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运作良好的家庭应该是合作关系,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精要事务,有人赚钱,也有人带孩,不应该强求两个人拥有同样的赚钱能力,也不强求两个人平分育儿工作,更不能要求某个人同时承担赚钱和育儿责任。笔者建议,至少在孩子6岁前,夫妻双方要有一个人把育儿当作精要事务来做,虽然这几年工作上的成就会比较少,但孩子不也是我们这一生中最大的成就之一吗?
有朋友给我留言,说我们家现在的状况就适合这样的定位。我也一直如此打算的,但娃爸时时流露出希望我去上班的意思,说是会影响到他的“仕途”,虽然我对他的这一想法不以为然,但考虑到俩娃的教育基金还需要人家去挣出来,暂且就依着他,等到明年八月份换届以后再实施我的全力育儿计划。
这周的阅读书目《精要主义》对我的触动挺大的。仔细想想,我就属于那种什么都会一点,却哪样都不精的人,三流的律师,三流的会计师,末流的心理咨询师,不知道多少流的教师……害怕做选择,源于对自己极度不自信。我要记录成功经验。有时我们觉得自己总是做不对选择,可能是因为我们只记住了那些错误的选择。对于做对了的选择,可以记录下来,在当时给自己嘉奖,在以后也能通过温习而得以找回自信。要记得,无助可以习得,信心同样可以习得。
我要改变不懂就问的习惯。遇事不思考,只知道问父母或其他人,是一种心理巨婴的表现。在做决定前,自己多加分析,勇敢追求心中所想,你会渐渐地知道自己要的是什么。
选择是一种必须被高度重视的能力,因为它能给你带来战无不胜的力量。
选择的本质——自由意志力可是独立于任何事、人和力量的。
我要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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