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杂种

作者: 跳空了 | 来源:发表于2017-12-19 22:47 被阅读0次

    1.

    我曾听说有部地下电影叫北京杂种,初闻时心里一怒,感觉那就是在骂我。小时候,我天赋异禀,善于作恶和装无辜。无知的大人如果不是一上来就动用武林绝学,大部分时候我能让他们神志错乱。大人们被激怒时总像是要杀人似的,长途奔袭而来,手握利器,直指我眉心命脉。

    当然,一看到我悔恨不已,痛心疾首的样子,像一个迷途羔羊时,好为人师的就会语重心长,笃信上帝的就会为我祷告,每每我都顺利逃脱所有的惩罚。

    其实,我并非有意这么做,伪装只是出于生物本能。佛洛依德说过,孩子是一个被欲望驱使的肉身,意识层面很模糊。

       

    但任雪亮很清醒。(这个名字是真实的,但为了省点力气,我决定把其缩写为:任姓)我的意思是,他作恶时正经儿八百。他习惯在作恶之前,给行动取一个好听的名字。比如像偷看女厕所,在他眼里就不叫偷看,叫探索另一种可行的撒尿方式。

    他上了墙之后很绅士,竭尽所能的不让自己发出笑声,以免影响女士们的尿意。我记得很清楚,有一回任姓趴在女厕所上时,由于脚下没有支点,双腿止不住的抖。他压着嗓子说,你上来!快点,有人进来了!别拉我,干嘛呀,别拉我!!

    但其实我没有拉他,而且我很紧张,因为那是他爸的手。任姓被他爸一把抓了下来,提在手上,像一只可怜的猴子。他面如死灰,自知大限降至,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他爸头发披散,神态自若,像一头完成捕猎的雄狮,左手提着他,右手夹着烟,吸一口烟抽一个耳光,动作十分顺手。

    这情景使我想起语文老师教的一篇课文,关于一个匠人如何把蜂蜜倒进铜币的眼而铜币一点不沾。把他提回家之后,他爸把门反锁,隔着四层墙壁,我听到任姓喊出了一连串屈辱的哀嚎。

    2.

    以上事情并不能说明他是个坏蛋,相反他其实是一个合格的建筑师。我的意思是他在我童年里干过的很多事,都是里程碑式的。我要说句特别俗的话,每个人都有童年,那个时候无论干什么都是第一次。

    任姓这小子,不知不觉把我很多一次次都用完了。我应该感谢他,把他爸用来消遣的黄片放给我看,让我提前知道了世界上还有这样的事情,往后对于女孩有了一种格外的照顾。

    这里必须补充,第一次看黄片时我并不知道那对男女在做什么,是我的兄弟自己主动起来敬礼的,这不能说明我以后就不纯洁了。我身上的坏劲大概18岁左右冒出来,开始把传播基因作为一个重要的使命。在那之前女生就是基督,我像教徒一样膜拜,连冒犯的念头都不敢有,以上所述心有神明的人自会明白。

    我和任姓并非什么患难兄弟。不光因为我们作恶后总是只有一个人满地打滚还因为他从来不给我吃他的东北大饼。他得到任何食物,都会毫不介意的在我面前大嚼大咽,而我只能在一边小心吞着口水,心里谋划着如何一句话征服他,让他乖乖分我一半。结果往往是刚一开口他就像录音机一样重复这句话:我爸说不准给别人吃,他会揍我。我心里太明白了,不管他给不给我吃他爸都要揍他,就像不管睡觉前他撒不撒尿,晚上都会尿在被子上一样,这是自然界铁的规律,没法儿改变。

    3.

    任姓从小生活在他爸的搏击之下,我回湖南老家以后,同院表弟留在北京见证了任姓像头熊一样慢慢健硕的身躯。他的身高超过了他爸,头发披散着,皮肤又黑又亮,据说变成了一头凶猛的野兽。我听到消息时,虽然时隔多年不见,但是脑袋里直接蹦出了他的新形象:

    就像所有吃独食长大的男孩一样,他的腮帮子鼓胀,对峙时喜欢用力咬合上下颚,以显得心狠手辣。脑袋上随意的生长着狗尾巴草,奔驰着各种有着草原情怀的细菌群落。下巴已经被胡须覆盖,不遇见接吻时找不到嘴唇的女孩就不会剪。最重要的是眼睛,对着长天大地放射着寂寥的光芒,这眼神只有夜晚一个人时才会像地鼠一样钻出来,白天全是凶狠

    他穿什么衣服我猜不准,这取决于他结交的朋友。小时候我和他一样,大人给什么穿什么,衣服沾上屎也不在乎。后来发现了世上有美,并且可以自己创造,就一发不可收拾了。问题是,任姓的性格可能会被成长吓坏,拐好几个弯,变成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人,所以他交什么朋友我也猜不出来。但我不忍想象他光着屁股,于是给他穿了一身东北花棉袄。

    4.

