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言在《红高粱》中描摹曹梦九时说,很难用“好”“坏”等字眼来评价。当我读完整本书时,才感觉到岂止是曹县长、九儿、余司令又何尝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说是亦正亦邪。
九儿,大名戴凤莲,十六岁,貌美手巧,奉父母之命,嫁到拥有一座酒坊,丈夫却身患麻风的单家,过门三天回门礼之后,再入单家门已是夫死家焚。这个时候的九儿没有哀婉叹息,反倒是雷厉风行,让老管家安顿伙计们,清理残迹,购置崭新生活用品,用自家酿制的纯酒消毒三次,文中描摹到用去了整整九大缸酒,换来的是焕然一新。这一系列操作俨然像是久经磨砺,成熟老道的当家媳妇所为,这大概就是九儿吸引人之处,经得起大风大浪,看得开大是大非。当然有时她也只是个小女人,当自己的男人被小自己一岁的恋儿夺走时,她也会哭闹折腾,那时她也不过才十九岁。
余司令,余占鳌,少年时杀了和母亲有染的和尚;做过轿夫,为了九儿有杀了单家父子,烧了单家斋院,练就了一手好枪法——七点梅花枪,靠智勇杀了土匪头子花脖子,自然成了远近闻名的土匪头。当然杀起日本鬼子来他也是毫不含糊的,胳膊受了伤也依然奋战到底。他有勇有谋、有胆有识、敢说敢做,他创新了尿碱勾兑高粱酒。他重情义,九儿死时未能厚葬,在两年之后为九儿举办了盛世葬礼。他也薄情,恋上恋儿之后,说走就走,扔下妻儿另辟庄院。
《红高粱》中对轿夫踩街的描写,将一份靠卖苦力为生的社会最底层的职业,写的有趣有料,专业而又优雅,更富含哲学高度。譬如那句“让所有人都能体会到任何幸福后面都隐藏着等量的痛苦”。在那个黑暗的世道里最惨的不是人吃人,而是够吃人,不是灭绝人性,而是灭绝狗性。有个词是“狗仗人势”,关键是那最忠实的狗也翻脸不认人。所以在那个随时都会被饿死、炸死、打死、奸死、战死的时代,活下来本身就是一种奇迹。
无论是九儿还是余司令他们在名族大义,国难当头时,个人恩怨都抛到了一边,九儿对恋儿、余司令对黑眼,更多的是同胞对同胞的心疼、爱怜和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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