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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一谈丑书

谈一谈丑书

作者: 笙歌散后人易倦 | 来源:发表于2020-08-10 08:32 被阅读0次

    长期以来,各种报刊杂志上批评“丑书”的文章很多,指责现在许多展览作品甚至获奖作品在创作时“不往美观上去写”,有意漠视用笔,破坏结体,夸张变形等等。

    对这些意见我不能苟同,觉得他们在认识上有两个错误:一是不知道美是生命的感悟,是意志的体现,是有血有肉的鲜活的形象,误将漂亮作为美,将打破局部的四平八稳、不讲究外在、媚巧的作品贬之为丑。

    二是不知道书法史上的“丑书”都是时代精神的表现,不同时期有不同内容,因此批评起来教条主义,无的放矢。对这两种错误,前者属于美学理论方面的问题,只要翻一下《艺术概论》就可以明白,用不着赘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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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者属于书法史观的问题,前人没有论及,我想谈些自己的看法。

    存在决定意识,任何一种精神现象包括审美观念,都有它产生的社会原因,并且,随着社会原因的变化而不断修正、充实和发展。

    当一种风格被大家接受并被奉为美的标准时,凡是新生的、与之相反的风格必然会被视为“丑书”,清初,与帖学对垒的碑学开始崛起,也就是“丑书”实践和理论的滥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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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二十年,书法艺术在改革开放的时代主旋律下,狂飙突进,涌现出一大批创新作品,它们为表现当代人的思想感情,在许多方面突破了传统的审美习惯和表现形式,因而也被视为“丑书“。

    然而,它的产生原因和表现形式与前面两个阶段是不同的。

    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书法,其功能在改变,以前偏重于修身。

    注重书写内容,现在偏重审美,强调视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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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生存空间也在发生变化,首先,以前流行的直幅或横披现在必须截短它们的高度和宽度,变成方形或准方形,才能进入千家万户。

    以前几十字上百字的形式太琐碎,必须更加集中更加强烈,才能适应现代住宅讲究整体性和大效果的布置要求。

    其次,书法作品要进入展厅,挂在墙上,要在数百件作品中脱颖而出,必须气势夺人。

    所有这一切变化都使书法艺术日益成为纯粹的视觉艺术,它的尺幅,内容和形式都要改变。

    改变的目标是加强视觉效果,采用的方法是强调形式构成,“唯观神 采,不见字形“,把汉字看作是若干视觉元素的组合,把书法看作是点画与结体的造形以及它们的相互组合,将时代精神灌注于对传统的分解与构成之中,将点画的粗细长短、结体的正侧大小、章法的疏密虚实、用墨的枯湿浓淡等,一组组对比关系揭示出来,组合起来,以最集中最夸张的形式,给人以最强烈的视觉冲击。

    毫无疑问,这样的创新作品突破了一般的审美观念和创作方法,而且,这个一般已经不是傅山所面对的赵孟頫、董其昌的媚巧书风,也不是刘熙载所面对的帖学的审美标准和平正形式,而是包括帖学与碑学在内的 传统的审美观念和创作方法,这将是一个重大突破。


    笙歌问答:大家觉得丑书是否符合自己的审美风格呢。可以在评论区里面讨论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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