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负行为不仅仅是单一的行为,而是有目的有计划的同龄虐待,包括谩骂、社会排斥、勒索钱财、损坏物品、身体攻击等,以期达到或者保持社会性控制的目的。社会和行为心理社会测量发现学生的欺负行为源自不当的行为模仿、信奉攻击行为的信念体系、感到抑郁、冲动,以及对所在的学校有着低的归属感。欺负他人者通过公开的攻击性方式来体现力量和控制,因为实施欺负行为者没有足够的社会情绪技巧,或者没有能力融入到同伴群体中。而且研究发现很多欺负他人的儿童自己本身也遭受过欺负。
研究者把欺负行为定义补充为由个体或团体实施的有意的、无端的、长期的、身体或者心理层面的暴力,欺负他人者通常比受害者年龄大或者来自同一个年龄群体。欺负他人者被定义为易怒、持有暴力信念并对学校缺乏归宿感的个体;他们被认为具有破坏性和缺乏移情能力认为校园欺负让受害者感到羞辱、紧张、无力、孤立、疲劳、无效、低效甚至是内疚。
学术界把欺负行为分为直接的和简介的欺负行为。“直接”的欺负行为涉及身体的、语言的或者性虐待等形式,对受害者进行公开的攻击。“间接”欺负行为的特点是社会孤立,将受害者从团体中排除,或者使受害者没有活动选择权,使用诸如社会隔离和社会不公等微妙的方式,包括流言蜚语、散播谣言和排斥。间接的欺负行为既会发生在男孩中间也会发生在女孩中间。随着儿童情绪和生理的发展,外显的攻击形式会逐渐减少,但间接的欺负行为与之不同,即使在儿童长大成熟之后,任然会存在并且会变得更加复杂和微妙。
Borg 总结了欺负行为的几个明显特点,一名或多名行凶者针对一名比自己弱小的受害者,有目的的进行攻击并旨在带来负面的后果,并且攻击行为在相对长的时间里面重复的出现。所有研究人员都认同一点是,欺负行为是身体层面或心理层面的,是有计划的、直接的(外显)、间接的(隐蔽)或人际关系的,并在一段时间里持续。男孩欺负行为的特点是身体和心理的欺负,女孩欺负行为与此不同,主要是人际关系的攻击。在讨论欺负行为的起因,影响和干预时,要特别考虑这一明显的不同。
受害者儿童或者青少年被欺负的心理症状类似于长期经受家庭暴力一样,包括“受害者绝望的接受受害这一现实,有自责态度,认为自己本来就该受到嘲笑、戏弄和骚扰”。那些患有注意力缺陷、多动障碍、非语言学习障碍、学习障碍或广泛性发育障碍的儿童,因为他们自身的脆弱性,更容易受到欺负。其中很多的儿童被认为是非常敏感的,这一类儿童常年经受欺负,会错误的认为他人的某些动作、表情、或者小声说话都是针对他们的。而正是这些错误的认知,他们又往往过度反应。很多缺乏交人际交往技巧,他们变得社会孤立和退缩或者希望通过不恰当的行为吸引负面的注意。社会性的缺乏妨碍他们理解社会失误,比如太接近他人、挑衅他人或者笑的不当,他们的脆弱性让他们成为欺负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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