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他。”
“打死他,让他修习邪术。”
一阵阵的喊打声中,一个少年狼狈的逃窜着。
这是在闹市,不是深山,那个被追着打的少年郎应该不是妙族人。
少年郎先是用阴符与傀儡人挡下众人的追赶,以给自己更多的逃跑时间。
他跑的很快,很快便把那些追赶他的百姓甩出数米远。
听寒看着那些与百姓厮打的傀儡,这些傀儡是用榆树树干所化,人与他们打,是很吃亏的。
不过百姓们的脑子还是挺聪明的,知道硬刚不行,便集结大家点火烧那些傀儡,树木怕火,在无数火把的焚烧下,那些傀儡化作一堆堆的灰烬。
百姓们继续追赶那位少年,少年用阴符化出一个障眼法,以为能困住里面的人。
却不曾想,被一位路过的公鸡破了阵。
鸡血乃是驱邪的良品,百姓们都知道,百姓们杀鸡放血,也就破了他的阵。
少年再也无计可施,便被当众拿下,众人押着他去往了官府。
听寒不由笑了。
笙歌问他:“你笑什么?”
听寒淡淡道:“笑百姓们聪明。”
芝国对善用邪术的惩罚很重,轻则十年牢狱,重则终身监禁。
“好好的小伙子不学好,真是活该。”
“邪术就是害人,我看哪,朝廷就该攻上山去,把那些妙族人绞了。”
“是呀,平静了这么多年,没想到如今这邪乎玩意又出来了。”
“真是吓死人了,你说这玩意怎么这么损。”
百姓们议论纷纷,皆是对邪术的讽刺与谩骂。
至于这个会邪术的少年是怎么被发现的,当然就要感谢那两位被救的凡人,要不是他们为了给自己一个公道,私下调查此事,这个少年也不会这么快就被发现。
笙歌有些好奇的问听寒:“这个少年就是帮狗皇帝害人的那个人吗?”
听寒点头,他的眼睛早已洞察了一切。
“他这么年轻,到底有什么想不开的,竟然干这种事!”笙歌都不理解这是为什么,这少年郎又不是妙族人,竟然也去修邪术,还明目张胆的害人,这不是自己找死吗?
听寒看着审判台上那个眼神狰狞的少年,他淡淡道:“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心难测,看的清表面,谁又知道他内心的想法呢?”
即便他有天眼,也无法洞察人的内心世界啊!有些人有些事,让人费解,琢磨不透,别说是凡人想不通因何?为何?奈何神仙也猜不透他们的心思啊!
那个少年因残害了太多的俊美少年,虽然最后少年们得救了,但行为极度恶劣,百姓们怨声载道,一致建议从重处罚。
官府在最后,判了他死刑,三日后便行刑,以儆效尤。
百姓十分满意判决,欢喜雀跃。
这个少年郎是个俊美的男子,家里又十分富有,听寒看了芝国百姓的三观,在想了想华术国百姓的三观,不由摇了摇头。
这也就是在芝国,要是在华术国,这么俊美的少年,家里又如此有钱,怕是有无数姑娘只看脸不看心,只认钱不认理,好死不死的还会为他辩解,为这个坏小子鸣不平吧!要是在华术国,这个少年绝对不会被判的这样重,他们只会从轻处罚,因为那些姑娘三观跟着五官走,只认钱没底线。
芝国的正东面便是东海国。
“为何芝国人民风淳朴,东海国人却民风凶残。”笙歌嘟囔着。
“东海国如今已亡国,但土地还在,也陆续有别国的人迁往那个地方,用不了多少年,那个地方便会变成另外一个国家,若保持优良还好,若劣民战胜良民,久而久之遗传下来的后代依旧会变成下一个东海国。”听寒说着自己的观点。
“难道是与传承有关?”
