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后出去旅行,因为所谓的长安梦,我来到了西安,结识了三两青年。
某天下午跟他们约好了一块喝酒,所谓的下午,就是吃完午饭后直到吃晚饭前,这中间的一段时间,大概吧。
从湘菜馆出来时已经到了两点,他们估计已经到了约好的地点,更可能已经开了两瓶酒,一瓶是伏特加,另一瓶还是伏特加。
为什么这么喜欢伏特加呢?我吞吐烟雾,一边往酒吧赶,一边眯着眼在人群中探索、找寻,男人又为什么喜欢漂亮女人呢。
一个二十九岁“剩女”最后的倔强“啊,好慢啊你!”
我端着杯啤酒坐下,冲我抱怨的是阿香,一个二十九岁却还在等待爱情的女人,跟唐人街探案里的女主是同一个名字,不过她没有那么漂亮,据她说,前两年看完唐人街探案后,她对于王宝强就只有除之后快的感情了。
我心想凭什么呢,要怪你也应该怪导演呀,那个出轨的陈思成,当然,这种俏皮话我只是想想,没有说出来,我总是下意识地避免与人争论。
“堵车了。”我这样回答,虽然我是从几百米外的饭馆走回来,但朋友告诉我几公里外的火车站那里确实堵车了,所以我不算说谎。
喜马放下了他的手机,扭头看着我,正在看书的交大才女放下了她的《暴风雨》,阿香微微张嘴,两颗白白的小板牙若隐若现。
“干杯!”我举起啤酒杯,企图揭过这个蹩脚的瞎话,也阻止了他们的进一步说话。
“换成伏特加。”才女的声音总是那么平静却不庸质疑。
我扭过头,印有ABSOLUT VODKA的两个透明瓶子摆在桌上,瓶口已经开过,有阳光穿过透明天花板落在它们身上,闪耀出迷醉的光。
叹口气,我拿过自己的那杯,吞咽下杯里那口烈酒,闭上眼睛感受那股仿佛火焰灼烧的炽热,以及午后越来越重的困乏感。
眼睛眯了眯,我背靠在椅上,视线穿过透明玻璃,在云彩上徘徊,耳朵里不时地传来他们的议论。
阿香前阵子去相亲了,不过今天她却拒绝了对方的约会跑来跟我们几个无所事事的喝酒。
“合适就好了,以后要相处的时间多着呢,合适是最重要的,我觉得你可以试试。”这是交大那个才女的声音,我抬起头瞄了她一眼,随后又眯上了眼,她是个很好看又很有才能的女孩子,会得出这个结论我一点也不奇怪,一个精神世界物质世界都能得到满足,身边还有一大堆追求者的、毫无疑问的人生赢家,对于婚姻,合适的确是最贴合的词,只不过这个合适估计门槛有点高。
“他家里边怎么样,有没有弟弟之类的,房子跟车准备好了没,还有他的年收入多少?”喜马的声音传进了耳朵,我连头都懒得抬,跟我们三个不同,喜马属于已婚人士,老婆女儿都有了,只是他婚后并没有选择安稳工作,反而是继续追求虚无缥缈的音乐梦。
是一个来西安旅行一个来月的穷鬼独立音乐人,每天白天出门打下零工,晚上流连酒吧,脑袋扎在各种花丛间,这种毫无意外会以自我为中心的高见,我一点兴致都没。
我始终认为,每一个理想大于生活的人,都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
连责任都担不起来,就算担的起理想,又有什么用?
在他们都表述了自己的观点后,问题也就蔓延到了我这,伏特加倒进杯里的声音是那样清晰,我甚至能听清杯里不断上涨的水平线。
我抬起头,阿香倒好了酒,正看着我,我挠了挠头,有些含糊地说:“我也觉得适合就好,只要对你好就很足够了。”
跟才女一样的看法,本质上来说我是个很无所谓的人,等到了需要相亲来寻找伴侣的时候,我估计只会期待对方不要影响到我,我能通过自己来满足一切的趣味追求。
我是个自我且自大的自得其乐者。
阿香听完我的话后沉默了下来,只是一口一口抿着酒,她的交友圈足够广,有很多的朋友,也不乏有优秀的追求者,至于现在为什么会陷入了相亲中。倒也不难猜。
是啊,大家玩归玩,闹归闹,喝酒归喝酒,谈恋爱归谈恋爱,怎么能在一起考虑结婚的事呢。
“我觉得不能这样。”阿香终于放下了酒杯,真庆幸她给我留了些面子,没有直接说我是错的,因为接下来我就被她的演说折服了,尽管那只是简单的几句话。
“我觉得不能这样。”她重复了上一句话,脸上带着严肃的郑重其事,这一表情让我产生了自己正在观看一出日剧的错觉,因为日剧里的人物仿佛永远都认真又仔细,哪怕是很小的事情,他们也会用最认真的姿态来对待,因为那也是他们的人生,而阿香就是这部日剧的女主,正准备用最平凡的语句对配角讲述人生真理。
“我不知道你们怎么想的,但是,怎么能跟自己不喜欢的人在一起呢,根本就不会幸福啊。”她的表情还是那般认真,语气带着些不可思议,句尾那个软糯的“啊”非但没有让这句话甜腻起来,反而更像是变成了凛冽的风,刮的人生疼。
“只有谈恋爱才用合适,结婚当然要喜欢啊。”
我沉默着不知道该说什么,这些话揉作了一把精致而细腻的刀,它巧妙地剖开了我的海马体,记忆纷乱地向上涌,过往那些好与不堪的恋情在我脑海里交替。
我强压下那些奇怪的感觉,打了个哈哈,想要说些俏皮话,抬头对上阿香的眼睛,我却全然失去了这个兴致,她认真的模样容不得我有半点敷衍。
“你是对的。”
我最终还是屈服在她的认真下,却不仅仅因为她的认真,也是记忆在提醒我,那些没有喜欢的恋情永远只是短暂的消费品。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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