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那一年,我十五岁。哥哥对我说,有一个人很好,是一个才华横溢的翩翩才子,他家也是富商之家,哥哥已经替你提亲了,咱们不用读书了。
我已经读书三年,快要毕业。我不想这么快嫁人,而且当初也是哥哥帮我争取的读书机会,现在竟然突然让我中断学业,我很生气,很不理解。
可是,他是疼爱我的亲哥哥,从小到大都是这样,我一直听他的。想到这里,我的气就消了大半,我这个人真的是太心软。
大家都说我脾气好,稳重识大体,从来不喜欢计较。可我从来没有想到过:这些别人眼里的优点,竟然有一天,成为被丈夫鄙夷的地方。
他从来没有正眼瞧过我,仿佛我总是在犯错。
我不忍心向哥哥诉苦,只要他不亲口说那两个字,我便都可以忍耐。
其实,命运早就清清楚楚,不值得保有幻想。
我刚刚生下大儿子不久,他就留洋去了。哥哥心疼我,写信给他,碍于压力,他答应让我去找他。
千里迢迢来到欧洲,我那时斜倚着尾甲板,不耐烦地等着上岸,然后看到他站在东张西望的人群里。就在这时候,我的心凉了一大截。他穿着一件瘦长的黑色毛大衣,脖子上围了条白丝巾。虽然我从没看过他穿西装的样子。可是我晓得那是他。他的态度我一眼就看得出来,不会搞错的,因为他是那堆接船的人当中唯一露出不想到那儿表情的人。
我的心越来越冷。这个男人无情,而且缺少最基本的责任心。
我的话语权很低微,发出的呐喊细若游丝。可是你能想象吗?社会上指责他的人并不多,人们崇拜他的才情,他不断受到文化圈的追捧。而他也经常说自己有一个丑妻,一个土包子,他自己是受封建婚姻制度残害的人。
我很清楚,他不爱我,这不是因为我多么难看,多么粗俗不堪,而是骄傲如他,自负如他,不可能忍受这样的旧式婚姻,更不会爱上一个传统的小脚女人。
可是,谁能听得到我的声音?!我本是一个正在读书的学生,我聪明勤奋,知书达理,深受长辈的喜爱。结婚之后,我履行自己做妻子的义务,料理家务、养育孩子、照顾公婆,打理财务都甚为得力。
后来,我终于懂了。他张扬的个性,浪漫的心性,需要的是一个有才华的有个性的光芒外露的人。我的忍让和付出,恰恰是最让他鄙弃的地方。
02
刚结婚的几年,大概是二十二岁之前,我怕很多东西,怕离婚,怕做错事,怕得不到丈夫的爱,于是习惯了委曲求全,自己默默承受着一切伤痛。
最初几年,虽然我想要得到的都得不到,可是我依然怀抱着希望,希望时光有一天不再那么吝啬,可以实现我百分之一的愿望。
时间终究毫不留情,一步一步渐失光芒,最终走向了最灰暗的一天。
到达欧洲没多久,我就怀孕了。我欣喜地盼望着这个出现在异国他乡的小生命,可是却迎来了他的父亲冷冷的一句:“赶快打掉。”那时候,打胎很危险,我非常不愿意!
我还记得那句更冷冰冰的话,他说:“还有人因为坐火车死掉的呢,难道你看到人家不坐火车了吗?”因为愤怒,他要求马上离婚,我拼死拒绝。
小生命的到来非但没有赢得一丝一毫的关爱,反而让他一气之下离开了我。
从那时起,心儿便彻底冰冷变得灰暗。
产期临近,我只能给哥哥写信求救,从巴黎到柏林,生下了小儿子。
他什么都知道,却从不露面,间接的关心都没有。
有一天,他竟然来看我,我心里一惊!但是见到他的面色凝重,不看我也不看儿子,而是扔下了一张纸——离婚协议书。此时,我的眼里甚至流不出眼泪,痛快地签了字。
从此,此心已死!
