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里,王鑫欲哭无泪,民警塞了杯热水到他手里,拍拍肩膀说兄弟啊,以后还是长点心吧。
半月前王鑫买完东西从商场出来,发现车挡风玻璃上被人夹了张小卡片,是个车抵贷广告,上面写着不押车免担保火速放贷。
总有那么几个需要钱的时候就有那么几个巧合摆在了你的面前。
当晚王鑫就打通了小卡片上的电话,如果顺利,这笔钱能够帮他在生意上缓口气。
按照约定对方第二天上午很准时过来了2个人,上门专访经济情况、评估车辆,各种拍照登记资料,显得特别专业,最终协商车子可以抵押贷款12万元,一年后连本带利应该归还139980元。
王鑫的车子是部五十多万的宝马5系,这点贷款一般都不会有太大问题,加上不用汽车不用做抵押,只是让对方在车上装个GPS,王鑫就非常放心的把合同给签了。
签完以后,对方拿了8万现金出来,让王鑫拿着合同和8万现金一起拍了个照,同时还写了个收条。这时候其中一个人说现金不够,要回公司办理一次性转账,就把现金给拿回并先行离开了。过不多久剩下这名男子说,打款已经快办好了,现在要开走车子去安装GPS,同时告知了安装GPS的地址,说明大概需要1-2小时。那家店离家不远,王鑫就非常放心给了车钥匙。
男子刚走后不久,王鑫就收到了4万元打款,他隐约觉得不对劲,打电话过去没想到对方直接说钱都已经打过去了,现在要车除非还清贷款。拿了4万块,车被开走了,现在还要背负这近14万的贷款,这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而经过仔细的询问,民警告知,由于当时贷款公司有王鑫拍摄的8万元现金与合同照片,以及他亲手写下的收条,再加上转账的4万元,表面上看王鑫确实已经拿齐了合同中的贷款,这笔交易是在合法合规的情况下完成的,那么合同也就不存在欠款争议,而合同中的实际贷款还款数额,他也很难找到办法摆脱了。
可能有人觉得王鑫还是太粗心了,才让骗子钻了空子。可还有一种情况,真的是防不胜防。
小李是个普通白领,到深圳工作五年多,每天朝九晚五挤着公交地铁实在心累,就想着买个便宜的二手车代步。
看了一圈有家专做二手车交易的公司打动了小李,业务员热情,重要的是这里的车普遍都比较新而且价格比其他地方能低10-20%。
业务员跟小李说公司同时也做二手车抵押贷款,很多是因为还不上钱就便宜卖给了公司,所以这些车的售价也很便宜,基本一上市都卖的很快。如果小李诚意要买,可以先交1000的定金,等确定车没问题后,可以直接付钱拿车。
一番讨价还价后,车子的价格最后商定为7.8万,小李接着又支付了2.4万的定金,并签了购车协议,协议中金额为2.2万元,其余的3000元业务员解释说是另外用来办理手续的,小李当下要求在协议中注明这3000元的去向及用途,并要求这家公司开具相关的收据,公司也都照办了。就这样小李前后一共支付了2.5万元的定金后,顺利的把车子开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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