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走过很多地方,却又好似在原地转圈。我眼里的那些风景都变了模样,它们用狂热亦或唯美的景象时刻提醒着我你不在我身旁。不论走到哪,都不再是因为谁而爱上的那座城。
我是个孤儿,记不清是在我几岁时就被迫搬到这个小瓦房里了。在一排排小瓦房的尽头有个围墙,围墙另一边是个对那时的我来说很高大上的房子。刚搬过去那会儿小朋友都不爱搭理我,我只好每天搬几块砖头放在围墙边上,踩着砖头朝里望。
那是我第一次和余鹤见面,围墙上绿油油的青苔卷着泥土的清香,阳光正好被楼房遮住一半,留我一片阴凉。我一如既往地伸长脑袋向里面张望,而他刚好打开了二楼的窗。忘了我和他后来是怎么认识的了,是因为他主动递给了我一颗糖, 还是因为他太过清澈的目光。
孤儿院是没有人会供我们去学校的,所以我们大部分时间都只有在瓦房里打点杂,等待他人的领养。但是不管我还有哪块空地没有扫干净,我都会踩着时间到围墙外头等余鹤放学。大抵只有在这个时候这条寂寥的小道才会渲染上小孩的笑声吧。我坐在一块板砖上, 望着那些背着书包打闹的人,他们偶尔会侧目好奇地看我一眼,不过一般都离我远远的。可能是因为我身上太脏的缘故。夏天的黄昏是一天中最舒服的时候,小路被染的幽黄,倒是多了股令人安心的韵味,他踏着黄昏的温暖而来,对略煞风景的我笑出了两个酒窝。丝毫不嫌弃地蹲在我身边。
“陈二陈二!喏!我在学校被表扬的时候发的糖,我给你留着呢!”
他曾经问我叫什么名字,我说我也不太清楚,但是这里的大妈都叫我辰儿。他便挥舞着幼嫩的手特别骄傲地说“这个我知道啊!陈二,陈二,‘陈’是你的姓,‘二’是你的名!我们老师是这么说的。”
我懵懂地点头。两个小屁孩就这么隔着一个高高的围墙,各自踩着块砖头,努力露出自己的小脑瓜让对方看见,却笑地那么欢快。每当余鹤不去学校的时候就会陪我玩。院子里的大妈不允许我出去的话,他就笨拙地翻墙进来教我写字。
有回他翻墙的时候不小心挂住了衣服,慌张的他手忙脚乱地从墙上摔下来。我看到他膝盖流血了,我知道流血有多疼,我想给他呼呼,但又怕弄疼他,只好在旁边哭了起来。
他一把捂住我的嘴,眉头紧皱地让我别哭,会把大妈叫过来。
我吸吸鼻子勉强止住了眼泪, 他就笑,笑着说,没事儿,我以后肯定把技术练好了再来, 保证不会再吓到你啦!
那天晚上他穿着件破了个大口的衣服回家, 我就在围墙那儿一直盯着二楼橘黄色的灯,直到那里传来了大人生气的吼声和余鹤的哭喊声,我才哇哇大哭地去找大妈。
大妈不知道我为什么突然就哭了,我将她拉到围墙边,不停指着余鹤的房间,大妈不懂,只觉得我很烦,便骂着拖我回去。
后来我们都在慢慢成长,他快十四岁了,认识的朋友越来越多。这里的大妈也因为我长大了不少而给我加活儿。我已经很少像以前一样到外面去等他了。一是因为要干活,二是因为他身边那么多人,而我又那么脏,再牵着他的手叫着“哥哥”,说不定会让他难堪的。有时候我会怕他是不是忘了我,所以每当他出现在院子门口的时候我都会特别高兴。几乎是立马甩下了手里还未洗干净的衣服跑向他。
他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你胳膊上的伤是怎么回事儿?”我顺着他的目光看了看手膀子上的爪印,“和别人打架弄的,他抢我碗里的鸡腿。”
他哦了一声,便拉着我自顾自地往外走。
“我们去哪!”