    我和任姓不在同一所学校,因为我在春华小学从来不曾听见有人叫过他,我也从没叫过他。假如有人叫他名字,不管怎么样我都会注意到。他不在学校,这使我丧失了一个炫耀的机会。我所在的春华小学是我离开北京前读的第四个学校,在这里我进入了人生的珠穆朗玛时期,往后都在走下坡路。在那所学校,喜欢我的女生不计其数,喜欢我的老师不计其数,考试的模范卷不计其数,参加的文艺表演不计其数,嫉妒我的男生也不计其数。

    以上内容并非都是意淫,我觉得取其十分之一还是有把握的。意思是说,十个老师里有一个喜欢我,十个女生里有一个暗恋我,十场考试里我要被表扬一回,十场文艺表演里我要上去唱一回,十个男生里有一个做梦会被我吓尿裤子。从统计学的角度看,这是了不起的成绩。

    但每个不穿开裆裤的成功男人都会有小鸡鸡沾地的从前,在第二所小学,我滑入人生的东非大裂谷,往后都是上坡路。那个小学的老师有一天对我说,你不用上课,以后把书包放进来,就去校门口跪着。校长看见我双膝跪地,他发表了高见,跪一边去,别挡着车进来。

    后来大家都在上课,我一个人在学校周围瞎转,在两面窄墙之间玩着孤独的游戏,嘴里含着一元的钢蹦儿随时可能丧命。下课了,我趴在墙头把腿叉开,所有学生从我跨下跑过,没有人报告老师,我在这么高的地方。

    5.

    关于这个学校,还有几点需要补充。

    首先,它离我所住的大院非常近,出门左拐再右拐不过150米。要离开大院必须穿过一条小巷,要穿过这条小巷必须路过这个学校。可见它确实是个小学,不仅体现在学校的位置上,体现在它的规模上,后来还体现在它消失的速度上。有一天我妈发现他儿子常在上课时跑回家,第二天拎着他儿子去学校。这时那个地方已经不是学校,而是丢满了各种垃圾,呈慌乱状的携款逃跑现场。妈妈拽着我回去,说我把学校的老师都气走了。

    不久后第三所学校开办,我走几公里路去那里上学,发现那些曾在逃跑现场的学生都转移到了这里。我还看见了那个对我一以贯之不屑的女生,感谢她成为我记忆里一个重要的节点,通过她我想起了学校里的单杠和双杠,下课爬上去无可厚非。想起了上学路上那个跑得比我快的男孩,每天放学回家我都要和他再较一回劲。想起了那时看着高年级的学生就像看着可怕的怪物,他们一旦带我去玩最后必定惹点乱子,尽管我最后总是顺利逃脱所有惩戒。

    我想起了自己其实那么孤单,所有的集体行动都没有我的份儿,只能在空荡荡的学校里发呆。这时我总会生出强烈的邪念,想把所有可以拿的东西都拿回家,拿不动的全部砸的稀巴烂。但最后我往往只拿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砸烂一块无关痛痒的玻璃。

    其次,逃跑现场要做八节眼保健操。我往前往后读过的所有学校都只要做四节,唯独它要做八节。我们闭上眼睛,按摩睛明穴,天应穴,四白穴,太阳穴,后面就要老师把着手教。女老师教男生按摩颈椎,男老师教女生按摩胸部,我不喜欢这一套,于是前后左右的看,发现凡是被男老师挑中做示范的女生后来都发育得很好。

    6.

