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写到:
大意是我家境贫寒,微薄的钱财不足以拿来赎罪,朋友们谁也不出面营救,皇帝左右的亲近大臣又不肯替我说一句话。
我血肉之躯本非木头和石块,却与执法的官吏在一起,深深地关闭在牢狱之中,我向谁去诉说内心的痛苦呢?
这些,正是少卿(指好朋友任安)所亲眼看见的,我的所作所为难道不正是这样吗?李陵投降以后,败坏了他的家族的名声,而我接着被置于蚕室,更被天下人所耻笑,可悲啊!可悲!
司马迁本人就因为帮一个平时交情不深的李陵说了几句公道话,就遭到了宫刑的耻辱。这些事你是知道的,而且大家都是亲眼目睹的。
现在好朋友的任安你来求我为你向汉武帝说情,我司马迁实在不愿意再遭到第二个“李陵之祸”,也就是我司马迁不愿意再为你任安去向汉武帝说情了。言外之意就是难道让我司马迁再来一次宫刑吗?
再说了,我司马迁是什么能量级的人物呢?
若九牛亡一毛,与蝼蚁何以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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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马迁我不过就是九牛中的一毛,同蝼蚁又有什么区别呢?
我司马迁仅仅就是为了一个无辜的将军说了几句公道话,就遭受到如此受辱的宫刑,那现在我还能为了帮助你任安,再去做这样的傻事吗?
一个人可以犯一次错误,但怎么可以犯第二次相同的错误呢?别人怎么做,我不知道,但是我司马迁是绝对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了。也就是司马迁拿出李陵事件,自己遭侮辱来婉拒了任安的请求。
论交情,李陵与司马迁“素非相善”,而任安是司马迁的老朋友,双方的家庭彼此都很熟悉。应该帮好朋友任安,而不应该帮一个没有什么交情的李陵。
可是自己正是为了一个没有什么交情的李陵却遭受到了酷刑,现在虽然你任安是我的好朋友,鉴于以往过往和教训,我不能再帮你任安了。
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
这是在安慰任安,当然也是在安慰自己。同时也是在表明自己的人生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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