“去街上。”
“去街上干嘛啊?”
“哼,吃肯德基。”说完还歪了歪嘴:“吃鸡腿,多吃几个,骨头留着。回去喂狗。”
院子里很少能吃到一回鸡腿,所以对我来说鸡腿可能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他拉着我到前台,算了算自己的零花钱,买了三个,都给我了。
他说他不爱吃这玩意儿,油炸的,吃了长痘痘,就没有女生喜欢他了。
我问他,有很多女生喜欢你吗?
—当然了!我以后可是要当校草的!
—校草是什么?
—就是有很多女生喜欢的那种人。
—余鹤哥那么好,肯定能当上的!
—哈哈哈快吃吧你。
我下次再也不吃鸡腿了。
再大一点儿后,我被大妈带到一个地方打临时工,勤快的话一天能挣个几十块钱。我在那儿被迫学会了与人打交道,学会了讨好,学会了爱干净,学会了很多事。那时候余鹤已经高中了,听大人们说高中生活都很累。于是我在每天晚上把钱交给大妈的时候偷偷留了几块,我想给余鹤买支笔,他写的字是世界上最好看的。
那天我向老板娘请假,老板娘很喜欢我,问我要去干什么。我说我想去买笔。
我看见了,我看见她望着我的目光里含着几分心疼。但是那时候的我假装不懂。
她问,辰儿是想要读书吗?
我想了想,冲她点点头,她和蔼地揉了揉我的发:“你哪来的钱买笔啊?”
我一五一十地把我偷偷藏钱的事说了,只是改变了买笔的意图,顺便添了点儿油加了点儿醋,配上了一个略带隐忍又控制不住向往学校的表情,意料之中的,她没怪我。还多给了我点儿钱,亲自带我去选笔。
我也没骗她,因为余鹤在学校,所以我也想读书。
由于之前余鹤翻墙受伤的事,为了不再让他受伤,我自己学会了翻墙,各种墙各种翻,爬树都在行。那时候我信誓旦旦地对着树说:“下次换我翻过去找你!”却被大妈指着鼻子骂了很久的“野小子”。
此时我看着学校操场后面混着玻璃的水泥围墙,心里竟然生出了一丝兴奋,挂着树枝三两下跳了进去。还没来得及好好感受一下这塑料地板是硬的还是软的,双脚却先运动起来,带着我在学校里似无头苍蝇一般到处乱窜 ,心里虽默念着“初三二班,初三二班”,但久久未曾找到,可是我一点儿都不失落。
我喜欢在学校里狂奔的感觉。
等我冷静下来,好好问学校里的人,找到余鹤时,他正在操场打球。汗水随着他的发丝被甩了出去,松垮的球服被风扬起,里面的白净的皮肤忽然暴露在阳光下,泛起点点晶莹。
我隔着半个球场冲他扬起了手臂,那声“鹤哥”还未喊出口,一个清脆的女声便响了起来“啊啊啊!刚刚那球好帅啊!余鹤你简直太厉害了!”
余鹤看向那个女孩,随意撩起身上的球服擦了擦汗,笑出一股比阳光还暖的味道。女孩上前递水,又将他撩着球服的手放下,用自己的小毛巾为他擦汗。而他伸手十分溺宠地揉了揉女孩的头。
那个瞬间我仿佛又回到了那个融不进周围的世界,只能蜷缩在板砖上的时候。默默捏紧了手里的钢笔,我忽地生出一股不爽之意,将笔往兜里一塞,头也不回地出了操场。
在关键时候失去了找他的念头,我便只好在学校里瞎转悠。用学校充满青春的气息来净化自己心情的途中,我被几个叼着烟头的小混混叫住了。
“嘿!哪班的啊小子?”
“干嘛?”
“问你哪班的。”
“哪班也不是。”
“嗬,找茬呢?问你话就好好回答,这算什么意思?”