03
我回忆起十五岁时的自己,豆蔻年华,和同学们一起幸福地读书,无忧无虑。
记忆仿佛是隔世的回忆,再也回不去,命运也不会给我第二次选择的机会。可是,我才二十岁出头,不甘心被人判了死刑啊。
我不知道我还能怕什么,既然已经离婚,既然无论怎么做都是错的,既然想要得到的爱永远成为了奢望。我,似乎已经一无所有了吧?
还能怕什么,还有什么能让我害怕?所以,我理应成为最勇敢的人,勇敢地为自己活着!
我雇了保姆,自己学习德文,并进入裴斯塔洛齐学院,专攻幼儿教育。我回到了德国,带着一颗全新的心,竟意外地发现自己如此适合这个国家。他们严谨的工作作风完全吻合我的做事风格。
我在这个国家,找到了自信,找到了人生的支撑点。
原来,人生真正的意义必须经历苦难和痛苦的淬炼方能得到。
原来,委曲求全从来换不来任何的东西。
原来,人生的任何事情,都要靠自己。
原来,努力乞求怜悯,从来都不会获得美好的未来。
如果说以前,我是一朵瘦弱的野菊花,那么现在就是一朵铿锵玫瑰。一无所有,一无所惧,人生才刚刚开始,所有的风霜雨雪,都会让我更加美丽和坚强。我要自己开创自己的未来!
又过去了三年,一场疾病夺走了我的小儿子。脆弱又一次袭击了我,可是我必须坚强,在天国的儿子正在凝望着他坚强无畏的母亲,另外,还有大儿子等待着我。第二年,我便踏上了回国的征程。
04
回国之后,我在大学里教德语,后来出任上海女子商业银行副总裁。
与此同时,我又遇到了他,他和我的弟弟等四人合伙开了一家服装公司。我的经商才能被他们赏识,他们开始用新的眼光审视我,看待我这个人的价值。我出任了该公司的总经理,自从我上任之后,公司的盈利年年增长,越来越红火。
再后来,我又帮二哥管理国家社会党的财务。抗战爆发后,我也发了一笔财,但不是黑心钱。
我并不爱钱,因为我从来都不缺少。可是,挣钱,能让我感受到幸福,感受到生而为人的价值和尊严。
回国之后,还有一件滑稽的事情。那就是:因为我和他办的是西式的文明离婚手续,在国内并不被承认,我依然是他家的媳妇。
也许是一股倔强,也许是他家的长辈对我太好,对我太认可,我也就把他们当做亲人,一如既往地照顾他们。
外界总是说,我还是很爱他,所以才会服侍他的双亲。说什么随他们去吧,经历过大风大浪,狂风暴雨,早已不会再在乎外界的声音,更无需去解释。
我一直都没有想过,有一天还会遇到真爱,尽管那时我已经五十多岁了。我征求儿子的意见,儿子回复我:
“母孀居守节,逾三十年,生我抚我,鞠我育我……综母生平,殊少欢愉,母职已尽,母心宜慰,谁慰母氏?谁伴母氏?母如得人,儿请父事。”
他写的信,有些他父亲的风韵。但是他不会做一个浪漫得无边无际的人,我相信。
我和丈夫生活了十八年,我知道那是上天补偿的幸福,我依然感谢生命。
05
因为他的名气在死后,也依旧不减。在我晚年的时候,人们还是会追问:我是不是爱他?
能怎么回答呢?这些还重要吗?我已经快忘记了,很久不去想了。
我笑了,淡淡地告诉他们:“你晓得,我没办法回答这个问题。我对这个问题很迷惑,因为每个人总告诉我,我为他做了这么多事,我一定是爱他的。可是,我没办法说什么叫爱,我这辈子从没跟什么人说过‘我爱你’。如果照顾他和他家人叫做爱的话,那我大概是爱他的吧。在他一生当中遇到的几个人里面,说不定我最爱他。”
我此生的意义,不需要用“谁的妻”来定义。在我眼里,那已经是前世的事情。
我就是我,一个失去所有之后又重新获得生命的人。
(本文主人公的原型是徐志摩的元配夫人:张幼仪)
注:不评价人物,没有贬抑,也没有刻意的赞美。仅仅是身处女性的角度,用第一人称,讲一个故事,试着还原一个被称谓遮掩了的独立人格。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