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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不是药神》学到什么了?

从《我不是药神》学到什么了?

作者: 一尘未染 | 来源:发表于2018-09-01 08:48 被阅读301次

    《我不是药神》这部电影刷新了中国电影的新高度,感性的影评已经刷烂了简书,我就想从理性的观点来谈谈。

    第一,什么是假药?
    我们先系统的了解下“假药”的范围:
    假药(Bogus Drug):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假药:
    (一)药品所含成份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的成份不符的;
    (二)以非药品冒充药品或者以他种药品冒充此种药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按假药论处:
    (一)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
    (二)依照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或者依照本法必须检验而未经检验即销售的;
    (三)变质的;
    (四)被污染的;
    (五)使用依照本法必须取得批准文号而未取得批准文号的原料药生产的;
    (六)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

    电影中的“印度药”我的认知是归属于上述的第二类假药。

    这里我强调“假药的范围”只是想科普一下关于药品的法律知识,防止我们在“无知”的状况下去触动法律的红线。

    有的朋友看到这里会觉得我有些无聊,这些知识我上高中的时候都学过,还用你告诉我?

    好,接下来就想谈谈这件事:生活中有多少我们接触到的重要的信息,又被我们不以为然的抛之脑后?

    还回到“假药”这个范围上,我们代购圈有多少在代购药品的?小到FX眼药水、久光膏药、脚气水、大到治疗痛风、糖尿病药,从第三类药品一直到处方药,淘宝、朋友圈卖的人成千上万,有几个人意识到自己在卖假药?去趟印度旅游,帮同事带几盒药,顺便挣顿饭钱,也许很多人都觉得是“小事”,但这些看似“小事”严谨上说就是在卖假药,在犯法。事实上很多代购也都是这样被扣在了飞机场。

    抛开国外药,说说正规中国药,只要是“变质、或受过污染”的,药品法也都视为“假药”。所以出售已经过期的药、或被污染的药也同样构成“卖假药”罪。中国有多少篡改制造日期的药贩子?这些人基本都认为自己只是在投机倒把,不是在卖假药;只是不道德,不是在犯罪。

    所以,很多信息不要视而不见,轻易忽略。对自己不清楚的事情多查一查,让我们在“快餐文化”主流的世界里,找回孩子时期的“好奇心”和“求知欲”,我们必须要承认这点我们远不如孩子,孩子在成长,我们在健忘。健忘了知识并不可怕,可怕的慢慢在丧失自主学习的习惯和独立思考的能力。我们必须逼自己一点一点找回来,28天就可以培养出一个习惯,我们必须时刻提醒自己:随地随地要带着“我要培养好习惯”的意识。

    有意识是培养习惯的第一步,只有接收准确信息,才能够准确分析信息,最后完成独立思考。比如,现在我们“假药”的范围理解了,那我们一起思考下:如何“投机取巧”的使用这些便宜又效果的“假药”还不犯法呢?

    第二,什么是生产、销售假药罪?

    想做法律的擦边球,首先我们要弄清楚“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条件,这个内容很多,有求知欲的朋友自行查阅,在这里只谈“销售假药罪”,想这个罪名成立,必须至少要满足两个条件:1.必须满足法律意义上的假药的定义。2.销售者必须从中获利。

    是不是从“获利”上看到亮点了?对了,我们可以代别人买药或自用,但不要“获利”。只要不“获利”,法律拿你没办法。再无耻的说,法律都是要证据,即便钱你加了,不走支付宝、银行,双方咬死没“获利”,罪名也不会成立。

    《我不是药神》这部影片是由现实中的“陆勇案”改编而来,我在几年前关注过这个案子。现实中的“陆勇”最后被释放并不是因为病友联名求情。而是经调查,陆勇确实从中没有获利,没挣过病友一分钱,所以构不成“销售假药罪”。

    电影中的程勇他一开始是奔钱去的,他获利了,并且是“知法犯法”一直在走而挺险,并且还带着几个病友一起犯法,做为主犯他被送上法庭我认为没有什么冤枉的。他没有陆勇那个情怀,入监狱也是“作茧自缚”。

    说到这肯定会有朋友想怼我:“你太冷血,陆勇那么伟大,自己掏钱给病友卖药,看的我快哭瞎了。你不许侮辱英雄!”