我特别感谢他们在我心情不怎么好的时候来招惹我,毕竟在孤儿院打架没有和这些拉帮结派的人打架过瘾。
身上挂了些彩,但是心情舒畅,我嘿嘿笑了几声,对着那几个打不过还要做出一副“你小子完了”表情的人喊道:“想出去?”
那些人愣了一下, 明显跟不上我的节拍。我起身拍拍身上的脚印,理了理衣服,道:“想出去就跟着我,今天心情好,带你们爽一下。”
事实证明那些三脚猫太没用了,翻个墙还需要我出力把他们整出去。出去后他们的衣服多多少少都被挂到了点,我倒是挺喜欢他们被玻璃挂到的样子。
从那之后,他们都叫我辰哥,还将我介绍给了学校里的其他社会人,莫名其妙的我就认识了很多兄弟。那只笔我叫人带给了他。
当天晚上余鹤就跑来找我:“陈二!你怎么认识吴品昊那些人的?你没事儿吧?”
我使劲儿回忆回忆,才反应过来:“你说耗子啊?没事儿没事儿,在校门口附近认识的。对了,那只钢笔好看吧!”余鹤显然还有些担心,但还是对我露出了笑容:“特别好看,陈二买的比其他笔好看多了!还特别好用,以后你想看什么字儿尽管找我,鹤哥给你写!”
“好好好!别反悔!”
后来我跟着耗子他们学会了抽烟,并发现帮学校里的一些人打架赚钱,比打临时工赚钱来得容易。于是我很少再去老板娘那儿了,孤儿院的大妈也管不住我,干脆不再管。
余鹤上了高中,忙着学业。而我每天在路上堵几个有钱的学生,在外面帮几场群架,没事儿了就到父母常年不在的耗子家里睡一晚,我教耗子打架,耗子帮我留意余鹤的生活。对我来说,一切都好。
直到我们照常拿着棍子堵人的时候,被堵的那个人让我有些意外。
“雇主”化着妆,冲我们指着那个女孩嚷嚷:“就是那个绿茶,成绩好就一天到晚拽得不得了,今天还仗着有老师的权利,当着全班人的面不给我台阶下。”
“有没有搞错啊小宝贝儿,就一个妹子而已,你叫我们几个来?“其中有一人出声抱怨。
我和耗子都没说话。这个女孩就是我在球场上看到的那个,据耗子所说,她是余鹤女朋友。耗子看向我,仿佛在揣测我的想法。“辰哥?”
我一甩棍子,烦噪地抓抓头:“不玩儿了,走。”
那个场子最后怎么收的我也不知道,听说那个女孩最后还是被打了,但是途中有人告了老师,保安将参与的人都带回了学校,还开除了几个社会少年。我不知道那告状的人是不是余鹤。
那天耗子请我去KTV喝酒,我俩将整个包间都弄得乌烟瘴气的,进来的服务员都得咳着出去。他问我那天怎么不打,我用酒堵住了他的嘴巴。
喝到最后我在卫生间又吐又哭的,我也不知道我为什么哭,大概吐久了难受,眼泪就跟着掉了。
最后一次见到余鹤,是在一个下着小雨的晚上。耗子他们不在,我一个人靠在街角抽廉价烟。
在各种各样的伞中,一个熟悉的身影匆匆在我眼底扫过,我一个机灵跳了起来,喊道:“鹤哥!”
余鹤诧异地回头,看见我后嘴角便快速地扬起:“陈二?你怎么在这儿?我好久没在孤儿院看到你了!你怎么也不来找我!“
被他一说我才想起来,我真的很久没有去找过他了,虽然注意着他平时在学校的状况,但是从来没有再注意过他放学是否还会在院子前驻足。大抵是我不敢吧。
“我…”话还没说完,他就拉着我自顾自地走了。和几年前一样,唯一不同的是,丝丝细雨飘在我们牵着的手上,但他的手却比雨水冰凉。
“我们去哪?”
