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 檀望月 | 来源:发表于2017-08-29 11:20 被阅读20次
    一个人的朝圣 封面

    这本书的书名吸引了我,首先让我们先来看看这本书的简介吧。

    哈罗德,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尼,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尼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越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

    本打算在5月的时候去西藏,净化心灵不敢说,只是想要在那里把人生中想不明白的事情想明白,然后再继续前行,毕竟我被困扰的太久了。后来因为一些突然事件,计划打乱,西藏之行也未能成行。

    不过最终我也明了,有些事情是需要自己的心想明白,跟你身处何地是没有关系的,哪怕你到了西藏,有些事情也不一定真的就想得通。

    这本书也是在这种时候来到我的手边,但看封面我已经迫不及待去阅读。

    我是一个泪点比较低的人,任何一丝丝的感动或者是悲伤,眼泪都会顷刻夺眶而出,我经常在想,如果一个人的眼泪是有限的,那么我一定没有多少眼泪了吧。

    故事娓娓道来,我希望看这样的文字,没有夸张的叙述,只是安静的开始,就像每天的日子一样,重复而平淡。我的心跟随着哈罗德一起上路了,他所看到的,我亦看得到。

    我很喜欢徒步,尤其是心情不好,当然心情好的时候也会。

    哈罗德在徒步的时候,一些久远的回忆就像电影一样一一闪现在眼前,人都是健忘的,有多少事情都被沉没在日复一日的生活之中,所以我们是那么容易就忘记了自己的初心。

    我经常在徒步中想起那些早已记不起来的回忆,比如小时候跟父母的相处,小时候的玩伴,在徒步的时候都是如此的清晰,犹如一幅幅画面展现的眼前,甚至比以前看的更清楚。

    在最后,哈罗德给加油站女孩的信中,我们知道了整个故事,哈罗德一个不懂得如何表达爱的父亲,在二十多年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儿子因为抑郁症自杀。之后哈罗德非常自责,他觉得自己应该早点察觉到儿子的抑郁而不是儿子自杀之后,他开始酗酒,妻子莫琳受到的打击更大,他们开始争吵,然后分居,最后形同陌路。

    “有时他觉得自己已经脱离现在,陷入回忆中,曾经的场景一次次重现眼前,他成了被迫留下的观众,目睹一个一个错误、矛盾、不该做的选择,却无法改变任何事情。“

    人最悲哀的是,在失去共同的亲人时,本应该相互安慰,一起扶持走过悲伤,结果却是相互指责,在彼此的伤口中撒盐,走向万劫不复。

    也正是因为这一次的出走,哈罗德和莫琳才能真的去回想他们当初是如何相爱的,如何建立起一个家庭的,对啊,他们本就是最亲最爱的人啊,本就应该相互疗愈心中的悲伤才是,是什么让他们走的越来越远了呢?

    毕竟她失去的儿子也是他的儿子啊,她的悲伤,他一点都不必她少,只是人有时候只沉浸在自己的悲伤中,悲伤总是很容易就把一个人吞噬了,包括理智。

    最后,在海边,他们想起来他们第一次见面,他们笑得像两个小屁孩,过往的种种似乎在两个人的心中复苏,两个行尸走肉似乎又复活了,他们开始回忆起第一次见面的种种,他们忍不住开始大笑,他们又一次牵起对方的手,在海边,在笑声中摇晃。

    温暖的结局,让人感动,我们都需要这一份勇敢来抵达自己的内心,在路上寻找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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