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会发怒吗?
大多数人印象中有修养的人,几乎都是长胡子老爷爷的形象,和蔼可亲。他们总是面带微笑,笑看人生,丝毫不会生气,更不会发怒。
认为发怒是没有修养的表现,这是很大的误区。
什么是怒?
我们知道,人有“七情”,指喜、怒、忧、思、悲、恐、惊。七情是人的精神意识对外界事物的反应。
发怒是人之常情,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是不应该也不能被扼杀的情绪。
如果修身之人最后把发怒的本能都修没了,则是遁入了“空无”的误区。
既然发怒是人正常的情绪,那为什么我们发怒常常让身边的人感到讨厌呢?
因为很多时候,我们的发怒都是错的。
我们常常因小事发大怒
日常生活中,我们常常能在公共场合遇见人们因为一点小事发生口角,甚至大打出手。
印象中最极端的事例,是去年2月新闻报道的,武昌火车站附近,面馆老板与食客因1元钱的价格争执,被食客砍头断臂的恶性事件。
事件冲突的导火索来自于面条价格上涨。老板并未更换面馆招牌上的价格,招牌上显示的仍然是4元一碗。在实际付账时,老板要求5元一碗。食客胡某向老板提出异议:牌子上写的四块钱一碗,你怎么要多收一块钱?
面馆老板心情烦躁,用平时习惯了的大嗓门吼道:“我说几块就几块,吃不起别吃!”
因为这句话,两人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和撕扯,两个脾气火爆的人,纠缠在一起,愈演愈烈,最终食客胡某向面馆老板挥起了菜刀……
我们在冷静的时候,往往看得很清楚。无论是被人无意中踩了一脚,还是遇见说话难听的陌生人,我们都知道没必要大打出手,害人害己,毫无益处。
为什么临事时,往往控制不了情绪呢?
这是因为我们对突发事件的反应,很多时候不是自然而发,而是夹杂了很多私意和刻意。这些反应常常是“思考”后的结果。
比如在公共场合,对方骂了我一句,因为周围的人都听见了,我心想,如果我不激烈回应他,我岂不是很没面子?我回骂他,一定要声音更大,盖过他的声音才行!
正是经过了这样的“思考”,我们才将争执升级了。这样的思考,就是“私意”。私意的根源是好面子、好名的私欲病根。
试想,如果周围没有旁观者,我们还会因为对方的一句冒犯而如此怒不可遏吗?我想程度一定会大大减轻的!
我们还常常迁怒于人
一个男人带着一儿一女兄妹俩,走在我面前。男孩大约8岁,女孩大约5岁。小男孩抬起头和他爸爸说话,不知道为什么惹怒了爸爸。
这个爸爸开始训斥这个小男孩。他的话很重,很严厉,我远远都能感觉到伤害,让我很不忍心。接下来的一幕更是大大出乎我的意料,当这位父亲停止训斥小男孩时,这个小男孩转向他的妹妹,用拳头打哭了她!
这位父亲为了在孩子面前树立权威,“刻意”对儿子发火,直接的恶果就是:儿子模仿他并迁怒于妹妹。
我意识到,我自己以及周围很多人也经常这样做:某人让我们生气了,我们却迁怒于其他人。
例如,人们在工作中遇到了不顺利,将情绪带回家,在家人面前肆意宣泄情绪,暴跳如雷,甚至狂吼不已。这样的发怒也是“迁怒”。
生活中,我们往往会迁怒于自己最亲近的人,对待他们的态度还不如对待陌生人好。
这是因为我们仗着家人、朋友爱我们,就放纵自己,在他们面前不懂得克制,不知道其实发怒会给他们带来更大的伤害。
迁怒于人,本质是对自己无能的愤怒。因为不敢直接对外人发出来,只能回家对相对“柔弱”的亲人发出来,是一种“欺软怕硬”的懦弱,根子是自私自利的私欲。
既然发怒不可避免,那我们究竟应该如何正确地发怒呢?请孔子来教教我们吧。
孔子这样的圣人也会发怒吗?是的,该怒的时候他也会怒。
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八佾舞春秋鲁国时的季氏季平子,他不仅不把国君鲁昭公放在眼里,甚至自比周天子。以当时宫廷舞的乐队规模来说,按周礼制度是:天子八佾yì(八人为一行,叫一佾。八佾是八八六十四人),诸侯六佾,卿、大夫四佾。
因此,季氏的宫廷舞蹈规模只能用四佾,鲁昭公可用六佾,周朝天子才可用八佾。可是季氏却僭越规矩,偏要设置八佾六十四人的大型舞乐队。
孔子谈到季氏时,就愤怒地说:“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
孔子他不仅怒了,他还有行动。孔子随即拂袖而去,到齐国去了。
孔子对他的弟子,也有怒的时候。
冉求是孔子的学生,一直也享有贤名。可是冉求在孔子的晚年,在季氏那里做官,帮着季氏聚敛财富,盘剥百姓。孔子非常愤怒。
他跟其他弟子们讲,从今以后冉求就不再是我的学生了,他不配做我的学生。“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你们现在擂着战鼓去向他进攻,我都允许。
这也是愤怒,孔子为什么愤怒?
当看到道德被践踏的时候,当看到弱小善良的人受到欺凌的时候,当看到恶行在肆虐的时候。在圣人眼里,这个时候还不愤怒,那还叫作人吗?和禽兽有何分别?
这就是圣人之怒,为原则、为公道、为天理良知而怒,并不是为个人得失而怒。圣人没有私仇,只有公仇。
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论语·里仁》
只有仁德的人能公正无私地去喜爱人、去憎恶人。这种爱和恨是一个人内心高贵的体现。有爱有恨是正常人,心中存有大爱大恨才可能成为圣人。
“喜怒哀乐,本体自是中和的,才自家着些意思,便过不及,便是私。”——王阳明
阳明先生告诉我们:愤怒等情绪,每个人都有,原本是中正平和的。常人在愤怒时,多加了一分意思,便愤怒过当,便是私欲,已经不是公正无私的心体。
所以心中有所愤怒,心就无法维持中正。对于愤怒等情绪,只要物来而顺应便可,不要添加自己的一分意思。
《中庸》有云:“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
在一个人还没有表现出喜怒哀乐的情感时,心中是平静淡然的,所以叫做“中”。但喜怒哀乐是人人都有而不可避免的,它们必然要表现出来。只要表现出来符合情理,有节制,这就叫做“和”。
就好比外出时,看见有人在打斗,对于错的一方,我们会愤怒。然而虽然愤怒,但心中却是公正的,不会动气。现在我们对别人发怒时,也应如此,这才是心体的原本的中正平和。
修身之人,勤于省察自己的私欲,做到心体的中正平和,这样喜怒哀乐就能够自然而发,并且发而中和,有节制。这就是发怒的正确“姿势”。
不论是“菩萨低眉”,还是“金刚怒目”,发而中和,皆是仁。
致良知学舍:传递王阳明心学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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