“去街上。”
“去街上干嘛?”
“带你去人多的地方,然后你先呆在那等我。”
“怎么……”我还没反应过来,便被推进了一个烧烤摊,因为被刻意推着撞到了正在吃烧烤的人,我被老板拉住了,脱不了身。
只能挤在浑身散发酒味的胖子胳膊底下瞪着余鹤飞快跑走的身影,和跟在他身后随着他的脚步跑起来的那几个人。
那个方向,仿佛就是曾经从对面窗户里泄露出来的一缕光。
可是大妈在哪里呢……大妈又会帮我吗……
等我气喘吁吁地在一条幽巷里找到他们时,余鹤正躺在地下,衣服都被雨水打湿了,旁边有的人在叫骂,有的人拿着一小截钢管,有人拿着手机录像。
说实话我并不清楚发生了什么导致一群人将他堵在这里,本就狭窄的视野仿佛被地上那狼狈的身影占据完了,一心只想着冲上去撕咬,猛砸,发泄。打斗的途中我也不清楚摸到了什么, 借着狠劲儿就砸向了离我最近的人。那一刻我的耳膜似乎都被身旁的尖叫声刺破了,我听不见声音,眼前都是灰的,我不知道该打哪,我不知道该防哪,我一个劲儿地乱舞,我一个劲儿地猜测我现在在哪。
我一个劲儿地想着…余鹤有多久没有给我送糖了?
我吃了一年的牢饭,在牢里磨灭了呆在外面时的猖狂,毕竟里面都是些成年人,论狡猾论拳头,我都比不过。年少轻狂的时代也是时候该被冲刷走了。
出来后我第一个举动就是跑去余鹤家。没来得及收拾,没来得及准备说词,就是单纯地想找他。
时隔多年,再次踩在从前的小道上,路过以前简陋的孤儿院时,我略显着急的脚步竟不自觉地放慢了。我试着朝里张望,望院子那一头的围墙,望那个凶巴巴的大妈,望那里,还有没有我熟悉的面孔。只可惜最终什么也没看到。
来到孤儿院旁,余鹤家的门紧闭着。道两侧的树干上悬悬地挂着几片干枯的黄叶,时不时掉落下来。这条道上竟意外的冷清,没有生气。
不知为何面对这拒人千里的铁门我突然产生了一股强烈的不安感。 微微颤抖着双手敲了敲门, 没有人回应,我继续敲,还是没有人回应……“鹤哥!我是陈二!鹤哥!鹤哥你在吗? "
手下的力道渐渐失去了我的控制,身体自发地用尽所有力气拍打那扇生锈的门,吼声也逐渐沙哑。
那是我离开孤儿院后第一次放声大哭, 十七八岁的我哭得和孩子失去了心尖尖上的东西一样。住在旁边的人告诉我,那天余鹤受伤进了医院,余鹤的父母大闹学校后带着余鹤退学,搬走了。至于搬去哪,他们都不清楚。
这就是我的年少。
多年后,我离开了那座城市,成为了一名自由摄影师。我去过很多地方,拍过很多风景照,了解了不少地方习俗。在途中有位女孩问我,你很喜欢旅游吗?我说,不喜欢。
女孩的表情有一瞬间的尴尬 ,问我为什么不喜欢旅游却去过那么多地方呢?
大概只是想找到一个人吧。
后来耗子辍学,开了家烧烤店。我每回飘久了,累了,就到耗子家去。只是不再去KTV包场,而是包整个烧烤店。
耗子问过我为什么这么捧场。
我嘿嘿一笑回他,都是过命的兄弟了。
那些叫我辰哥的人,只有耗子陪我到了现在。以前的老板娘和大妈,我已经联系不到了,而那个叫我陈二的人,我到现在还没找到。他让我在烧烤摊等他,现在我就在这儿,他总会回来找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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