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有一个话题讨论,就是在《民法典》里面没有规定当女婿的和当儿媳妇的,没有明确规定必须要赡养岳父母和公婆。
按现在人的想法,公婆和岳父母根本就没有养育自己,如果不是儿子或者女儿的关系,互相之间根本就没有任何关系,现在也就只是一种因亲情牵扯着的一种关系。
从另一个方面来看,不管是你结婚的对象,是人家的儿子或者女儿,你又是直接受益人。虽然你跟两位老人没有什么关系,可是因着两位老人的生养,你才能有机会跟人家的儿子或者女儿去结婚。
岳父母或者公婆公公,培养自己的子女也是花费了心血的,如果没有他们的养育,也不会组成你现在的家庭。
从岳父母或者公公婆婆的角度来看,不是自己生养的,当然跟自己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当你生养的孩子与别人组成了家庭,就跟你有了关系。
一个家庭,夫妻双方都少不了。夫妻双方的父母,也肯定是撇清不了的关系的。不管是嫁人的还是女儿,还是娶了人家女儿的女婿,你的另一半肯定是要赡养自己父母的。
当然你的另一半肯定会与你的利益是直接相关的,这时候,你的另一半要赡养自己的父母,对与利益相关的人,你肯定也脱不了这层关系。
特别是当今时代,父母养育儿女是一样的,自然赡养父母的责任也都是一样的。儿女都有继承自己父母财产的权利和义务。
虽然民法典例并没有规定女婿或者儿媳非要去赡养岳父母或者公婆,但是作为利益相关方的人来说,赡养老人的责任和义务对你来说一样少不了。
每一个人都有父母,同样自己也要当别人的父母,如果用同理心来看待这个事的话,赡养双方父母的义务和责任都是不能少的。
当然,至于你赡不赡养岳父母或者公婆,还取决于你与对方的关系情况。
如果某些父母比较苛刻,或者重男轻女, 把自己的财产分给儿子多一点,不分或者少分给女儿,做女儿的心里肯定会留下隔阂,关系处理的不好,她回家的住宿肯定就少。至于赡不赡养的问题,双方肯定都会有一种潜思维。
当然,如果父母老了,儿子女儿谁赡养都是一样的。就是看老人在哪里更舒心一些。
一般公婆和儿媳相处的关系,也决定了儿媳赡养公婆的亲密度。中国几千年的男主外女主内思想,在老人老了之后,儿媳伺候父母的时候比较多一点。
当儿子儿媳年轻的时候,公公婆婆力所能及的支持一些,不管是从金钱上,或者是在帮助带孙子辈身上,适当的帮他们一把,孩子们肯定会感激不尽。
当你老的时候,他绝对不会把善有父母自身事外,而是积极的去赡养老人。
哪个人没有父母,哪个人不老?不管双方父母对你怎么样?该赡养的还是要赡养。民法典没有规定,但是在民间约定俗成的子女赡养老人,应该是天经地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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