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生代作家余松所著的《故乡》,正如北京万圣书园创始人刘苏里所说的,“这是一部厚重的乡村编年史”。这本大部头小说,以1980年、1990年代、2000年代、2010年代为轴,叙述了一幅东北农村世相图。
之所以说“叙述”, 是因为余松在书中的视角很冷静客观,又正如作者阎连科所形容的:“它如同一部时间摄影机,记录了一个原生态的中国乡村社会。在这部作品中,我们感受不到作者的存在,有的只是米村人自己的述说。”
的确,这与一般的乡村小说略有不同,没有“勤劳、善良”的热情赞美,也没有“奋发、拼搏”的精神拔高。有的只是“米村”那一群被时代裹挟而行的人们生存状况。
《故乡》里体现米村人独立思考的时候很少,开篇的1982年分产到户。并不像我们常见的大变革时期的躁动,有的只是抓阄似的认命,人们并没有意识到,历史的消然变革已经来临。习惯了集体出工的人们,乍一看到需要自己出独立承包土地的时候,包括心思活泛的陈庆良都对此不热衷,“究竟对自己有什么好处,没人能讲得清楚,离开了大集体谁的心里都没底儿” 。
“活泛人”陈庆良尚且如此,没担当的大老代更不用说,对于没抓到分地试验的他来说,心中暗自还有些得意:不然开春了雇犁杖、买种子什么的都要花钱,去哪里弄呢?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就这样挺好。
对于曾在历史上留下重要一笔的承包责任制,米村人的表现并不像其他文学作品中所描述的那样荡起层层波澜,更多的是爱咋咋地吧,不过是听命罢了。
当然,大集体的时候确实难以填饱肚子——但这都是命。大老代看着一窝难以喂饱的儿子们,心里就是这么想的,不过是捱罢了。
这到底是过去的文学作品夸大了农民的自觉性,还是《故乡》的记叙太平实?我想更多的应该是后者。
在后面的许多时代变迁中,米村人除了陈庆良对自己的人生有较为清晰的规划外,其他人不管老一辈也好,年轻一代也好,总是或被惯性、或被欲望推着走。
《故乡》里,主要讲述了代、陈、张、段四家三代人在时代变迁中的生活。这个“生活”我没有加一个定语,因为余松的记叙近于平铺直述,这让我无法给他们的生活加上诸如“奋斗”之类的前缀。
譬如大老代,就是一个典型的只是“活着”的人,为传宗接代结婚,为填饱肚子而干活,不多一步。邻居们都盖起了崭新的瓦房,他无动于衷,等到要给儿子娶媳妇了,不盖房子不行了,唯一的争取的是去哪儿偷伐些木材来。
儿子代老三,被荷尔蒙冲昏了头脑,一门心思想着女人,被整了一出仙人跳尚不回头,还是想着哪一天把“管二家的”弄一回。他像一头横冲直撞的公牛,好不容易趁着徐美玲要筹钱给父亲治病,捡了这个媳妇,新婚时的那一点干劲很快就泄掉,依然是为着轻松来钱好勇斗狠,老婆孩子一概不管的。
徐美玲面对这无望的婚姻,踏上了风尘之路。她在考虑上路的时候,没有丁点儿想到代老三,更无三贞九烈的束缚。“又不是只图自己痛快,谁愿意天天和不认识的人睡觉?”笑贫不笑娼,她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她忽略了自己的生理与情感需求,把这归咎于贫穷闹的,她更没有解除婚姻、另求新生活的觉悟。——不过是被逼。
张家。张书林有恋年长女性的怪癖,总是拉着老娘们儿钻苞米地,妻子杨淑兰背负着巨大的耻辱与痛苦,十几年来为着周围人送诊送药。张书林身染重症后,她没有感到解脱,反而先一步弃了这人世。留下两个求学中的儿女,她也曾扪心自问过,是不是对张书林的厌恶,导致她对儿女都难以有更亲近的念头呢?她也曾经有过进修专业的念头,但最终屈从了平庸的生活,直至弃了这无望而压抑的世界。
段家。段长星14岁挑起家庭重担,接过其早死的父亲的粮库职工班。然而,在骑着摩托车撞断人的腿后,逃之夭夭,杳无音信。直到老母离开人世,都没有回来看过一次,留媳妇刘芳带着女儿空等十数年。他从前的责任呢,为何变成了一种逃避?
老一辈人逐渐丧失了生活能力。陈庆良媳妇大骒马(年纪大的女性,甚至连个正式名字也很少被提及)的异母哥嫂大老吴两口子,有儿有女,却无人赡养,老两口相商着要一起服药自杀,老了,干不动了,就是个累赘。大麻子、高大牙们的不孝,有如低等动物,只为自己的衣食,全没有孺慕之情。
陈庆喜作为长辈,更是捂紧自己的八千养老钱,不愿为女儿燕子的住院出资。
原来,乡村生活并不只有淳朴的一面,更多人为了活着,本来的面目如此残酷。
他们被习惯驱着走,面对新生活一脸茫然,面对支书张书森的重病人云亦云,管他当官有没有具体恶事呢,反正能当支书,必定不是良善人罗……
他们被欲望推着走,感情不知去了哪个角落,偷人养汉似乎司空见惯……
《故乡》太现实,它不仅仅是你回忆里的勤劳善良。
只有陈庆良对高大牙的斥责、牛老太孙女对奶奶的一片孝心,以及陈明玉奶奶对脑瘫的扔儿的怜悯让人觉到一丝鲜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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