    这一切都与我没有太大关系,我做完前四节就缩到位置底下玩家里带来的玩具。在那个炎热的夏天,我拿出来一个小电风扇,想吸引发育好的女同学和我做朋友,不料却把发育过剩的女老师吸引过来,一把将电风扇拿去,放到讲台上对着胸口呼呼的吹。不久之后,女老师和电风扇一起人间蒸发

    在她们蒸发之前,我们一无所知的认真做着眼保健操。有时我闭着眼睛听着播音里极有规律的伴奏,脑袋瓜会骤然陷入一种入定的状态,一二三四,二二三四的口令自动忽略,脑海里只有阳光和糖果在一个节奏中颤动,从天上纷纷扬扬掉落的场景。我认为那是音乐感觉在我脑袋里的初次形象化。后来事实说明,我的音乐感觉是天生的,和听不听眼保健操没有任何关系。天上掉糖果也只是我在童年时的欲想,和我在青年时对女孩的欲想本质上没有区别。

    最后,逃跑现场变成了一家五金加工厂。这是所有必然中的一种,学校最后都会变成加工厂。我和任姓把院子里其他新来的小孩带到里面去玩,不到一会儿包括任姓在内的所有人都会对这个地方感到厌烦,他们会不打一声招呼就偷偷溜走。我却不厌其烦的在里面低头寻找,直觉告诉我那个电风扇就藏在某个不起眼的地方。但最后我只想把校长室,老师办公室一把火烧了。我拿走了一个大电风扇,以祭奠那个被老师贪污的小电风扇。

    这个世界的精彩之处正是从人的童年开始的。我无师自通的学会了自讨公道,并把它与我的形单影只融为一体。我发誓凡是拿我东西不还的人,我日后要加倍的拿回来,并且剥夺他知道这一切的权利。我这么想时旁边并没有人表示同意或者反对,工厂敞开的大门向我说明了一切。日后当我开始接触成人社会时,震惊自己在他们之间显得如此特别。他们认为有人拿了我东西,是我自己的错,我要么对自己忏悔,要么对拿我东西的人说对不起,才能避免别人再拿我东西。我于是开始对自己忏悔。

    终于有一天,我懂得了大人们的深意。他们的意思其实是,拿别人的东西,让别人忏悔去吧。这就是大人们的逻辑。我本只想讨回公道,他们却教我如何欺负人。对于这类大人我以后总是格外留着一个心眼儿。

    7.

    任姓比我先到这个大院。在我来之前,我们各自生活着,两人距离不到5千米。他没有去过我之前住的地方,我也没有理由带他去。在那里我曾做过许多美梦,也经历过一些荒诞的事情。

    那个地方曾有大人问我,一加一等于多少,孩子?我憋着一股气,可是半天回答不上来。那个地方曾有孩子把瓜子仁一颗一颗塞进我的耳朵,然后告诉我它们会在里面长成向日葵。那个地方曾经下过一场大暴雨,打闪时铁门在地上映出一个巨大的阴影,门外一口大水缸雨满溢出。我跑进大雨里蹦蹦跳跳,跳进了那口大水缸,在里面上下沉潜,像在妈妈肚子里一样奇妙。

    那个地方出门左拐有一个小卖部,大孩子们喜欢买小浣熊方便面,拿在手里揉碎再撕开包装,把调味盐和面掺和在一起。他们中间曾有一个人让我的手血流不止,我站在马路中间嚎啕,爸爸从远处走过来一边骂我一边牵着我的手去诊所.

    我从不对任姓说这些,我只告诉他会感兴趣的事。比如我说,有一天我在一块布下面翻出了一把黑色的宝剑。他会立马追问我然后呢,直到他弄清楚这把剑的下落为止。这件事我没有骗他,那是隔壁大孩子的玩具,藏在布下面是怕被他爸发现。那把剑是金属制的,我偷偷拿在手里掂量过,沉得像一块大石头。那时我还没有上幼儿园,隔壁的大孩子们已经上小学了,他们的爸爸是个彪形大汉,满脸大胡子,说话时声如洪钟。后来他的儿子爬火车时被电死了一个,我才知道他和我爸是同村人。

    8.

    关于这个死去的孩子,妈妈曾有过详尽的描述。她说,这孩子老是拿着一把刀,在大街上东游西荡,遇见猫或者狗就会大叫着冲上去,直到把自己累成一只猫或者狗才会回家吃饭。

    他爬火车的时候,他家和我家搬离那个院子已经好几年。那时他已经长成了一个无脑青年,有足够的体格和胆量进行冒险。当火车停下来时,他和身边的小伙伴们开始向往诗和远方,纷纷往上爬

    不幸的是他爬的是火车头,手一把抓住了那个足以驱动整辆列车的高压电线,电流给了他从未有过的刺激感觉,只不过很短。然后他的灵魂往上飘,身子往下掉,把小伙伴们吓得往下跳。据说,假如当时立即送往医院,也许还能救活。但那群六神无主的青年看着面色发黑的无脑青年,一时语塞,脑塞,心血管堵塞,各自心事重重的回了家,把无脑青年放在那躺了好几个小时。

