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菊》是唐代诗人李商隐创作的一首五言律诗。这首诗托物言志,以菊花自况。
唐文宗开成四年(839),李商隐通过吏部考试,释褐授官,做秘书省校书郎,但他在秘书省仅仅几月就被调到地方,担任宏农县尉(今河南省灵宝县)。到任不久,又遭受一次打击,因为他把狱中死囚改判活罪,触犯了观察使孙简,被罢官,正碰上姚合代孙简任观察使,又要他还任。李商隐和姚合关系不错,但他内心深处对自己屈居县尉一事,始终不快,不甘久居,一心想入朝任职。开成五年(840),他的岳父王茂元入朝为官,他便告假携眷到长安居住,以求汲引。此年九月四日,为谋求新的出路。他又辞去宏农县尉。到唐武宗会昌四年(844)。在杨弁之乱过后,他又移家永乐(今山西芮城县)。他自述此时自己“遁迹丘园”,“前耕后饷”,“渴然有农夫望岁之志”。这首诗即作于此时。
这是一首借物抒怀的诗。虽然诗中写到陶渊明,但根本点则不是田园。而是借菊寄托自己渴望入朝的期望。通观全诗,诗人状物新奇,引典自然,锐意中有伤时,哀婉里有进取,大有孤芳自赏之意,绝无叹老嗟卑之嫌。
诗一开头,先描绘菊花那可爱的姿色,“暗”“淡”二字的重叠使用,便生动逼真地刻画出紫色菊花那淡雅的风姿。次句描写黄菊,“融融”这两个字使颜色如有温度,诗人在视觉里获得了触觉的感受。看到那金黄色的菊花便有了一种温暖的感受。由此可见诗人体物之精微。“冶冶”状其明艳柔美之态。
第三句诗则把菊花颜色的描写引申了一步,称之为“陶令篱边色”,把眼前菊花的地位抬高了。陶渊明于百花之中最爱菊花,正是他首先把菊花的地位抬高了,而李商隐在此处称他所见之菊有“陶令篱边色”,意即同陶渊明东篱下的菊花一样美,足见他对菊花的爱赏程度。后句描写菊花之香,也以典故出之,称之为“罗含宅里香”。诗人此处说他所见之菊有罗含宅中菊花一样的芳香,这便更加抬高了它的地位。李商隐此处引出陶令菊和罗含宅里菊主旨不在菊花本身,有以这两个人自况的一面:陶渊明不肯为五斗米折腰于乡里小儿,遂辞官归隐,闲雅悠然地“采菊东篱下”,罗含致仕却还归本乡,甘居茅屋,托身有所。而李商隐此时辞去了弘农县尉,居于家中,流连山水,形式上与两人是有些相似。不过李商隐此时这点“隐”气来得很勉强,他骨子里渴望的不是充满菊香的篱下或宅里,而是朝廷,梦寐以求的是入朝为官,这从后面四句诗中完全可以看得出来。
五、六两句明里继续写菊,暗里则有所寄托。前句写出秋菊傲霜的品格:秋菊开在寒秋,不过正是这风霜高洁之时,才显示出它的独特品格。后一句诗人借菊写出自己内心的隐忧,“怯残阳”即害怕夕阳西下,黑天到来,此处别有寄托。李商隐虽屡遭挫折,仕途失意,但这并不能使诗人彻底失望。但是他实在担心时不我与,光阴迅速。多少有些迟暮之感。
最后两句诗字面上把菊花人格化,表明它希望被浸在金杯之中,被送到白玉堂上为贵人所用,而实际上表现的是诗人期望入朝做官的心绪。金鹦鹉是金制的状如鹦鹉螺的酒杯,泛指以菊花浸酒;白玉堂指豪华的厅堂,喻朝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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