    这样想的朋友别急,心情我完全理解。因为“感性战胜于理性,整体性的非理性思维经常占上风”正是中国人典型的农耕民族根性,容易感性的看问题。但我是理科生,我的专业要求我们必须客观理性的看问题,咱们抛开感性,从理性来简单分析下:

    电影中的程勇,他的“伟大”是最后一个个病友用生命和鲜血所“唤醒”的、这是电影里的不可争辩的事实。如果从一开始,他就有陆勇伟大情怀的话,他要好的两个病友也不会牺牲。他后来的“伟大”是在弥补内心的亏欠,也是对好友的某种纪念。程勇这个行为和“一个杀人犯杀了人,后来他发现杀错了,杀错的还是一个孩子,于是他内疚自责,倾其所有财产去资助贫困山村的孩子们”的案子,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难道这个杀人犯就不该负法律责任吗?

    这时候你的答案会是否定的,因为多数人还是惯性感性思维——“他杀的可是一个孩子!”。

    我想弱弱问一句:“杀孩子是犯罪,卖假药就不是犯罪吗?都是犯罪为什么你的答案会大相径庭?”这里我还想强调很重要的一点,道德和法律一定不要混淆概念,卖假药是法律层面问题,助人行善是道德层面问题。没有根本上必然的联系,我们最多可以说:程勇是个大好人,但他确实犯了法。他可以受到大家的尊敬和认可,但他还必须负该负的法律责任。

    我也存在着很大的主观和片面,我只是想提供给大家另外一种思路,供大家多元化参考。我们最理想的状态应该是:保留一颗“感性”的心,去悲天悯人,发现和发扬真善美,也要保持一个“理性”的大脑,去客观的看问题,理解很多制度和现象。

    比如通过思考,试着理解国家为什么不抓范冰冰?假疫苗为什么会在中国出现两次?这两个问题可以拉出两个短篇出来讨论,这里我就简单各提一点来供大家思考,法律程序需要很长时间,光陆勇那个“假药案”审核了近一年,把范美人立马提申不合法律程序,还牵扯众多公众人物和企业,核查起来需要很长的时间。

    假疫苗案我想给很多人提个建议,咱能不能去系统了解下所有相关知识在发表“亡国论”。我就单提一点,人家国家1亿人,咱14亿人,我国每个疫苗对“安全性”是100%查。对“有效性”是按比例抽查。人口基数庞大,都100%查的话查完要3年以后,疫苗也早过期了。

    能思考出有效的解决方法,才是真正的“忧国忧民”,咱们天朝跟小国不一样,咱人多事多,信仰、民族也都不统一,很难管理。现阶段也是存在很多问题,但真的没有那么的不堪,我们是要体会民之苦,但也要考虑到国之苦。

    说到这,我们要警惕一件事情:美国控制着世界上绝大多数的媒体,世界的话筒权在美国,所以很多报道是“别有用心”,一定要有戒备心和辨别能力。一个荒唐可笑的三色幼儿园报道,忽悠的大中国鸡飞狗跳。诸如此事的报道比比皆是,下篇会写如何正确的读取和处理信息,希望能跟大家一起分享和探讨。

    有人可能会说美国跟咱们国内媒体能扯啥关系?放两个图供大家参考,这个问题点到为止。

    阿里巴巴与掌控媒体 阿里巴巴集团股权结构图

    第三,格列宁为什么那么贵?我们比印度究竟差在哪里了?

    说白了,我们比印度差一个“药物强制许可制度”。简单地说,印度无视西方的专利保护法规。新药一上市,印度厂家在本国专利法保护下就可以仿制同类产品。说再直白点,印度在卖全世界的“盗版药”。一边与全世界打官司一边卖,至于药价的差别,可以看下图感受下。

    从《我不是药神》学到什么了?

