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我闲暇,寻一朵挑花,折送于少年。——题记
初遇见你时,未可闻朗朗书声,只见你在余间嬉戏,梨涡浅映在欢快脸颊上,我反到成了情窦初开的小子。
为何记忆深深浅浅,略略许许几无言。
你把那被伙伴刻意藏起来的书本还于我,脸儿带着少年的稚嫩,未可闻正气凌然,只见你伸手递于我时匆匆忙忙,感谢之言不知你可当成“耳边风”?
再遇你时,还是此地,少年初褪稚气,虽不见翩翩之姿,且仍不愿碰那“四书五经”,纨绔得异常,但因生得极好——皮相,真的是能让人心生喜爱的东西。我们常在阳下嬉戏,笑容依旧,你就这么跌进了我的心窝。心,又悸动了,我想,我应是喜欢上这个少年了吧?
喜欢,又是什么感觉呢?
哦,大抵是
女先生在她龙飞风舞地挥舞笔墨时,课文是一位名为教授的文章,我与你同桌,同读那篇关于偶遇的文章,我不轻易地撞你一下,又是故意模仿文中的内容,我看到你嘴角轻轻上扬。你也是喜欢我的吧?就好像我把你做心头的白月光,你会不会也是把我当做他眉间的朱砂痣了呢?——我有些惊呼于自己奢侈的念想。遇见你的那个课外班短暂得要命,和女先生分别那天,我没有见到你,向先生询问了你的去向,却不可得知。四周突然没来由的死寂——你于我陌生还是熟悉?都不重要了。
……
人的心会欺骗自己吗?
时间摩挲,我惊喜地感谢让我两年后又遇见你。缘分,同桌,先生啊,有时看不惯我们上课打闹,但每每替罪羔羊,黑锅都是我来背。真正意义上,我只被叫起来一次,先生在上头训着我,你就在旁边向我挤眉弄眼,真真是要多幸灾乐祸就有多幸灾乐祸。再有一次,就是我在课上边写着小话本,你边帮我审查了。余事,都是日常。
可惜啊,日光之下,没有新事,无非是各奔东西罢了。
……
这次,我们都各外地平静,我的记性好像大不如前,已然忘却那时发生了何事,我想诗人都把心动比作小鹿乱撞,那么那时我的小鹿应该是早就撞死了,鲜血淋漓地躺在那里了,它再也撞不了了——我突然遗忘了名为喜欢的情感。曾经天真地以为这种滋味再也不会出现在我的心里,甚至可以说是生命里,——“对不起”像你的皮相说声道歉,我又可耻地心动了,说什么忘了,厌了都是假的,尤其是在看到你更加优秀且也有了喜欢的人之后。
我想,
你们看起来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啊,明明心里已经知晓结局的模样,但我还是忍不住吃醋。我看见你眼中喜欢的情感对着她时,那是怎么一番叫人心疼的光景——那么一双熠熠闪光的眼睛,像无比珍贵的宝石般夺目,是面对太阳才会露出的渴求生机的神态啊。
也许会重蹈覆辙吧。
……
我决定放置对你的感情,就像你放置了对我几年的记忆,你不再识得我,就像我再也回想不起你的面容……
愿我闲暇,赏一株桃花,赞叹它的美丽,却不带走它的芬芳。——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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