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读了一部长篇小说《莫斯科绅士》,隔了一个多月才来写这篇文章,是因为自从开启白加黑、5+2的工作模式,想要利用休息时间做点自己喜欢的事实在是太难了,就连按时睡觉都是一种奢侈。
《莫斯科绅士》讲的是在变革的年代里,罗托斯夫伯爵被囚禁在大都会酒店里的几十年间他的所见所闻、所思所想、他所认识的人,以及发生在他身边的事。
在所有的人物和故事中,有一个不起眼的小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伯爵在大都会酒店的餐厅,看到旁边的餐桌上有一对刚刚迈入恋爱初始阶段的年轻男女。小伙子鼓起勇气,打着和她讨论问题的幌子约她出来,可是姑娘脸上没有笑容,也没开口说话,为了打破沉默小伙子找了各种话题出来聊,这姑娘的表情仍然很严肃。这时酒店手风琴演奏突然拉响了一首西班牙风情的乐曲,姑娘停住了话头,朝演奏员那边望去,嘴里自言自语说,这段旋律是哪部作品里的来着。
“是《胡桃夹子》里的。”小伙子脱口而出。小伙子又说:“在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祖母每年都带我去看。”这时,姑娘把目光从演奏者身上收回来,看着他的伙伴。小伙子说:“每年十二月,一到这部芭蕾剧开演,我就会去看,一次都没落下,即使一个人我也会去。”
这时,姑娘脸上的表情柔和了,她的目光里流露出了颇感兴趣的神色,因为她从这位新结识的男人身上发现了出人意料的一面,那是一种十分纯粹,发自内心的,执着到无怨无悔的东西。
为什么我会对这个故事印象深刻呢?因为最能吸引我的人,就是这种会对一件事情,保持持久的兴趣和热爱的人。
明朝生活家张岱说:“人无癖不可与交,以其无深情也。”“癖”这种东西,能见人情深之处。拥有一个或多个“癖”,可以让你有更多的机会超越对方的期待,有更多惊喜,从而显得更有趣一点。就像这个一口说出《胡桃夹子》的小伙子,因为他对芭蕾剧的执着,超出了姑娘的期待,姑娘也因此对他产生兴趣。
我喜欢的一个作者苏清涛,刚开始关注他的时候他还没有结婚,他的择偶标准只有一条,“能够持久地充满激情地做一件事”。后来他和一个热爱越剧的姑娘恋爱结婚,去年生了孩子。这个姑娘对越剧的热爱让他着迷,姑娘冒着研究生毕不了业的风险,去学习自己喜欢的越剧。而他在经济上支持她、精神上鼓励她,在他的帮助下,姑娘不但研究生顺利毕业,还如愿去学了自己喜欢的越剧。他说,她对越剧的痴迷,正是他自己“虽不能至,心向往之”的东西,所以他支持她、鼓励她,就像他支持鼓励自己一样。
我一直认为,一个长期的业余爱好,能够给人带来极大的快乐和满足,它会让人保持心灵的独立,也就是在工作、家庭之外,还有一个自己的心灵空间,在你生活不顺、悲伤痛苦的时候,它能够抚慰你、疗愈你,让你的心宁静下来。
没有长期业余爱好的人,很容易陷入空虚和无聊之中,他们要么成为工作狂,不懂什么是生活;后要么通过一些低级趣味的东西,比如无限制的刷手机、疯狂地购物,让自己得到短暂的快乐,而不是持久的快乐。
人这一生,总得热爱点什么才算正常吧,如果你活了几十年还不知道自己喜欢什么,想做什么,那不是白活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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