    看着这个图谁都有种说不出的心塞,我们先大概了解下专利药。

    专利药是什么概念?一般是17到20年内其它厂家不经过授权,不能生产与销售该种物质当药品。

    研发一种专利药非常难,大概需要10年最后的时间和几十亿美金的资金。而专利权从申请到研发也一般只有17到20年,等研发出来,到市场上销售的周期一般也就只剩下7到10年。所以在短暂的贩卖周期里,药厂必须快速的收回成本和赚取利益。不然专利权期限一到,所有国家都可以“名正言顺”的自己产了,药本身的制造成本其实很低,药价会一下从“天价”变为“平价”,药厂会就此失去赚钱的时机。

    电影最后程勇出狱时,格列宁已经列入医保可以报销了,感性的观众理解为他的努力感动了国家,所以国家把昂贵的天价药列入了医保。这个理性的事实是:“格列宁专利期限到,每个国家都可以合法生产格列宁了,每个国家都列入了医保。” 这和阿勇其实没有半点关系,这就是法,法不会因为一个人一件事而轻易变动,这样法律才有威严性。不要轻易用感性去判断一件事,误导的机率会相对理性比较大。

    最后想说的是不要轻易去抱怨医院的药价,药价不是院长订的,是卫计委订的,国外天价专利药是研发厂家规定的。对医疗市场混乱情况也出台了“两票制”改革,会慢慢净化药品流通市场环境、规范药品流通秩序。很多进口专利药现在吃不起,再过几年也自然会写入医保,人人都吃的起。(这里我提醒下买抗癌商业保险时,可以考虑到这点)。

    总之,我们的国家,一切都在慢慢的变好,它成长的很快,问题也确实很多,但它始终是我们的母亲。它从贫穷的大饥荒走来,一路隐忍,一路拼搏,一路拼到世界的第二大经济体,全世界都在为它骄傲,凭什么我们自己每天在质疑?日本首相、美国首相都不敢说它在衰落,凭什么我们自己天天哭丧?14亿子民,扪心自问,有几个真正好好了解过自己的祖国?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

    谢谢大家拜读,不同观点的朋友也可以写文来相互交流学习,若有偏激言语,敬请多多海涵。最后放一张格卫列的全世界售价表,在世界哪里都是天价。(订价药厂订,售价是关税、汇率等综合体现)

    从《我不是药神》学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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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评论

      • 鲁小南:👍👍👍
        一尘未染:@鲁小南 :pray:
      • 皓凡君Howfun君:互相评论互相点赞 一起努力
      • 余一之:这个电影从侧面反映了我国对医疗改革制度的政策越来越趋于完善,成熟!单就电影来看:穷病,才是最大的病啊!
        一尘未染:@余一之 我的意思是基本专利药都只是延长寿命,3到5年,绝症都是无法根治的。富人一样几年后要死亡。人格完整,过的开心,其实多不多那3到5年不是很重要。只是现在贫富差距太大,早成很多严重的心理失衡。比如穷人基本找不到幸福感和存在感。原本和金钱不挂勾的全都无形的联系在一起,这种病态心里比死了还痛苦。活着也是感觉自己生活在地狱,国外的乞丐看不起病,也放弃治疗,但他们会旅游、去让余生过的更有意思,不会在绝症的痛苦上再给自己上刑,说的有点多,哈哈,咱还是码140字微小说吧,太沉重复杂的话题让人沉重。:pray:
        一尘未染:@余一之 真正的死亡面前人人平等,最难医的是心病!
      • 李梓滔:学习了🌹🌹🌹
        一尘未染:@李梓滔 写的有点乱,思维不清晰,谢谢拜读:pray:
      • 开心点金石:🌺🌺🌺
      • 一尘未染:谈到最后,我也沦入了感性,sorry:pensive:
        前一秒记忆:@一尘未染 :+1: 本来想看个短文放松下,结果被上了一课:blush: 感性对人,理性看事,学习了
        一尘未染:@前一秒记忆 早上好:smiley:
        前一秒记忆:保留一颗“感性”的心,去悲天悯人,发现和发扬真善美,也要保持一个“理性”的大脑,去客观的看问题,理解很多制度和现象。

      本文标题:从《我不是药神》学到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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