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宣布开庭。”4月11日下午14:30分,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重庆市江北区普法办,区司法局将庭审第二次搬进了重庆市第十八中学铁山坪校区体育馆。学生通过现场旁听庭审,接受了一次生动的警示教育。
这是一起寻衅滋事案件。2015年9月28日0时许,被告吴某、杨某等六人在重庆市江北区嘉陵三村某餐馆就餐期间,饮酒后无故殴打被害人彭某,导致二级轻伤,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六名被告刑事责任,被告人充分认识到其犯罪行为产生的严重后果,当庭自愿认罪。
“以前只在电视里看到法院开庭,没想到今天如此近距离的观看庭审,让我们感受到法律威严的同时,也让我们对法律有了更为直观的认识”。重庆十八中学生秦某感慨说。学生李某表示,“此次活动让我们深受教育,让我们明白学法、懂法的重要性,同时也警示我们要控制情绪,谨慎结交朋友,遵守校纪校规。”
据了解,参与旁听的除了十八中的师生,还有重庆市女子职业高级中学校、载英中学校、诚善中学校等近1140名师生旁听了案件审理全过程。此次“庭审进校园”活动,得到了学校老师和同学们的高度评价。将真实庭审带到校园,以鲜活的案例教育学生,增强学法、知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同时也提高了他们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使他们树立正确积极向上的价值观,远离违法犯罪的道路,对于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本文由搜狐公众平台“热点资讯早知道”发布,2017年4月12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