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个故事
“法官认为,刀是陈世峰带的,陈世峰全程都带着强烈的杀意,庭审期间毫无悔改之意,一再通过狡辩意图混淆视听,将责任转嫁到刘鑫和江歌身上,故从重判决:判处凶手陈世峰有期徒刑20年。”
12月20日,时隔一年多之久的江歌案终于落下帷幕,凶手得到了“情理之外,意料之中”的惩罚。
好消息是,陈的狡辩和小聪明完全没能瞒得过法官,得到了从重判决。坏消息是即使故意杀人罪成立,即使从重判决,根据日本法律,最终得到法律认可的惩罚,也就是区区20年。
甚至比他亲手结束的生命还短4年。
为了照顾到对此事还不甚了解的读者,我根据法庭终审内容简明扼要的介绍一下。
2016年11月3日凌晨,中国留学生江歌在日本中野家中遇害,事发后日本警方对案件进行调查,11月24日晚间,日本警方对外通报称,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指控其杀害了中国女留学生江歌。日本警方也证实了江歌母亲的怀疑,犯罪嫌疑人陈世峰正是江歌室友的前男友 。
2016年11月24日,日本警方公布案件的相关调查进展,并以杀人罪对中国籍男性留学生陈世峰发布逮捕令。12月14日,日本警方对杀害江歌的嫌疑人陈世峰以杀人罪正式起诉。
2017年12月11日,江歌被害案中的被告人陈世峰在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初次接受开庭审理。
12月20日宣判,陈世峰被判20年。
1.受害者和凶手都是中国人,为什么要在日本审?
因为中日没有引渡条约,所以不能在中国审,至少一审不能。而且就“黄金时间”原则,在境外发生的刑事案件应该第一时间按照案发地法律审理。但在陈刑满释放后,有可能回国再次面临审判:刑法第十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
2.为什么日本判死刑这么难?
作为发达国家,日本是少数保留死刑的国家之一,但死刑量刑相当困难,通俗来讲,一般情况下杀三个人才能够得着死刑的边,况且判了死刑也不一定会被执行,因为死刑执行令需要法务大臣亲自审核通过,很少有法务大臣愿意承担所谓“刽子手”的骂名。
3.刘鑫为何没有被法律追责?
从法理上刘鑫并未犯罪,但道德的审判比法律的审判更为严厉,我只想说,祝她好运。
前情提要和解答到此结束,一直以来我对江歌案的想保持“报道”的单纯性,如今尘埃落地,这次想参杂点私货。
就在今天,澎湃新闻公布了一封陈在中国读大学时期的室友写给他的一封信。写信之人自称“成绩最差却成了天生的学者”,从文字看的出来,拳拳之情,默默道来,读者无不为之动容。通篇累牍,只剩一声叹息。
在同学的视角中,陈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好人,他勤奋学习,尊师重道,坚忍不拔,还聪明伶俐。但同样的,他并不是个完人,他执拗,任性,骨子里自卑,外表却自傲。或许是自责,或许是事后诸葛,同学回忆起了当时的种种细节:平时彬彬有礼的他打电话时会不自主的放大声量去争执,哪怕是跟女友相处为一件小事也要争论个对错。或者半夜会做噩梦放声嘶吼。
我不知道到底是什么事情一直折磨着这个男人,但回顾他的准备,他的作案,他的狡辩,从他的沉默,到他信心满满的藐视法庭,再到他的表演,再到宣判时,他听到最不想听到的答案,瘫倒一旁。
其实陈已经死了,在他杀死江歌的时候,作为人的陈就已经死了,代替他存在人间的那个陈,是一个胆小又狡猾的魔鬼罢了。
信中说道,陈是一个天生的活动家,的确,他执着,有魄力,还长着一副讨人喜欢的外表。但正是因为这些优势,让他体验到了真正的差距,激发了他内心的自卑,填充起了外强中干的外表,还有嚣张的气焰和咄咄逼人的小人姿态。
说起来可能有些对不起祁厅长,但有那么一刹那,这两个人仿佛在我眼中重合,祁厅长要胜天半子,而陈世峰要出人头地,他们想要得到东西就必须要得到,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因为欲望不可抑制的超出了自己能力能掌控的范围,更佳悲哀的是, 智慧在这场拉锯战中处于一个尴尬的位置——他们聪明到去与法律斗智斗勇,却没有聪明到能提早意料到自己的下场。
祁厅长作为一个反面角色之所以被称赞,大多是因为他真的赢了——他蔑视了法律的审判,尽管是以生命为代价。
而陈世峰将背负一生辱骂,因为他也想蔑视法律,却天真的认为单凭自己愚蠢的小聪明就能敷衍过去,然后他输了,输得理所当然。
虽然大家普遍觉得20年太少,但我其实比较欣赏法官的判决。
有言在先,日本普通杀人案件20年算是封顶了,而在通常情况下,检察官在提出20年徒刑诉求的前提下,法官通常会给出18或者17年的徒刑判决。但这一次,法官不仅打破惯例,按照最重量刑标准重判了陈,而且当庭拆穿了陈的谎言。
这无疑是给“仗着自己小聪明和一股莫名的自信和戾气作妖”的陈重重一耳光。虽然没有事实根据,但我的直觉依稀告诉我,但凡法官手送一点,判个十七八年,看起来多一年两年似乎没有太大关系,但一旦让陈觉得自己的小聪明起到作用了,尝到甜头了,那才真是“地狱空荡荡,魔鬼在人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