    妈妈最后引申说,以后不许到火车道上玩,不然死了没人给你收尸。对于这类恐吓我一向没有感觉,尤其那时我已经在火车道上混熟。

    这里有一个逻辑必须厘清。我所住的大院就在火车道旁,妈妈把我带到这个大院,让我自由的生长,但那条火车道挡住了我向北的去路。假如我上火车道是个错误,则把房子造在火车道边也是个错误,妈妈带我住过来是个错误,人们需要往北走也是个错误。

    我那时虽小却明白,人有脑子,火车道没有脑子,所以火车道天然的使命就是给有脑子的人走。但这个逻辑后来被证明是扭曲的,因为铁路设了护网,法律保护护网不被人翻越或者捅破,而现今护网到处是窟窿眼,所以人们犯了法。

    任姓觉得这个逻辑站不住脚,他既不曾捅破一个窟窿,也没有翻越过护网,所以他没有犯法,既然没有犯法,法律就无权阻止他往铁路上走。我认真思考后,发现这就是最后的定论,所以我们继续穿过窟窿眼,在铁路上逗留。

    白天我和任姓听到汽笛远远传来尖锐的警告时,就会把一颗钉子放到铁轨上,等火车开过去,我们就得到了一把像模像样的小宝剑。这时我问任姓法律会不会也保护铁轨不被钉子扎?任姓很干脆的说不会。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法律如果保护铁轨,就不会允许火车有那么多轮子,轮子多了铁轨只会受到更多的碾压。现今火车有数不清的轮子,所以法律也不在乎铁轨上有没有一颗钉子。

    对于他的逻辑,我奉为圭臬。

    9.

    在任姓天才的逻辑还没有成形之前,他只是一个爱吃独食的小屁孩,因为不懂得周围的利害关系,每天至少要被他爸操练一回。后来他的身躯逐渐厚实,抗击打能力见日飞涨,有一天终于揭竿起义,推翻他爸以往的所有说教,创立了自己通贯万物的逻辑学派。

    那一天他爸操练完他之后照旧开始每日说教,以前连放屁都尽量小声的任姓这个时候突然抬头问他爸:

    爸,你说这道理都是谁发明的?

    他爸脑袋嗡地一响,提起脚就准备开始第二轮操练,不料任姓毫不退缩反而接着问:

    爸,你说这世界上有没有不犯错的人?

    他爸脑袋瓜子反应不及,脚僵在半空中踹不出去。任姓若无其事继续问:

    爸,你说一个犯过错的人说的话能信吗?

    他爸招架不住,左腿一抖,一屁股坐在床上。任姓最后问:

    爸,你说我是该到警察局告你,还是给你摆一桌好菜?

    他爸坐在床上两眼发愣,不敢相信儿子已经有了自己的脑子。

    当天晚上他爸给他摆上一桌子东北小灶,任姓吃得涕泪交加,他终于明白,原来挨了这么多打,他爸要的就是他学会顶嘴。

    此后凡是有人到他爸那告密,他爸就会摆上一桌好菜,给任姓斟上一杯二锅头,然后严肃的问,儿子,对于这件事情你是怎么想的?任姓就会将他的逻辑慢慢道来,把他爸弄得服服帖帖,仿佛全身按了一次畅快的摩。然后两人把酒言欢,感情突飞猛进差点结拜成兄弟。

    10.     

    我没有亲眼看见过任姓和他爸举杯痛饮的场景。对于还在家长权威下呻吟的我来说,那个画面像伊甸园般不可揣测。总之此后任姓精神焕发,以前身上的种种异象全部一扫而光。

    他搂着我的肩膀对我说,他爸希望他做一个勇猛的东北老爷们儿,以前之所以越揍他越来气就是因为看不惯他那低头认错的怂样。他爸还说,自己的勇猛就是从小时候掀翻他爷爷的饭桌开始的,他希望任姓继承这个叛逆的血统,有一天也能掀翻他开的小灶。

    我目瞪口呆,这样离经叛道又一本正经的话我可从来没有听见过。我问任姓打算什么时候掀翻他爸的小灶,他说他要寻找全新的叛逆方式,不然对不起他爸在教育界的创举。然而后来的事我却因搬家而不能看到,引为终生遗憾。

    11.

