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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神性·10|读金刚经(二)证入空(3):法执的破除

阅读神性·10|读金刚经(二)证入空(3):法执的破除

作者: 大龙_0415 | 来源:发表于2018-08-31 08:41 被阅读8次
    阅读神性·10|读金刚经(二)证入空(3):法执的破除

    文/大龙

    现在来回答诘问9。很明显,金刚经中以下经文提到了法执的破除。

    1. 第六品 正信希有分

    “若取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众生寿者 ,是故不应取法,不应取非法。以是义故,如来常说:‘汝等比丘,知我说法,如筏喻者;法尚应舍,何况非法。’”  

    上述经文在说,如来所说的法,都是一些譬喻罢了。不应执着于法。这些法,就像那帮你到达彼岸的竹筏一样,一旦到达,那么竹筏就应该舍弃了,不能再死抓住不放了。

    2. 第七品 无得无说分

    “须菩提!于意云何?如来得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耶?如来有所说法耶?”须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说义,无 有定法名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亦无有定法,如来可说。何以故?如来所说法,皆不可取、不可说、非法 、非非法。所以者何?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  

    上述经文说,没有什么确定的法。一切法都是非法,非非法,也就是不定法。

    但经文中为什么说[一切圣贤皆以无为法而有差别]呢?无为法到底是什么呢?

    这里的[无为法],是指一个人已经成为觉者,已经证入空性之后,再继续修行的法。但这个法,是要不取执着的,所以叫[无为法]。但觉者仍然有境界高低,所以他们的无为法也是有差别的。

    3. 第十七品究竟无我分

    须菩提!菩萨亦如是。若作是言:‘我当灭度无量众生’,则不名菩萨。

    何以故?须菩提!实无有法名为菩萨。是故佛说:一切法无我、无人、无众生、无寿者。须菩提!若菩萨 作是言,‘我当庄严佛土’,是不名菩萨。

    何以故?如来说:庄严佛土者,即非庄严,是名庄严。须菩提!若菩萨通达无我法者,如来说名真是菩萨。 ”

    注意,觉者行菩萨道,救渡众生,也是在行 菩萨法门。但不能执著于此。达到[无我法],即完全破除法执,才是真菩萨。

    线索1:楞严经中,也谈到了法执的破除,这就是著名的[指月]譬喻。

    一切法,都是指向最终的月亮[真如自性]的手指,而不是月亮[真理]本身。

    所以,法执的破除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含义:

    一、不要把法当成最后的究竟。这些法都不是真理本身,不是最后的真如之境。所有的法不过都是工具而已。

    二、没有什么确定的法,不要拘泥于定法。

    三、通过一定的法门,到达一定境界之后,就要舍弃这些法了。当然,舍弃的意思并不是说否定,而是说不再抱住这些法不放了。

    我们已经谈论到了证入空性的几个层次,即,名相的超越,我执的破除,法执的破除。总之,要空掉能空的一切。

    但一个人证入空性之后,是否真的一切都没有了呢?如果他走入一个空的极端,他就堕入[顽空]了。也就是说,即使[空]本身,也是一个执着,连[空]这个执着都要空掉,从而进入空的下一步,就是进入到[非空]的境界。什么是非空呢?就是顽空的反面。就是空掉一切之后,真正剩下来的那个东西。非空既不是空,也不是有,它是超越空和有之上的。这就是我们下一篇文章要谈论的。因此,就有了如下诘问:

    诘问10:金刚经里,哪些经文在谈论[非空]?

    同样,谜底下文揭晓。

    2018/8/31,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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