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一直在整理我看的过的书,整理到乌合之众突然想写一下自己对它的了解,首先哪这本书的原名叫做《群体心理学》(Psychologiedesfoules),英文版改作《大众心理研究》(AStudyofthePopularMind),并加了一个主书名(TheCrowd),中文版大多将其译为《乌合之众》。这是这本书名字的由来!
勒庞在书中多次提到群体这个词,不伐是对众这个词的解释,在书中的序花里曾提到“1894年的他回应达尔文的《天演论》,发表了《民族演化的心理规律》,获得了成功。”自我看来,乌合之众要写的更好些,它基本奠定了人类历史的社会心理学,对社会这个大熔炉做出了解释!
书中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他所说的群体是一个特殊的心理整体,指的是受某一事件、演说、激情、恐惧、爱恨的刺激而聚集在一起,为某个目标或某些精神需求而有所行动的人。他们并不一定要同时出现在同一个地点,也不一定要人数众多,有时十来个人就足以构成一个群体。”
“人一加入群体,原先的个性便会消失,他不再独立思考,而是随大流,无意识占上风,智力程度减弱,很难做出明智的决定。”
好了这段话一些,我的天啊,这是要逆天,一但存在于群体中,就没智商了!这不可能啊!人一直是生活在群体中的。但是,我觉得他说的很有道理,不行你看下面一段话,他是这么说的,当然这不是我说的,是书的作者所说“只要属于有组织的群体中的一员,人就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了好几步。”结群后,由于人多势众,个人会产生一种幻觉,感到自己力大无穷,不可战胜,好像没有什么事情是办不到的;又因法不责众,知道自己无论做什么坏事都不会遭到惩罚,所以也就不负责任。束缚个人行为的责任感一消失,人便会随心所欲,肆意妄为。一人独处时,他可能是个有教养的人;一旦加入群体,他便成了一个野蛮人,凶残、易怒,充满暴力。”
这一看,像不像是键盘侠们的网络攻击,明明人家的生活和你无关,你因为一点小事情,或者看到别人在骂他,莫名其妙的开始骂这个人!也许刚开始你连为什么要骂这个人都不知道。但是,后来的你却能挑出一堆属于他的毛病,这只是你挑出来的,但实际上人家有没有这个毛病,你也不知道,你成为了一个没有思考的,没有大脑胡乱说话的人!然后这个人被逼无奈,自杀了,死了,但是没有一个键盘侠需要为这件事情负责。ok,因为法不责众嘛!我的天啊,原来还可以这样,不过却是吓到我了!搞得我现在不是特别敢看一些莫名其妙的新闻!我们只服从了冲动!闯荡在无意识的边缘!
接着往下看他说“对于动不动就发怒的群体来说,狂怒才是其正常状态”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群体,一直在发火,你没有就是不对的!我觉得不现实,我在现实中在寻找,结果发现这是对的,是真实存在的!一个宿舍总共8个人,如果其中有4个或者更多的容易暴躁的人,整个宿舍都会被感染,如果有那么一个或者两个她依旧还是以前的性格,只会有一种结果,那就是被欺负,然后不得不被同化,ok,这个狂化群体改造完毕。
今天先说到这里,至于更多内容我会每三天更一次对于这本书的见解,可喷,可鉴
读乌合之众,看天下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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