆一次,热情不由得减了一分,停下来看的路人似乎一次比一次少。
我们自信拿的货的款式是最特别的,女孩子应该都会喜欢,但事实上,一晚下来,也没卖掉三分之一,与我们原先的计划相去甚远。
接下来,我们又摆了两个晚上,也没把所有的货销掉。原来摆地摊也这么难啊!我们不禁感到沮丧。
“你们不像摆地摊的,一看就知道是过来玩玩的。”旁边一位卖小饰品的女人道,她穿着薄薄的外套,在寒风呼啸的街头却没丝毫畏缩,周围的小贩大多都她这副神情,从从容容,招呼路过行人,被拒绝也是面不改色,城管一来,立刻窜走,城管离开,又闪回,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反观我们,大衣围巾手套帽子,裹得严严实实,被城管一赶,沮丧、挫败感加倍。
我们到底还是没办法融入这个圈子,尽管我们不停地告诉自己:你与他们没什么两样,甚至比不上他们。
最终,我们决定停止,因为累,因为几天折腾下来,赚的钱还没花出去的多。
一次失败的摆摊便这样结束,折腾了一阵,但钱没赚到,不过总归认清一个现实:我们不适合干这个。
至于赚到一份剩下来的货物怎么办?我们瓜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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