“我认为是的,这就好比一个国家多年来一直在打仗,那么,一代一代存活下来的便会是那些贪生怕死,懂得怎么逃避死亡的人,久而久之,民风就改变了,倘若一个国家一直和平,适合好人居住,善良会被保存下来,久而久之,民风也便淳朴了。”
笙歌笑了笑:“难怪我看那华国人如此擅长尔虞我诈,阿谀奉承,原来是那样的人在那里比较吃香啊!要是好人去了反倒成了另类了。”
听寒根据以往对华国的了解,他分析道:“这或许也和民风有关,华国民风以擅长谋略为荣,也就造就了此国人爱耍小聪明的性格,久而久之,此国人越来越聪明,越聪明也就越爱斗心眼,越爱动脑子,活的也就越累,完全失去了本来的淳朴,这些都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所以便有了这么一句话,聪明反被聪明误,难得糊涂。”
笙歌点了点头:“听寒,我一直觉得你很聪明,比沫白还聪明,但你却在练功的时候总是不能发挥到最好,莫非也是你的智慧耽误了你。”
听寒摇头:“你可别拿我打趣,我哪里有智慧?我不过是芸芸众生中一个资质普通的仙人,练功自然也不能急于一时。”
他倒是很羡慕笙歌,天生便是习练术法的奇才。
笙歌递给听寒一个李子:“你哪里普通了,你对世事洞察的如此透彻,依我看,你比那些圣人可是强多了。”
听寒道:“洞察清晰又如何?还不是插不上手,这世间有些规则太乱了,你我在其中太过单薄,有些事情就算知道也是无法撼动的。”
国之大事,错综复杂,千言万语,千谋万略也甚是难以分析,别说凡人有时力不从心,有时候,神仙呐,也分身乏术啊!
笙歌则翘起二郎腿:“世间法则嘛,我倒是无法撼动,但若是说毁天灭地,手摘星辰嘛,这个我是可以做到。”
听寒笑了笑,不忘打趣他:“笙歌,你可别跟凡间的那些话本子上学,咱可是正经神仙,咱不能毁天灭地。”
这一日,听寒和笙歌路过一个小国,此国名叫丽国,风景优美,人烟稀少,东面临海,北面与华国相接壤。
二人好巧不巧的又碰到了那群伶人,他们来到丽国后,变得更漂亮了。
笙歌十分好奇:“听寒,难道这丽国的水养人吗?怎么这些人比在华国的时候好看了。”
听寒笑了笑,指了指远处一排排的美颜坊,“哪里是他们这里的水养人,我看呐,这个民族是擅长给人改容颜才是真的。”
笙歌更好奇了,还有这等事:“给人改容颜?这不是神仙才能做到的吗?他们这些凡人怎么能做到?”
听寒接着道:“我前些日子在沫白的话本子上看到过关于这个国家的记载,话本上说,这个丽国有许多擅长皮相之术的医者,擅长用外力,把人的容颜变好看。”
笙歌认真的听着,还不忘拍了拍手:“这么神奇,这些凡人还挺有办法的,为了美也不怕疼,只是……”笙歌看着大街上的行人,不由皱了皱眉,越看越别扭:“只是,这些医者们手艺也不怎么好嘛,你看这街上的人都快被整成一个模样了。”
听寒折袖笑了笑,还不忘调侃一番:“将就着看吧,这人用手做出来的容貌,自然比不上天然形成的好。”
笙歌在街上逛了逛,因着容貌俊美,被不少的人围观着,还有男子上前问他:“公子,你这么好看,是在哪间颜坊整得?”
笙歌摆摆手:“我这是天生的。”
那些男子一脸羡慕嫉妒恨的表情,天生的还这么好看。
因华国伶人不在受欢迎,于是乎,那些伶人便南渡跑到了丽国,丽国的国土虽远不及华国宽广辽阔,人们却极为爱娱乐,也舍得给他们花钱,百姓们的生活比华国更富足一些,此国人十分在意容貌,把钱都花在了容颜和娱乐上,间接导致娱乐业空前绝后的繁荣,但在文化底蕴方面却格外空白。
丽国国小人稀,便也没发展出自己的文明,倒是借用了华国的许多文化,远远望去,倒像个缩小版的华国。
虽然此国不大,人们却十分傲气,丽国只有一个民族,名为大丽民族,此民族行事作风虽比不得东海国凶残,但那不要脸的精神却比东海国更甚。
起初,东海国大肆学习华国的文化,对外人家还倒是宣扬自己就是借用的华国文化,敢作敢当。
而丽国就不同了,借用华国的文化还死不承认,到现在还一直在抄袭。
笙歌看着那些与华国几乎一模一样的灯笼,玉佩,珠宝首饰,绫罗绸缎,似乎有一种,他此刻就在华国的错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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