    任姓在创立了他的逻辑体系之后,开始带我到更广阔的世界去冒险。我们顺着火车道一路东上,沿途观察可以下手的地方。任姓知道哪里有快钱,但是他不愿意去。他是这样想的,我们只是需要一笔小钱去打幽游白书,并不想惹大麻烦,所以我们应该像真正的侠盗一样忍住。等到有一天我们遇到了大麻烦,连用钱都解决不了时,就应该跳着把那里的钱全部拿走,坐飞机头等舱痛快的离开这里。

    那时太阳挂在南边,正好照着他的右脸。当他转过来对我说话时,右脸颊反射来一道光。我忍不住眨了几下眼睛问,那我们在哪里下手?

    他停了下来,伸手一把拽下大片塑料瓶子。他说,这面墙的作用是用来保护墙内的汽油瓶,以及宣告它们属于墙内之人。现今这些汽油瓶子不在墙内而掉落在地,所以并不受墙的保护且属于无人认领状态,我们可以拿去卖了。

    我思考后发现他的逻辑有一个小漏洞,为以防万一我反驳说,这些瓶子既然是掉落在地,就证明曾经有一刻是被挂在墙上的,既然主人把它挂在墙上,就不会希望它往下掉,不然就是白干一场,所以他会用力的拴紧绳子杜绝瓶子往下掉。现今瓶子掉落在地,所以证明这是有人故意伪造掉落现场。

    任姓听完一拍脑袋,哎呀,好险。幸亏你从我这学到了一鳞半爪。别动别动,我再给你一个完美的逻辑。

    他继续说,你看,这面墙在我们和汽油瓶之间构成了一个阻碍,它的作用就是让汽油瓶的主人放心,认为汽油瓶不会被墙外之人伪造成掉落现场,而现今掉落现场已经伪造成功,所以汽油瓶的主人想错了,这些汽油瓶迟早会被人伪造成掉落在外,所以我们应该顺从天意把汽油瓶拿去卖了。

    这个逻辑果然天衣无缝,于是我们拖着这些塑料瓶子卖给了墙内之人。

    12.

    中间出了点岔子,那个写着高价回收站的地方,只肯出低于市场价格的钱,原因是他觉得这些瓶子太像是用来排泄的尿壶,闻起来一股骚味。这个时候我差点就笑出来。任姓把我叫到一边去,问我这是不是汽油瓶,我告诉他有的养老院怕老人去厕所撒尿不方便,就用这种瓶子给老人直接排泄。任姓听了没说话,跑去水龙头洗了半晌的手,然后对收废品的人说,缺德,成交。缺德是任姓即兴的一个发明,作用是隐晦的骂人而不被揪耳朵。

    缺德把皱巴巴的钱一把掏出来,一张一张的数,然后递给任姓。就在这个时候缺德看着那些瓶子,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他好像想起了什么,但是又不完全确定,所以反复打量着我和任姓。

    突然他像挂出一个窗帘那样,在他脸上挂出一个那么明显的假笑。他说,你们渴不渴,在这儿等会儿,我去给你们倒杯茶。

    我和任姓连连点头,咽着口水说,走了那么远的路太阳又那么大我们早就渴了。我们无所谓的看着他打开那个丢尿瓶的院门走了进去,互相对了一眼,一溜烟儿跑掉了。

    13.

    分完钱之后任姓总结说,大人习惯性的低估我们的智商,我们只需要将计就计故作天真,就能把大人耍的找不着北。

    这句话标志着,任姓开始进入他少年最辉煌的时期。此后他会凭着天才的逻辑能力和华彩的表演能力在整个小红门区域声名鹊起。不管长大后他被世界的逻辑吓成什么熊样,不管他穿衣吃饭的品味如何像是衣冠禽兽,不管他以后有多么廉洁奉公或遵纪守法,方圆10里长大的小孩都将把他奉为叛逆界的集大成者,对他叩拜不已。

    事实上他深藏不露的东北老爷们气质在那天下午暴露无疑。

    他进了手柄游戏店之后对老板说,老板你好,你的场子今天我包了。老板笑着说,我这总共两台游戏机,你要包哪一台?任姓把钱一把掏出来摔到桌子上说,你家里的东西今天全部都是我的,懂了吗?老板愣了愣,之后我俩就被轰了出去。

    任姓契而不舍,用这个方法试遍了所有游戏店,最后终于吓哭了一个看店的初中生,趁那小子还没把他爸叫来,我俩大笑着将幽游白书打了一个通关。后来我终于也经历了生活的磨难,遍尝了世间的冷暖,现在我想对那个初中生说:

    孩子,其实你一认怂,我们就放心了。

      2016 漫游地球 

    作者            陆湛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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