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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与《失乐园》

《情人》与《失乐园》

作者: 雨后晴烟 | 来源:发表于2022-07-28 16:45 被阅读0次

    渡边淳一的《情人》与《失乐园》

    这属于两本十八禁的书,尤其是最后一本,从开篇的性爱描写到后面的轻度性虐, 真的很好奇为什么没有被禁。

    这两本书有点儿厚,一本20万字,一本35万字。同样,是在带孩子和作家家务的间隙读完,回头看时,已经耗掉了半个多月的时间。

    祝平子的译本就像闺蜜聊天,看书时,一不小心就翻了100多页;林少华的翻译如老者煮茶,很用心地品了半个多小时,却只读了10几页。所以,《情人》用了一天半时间,《失乐园》用了半个月。

    这两本书都是关于出轨的不伦之恋。以前自认为三观比五官正的我,是拒绝读的。就像二十四五岁时,那种择偶标准中的“叛我者,死”执拗与决绝。

    然而步入围城,慢慢长大,觉得世界上所有的事情——你看的惯的也好,看不惯的也好,都有它存在的道理。

    与其闭目塞听,掩耳盗铃,活在自已虚幻的童话王国里,不如直面现实,在书里去感受别人的不一样的感情的心路历程。

    缘起缘灭,不愿意随便去经历。所以,才需要一些间接的经验来警示和参悟自己的人生。虽然不是一个肉欲至上,可以为止放弃生命的人,但是也在思考:彼此吸引的两个人,如何用只有两年多巴胺,来面对一生合作的琐碎?这无疑是一件很需要智慧和魅力的事情。

    忽而想起去年超市购物时女收银员们的聊天:“再美的女人,男人呆久了也会厌烦,就像你每天吃同样的菜,难道不会厌烦一样。”

    我心里冷冷一笑,男人如是,女人何其不然?只不过有更多的责任与牵绊。

    思忖良久,觉得一道菜,百吃不厌的也只有火锅了。那么,如果让自己成为一个很有层次感的人,内外兼修的同时,也有一些世俗和烟火气,是不是就可以避免这种厌倦?

    娶一个女人,就像娶了无数的女人——她可咸可甜,可温柔和彪悍;嫁一个男人,就像嫁给很多的男人——他可以像一个开疆辟土的英雄,足智多谋的军师,天真烂漫的孩童,温润如玉的君子,或者像斗嘴难赢的痞子。

    彼此都做一个火锅一样的人,会不会成为那种一次又一次爱上同一个人的神仙伴侣呢?我不得而知,但是觉得可以让自己更加有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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