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互联网保险的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不足1%,全球互联网保险的平均水平是5%左右,2010年美国市场网销保费收入占总保费收入的比例已超过25%。国内保险网销还有上千亿的保费潜力有待挖掘,前景广阔。
互联网保险可以降低保险公司的销售、保单管理、赔款支付、索赔管理等成本。
互联网保险主要分为B2C和B2B两种模式:
1.B2C:保险公司网站(如平安、泰康等)、第三方保险超市网站、互联网金融超市,对接保险公司/保险代理人与客户
2.B2B模式:
(1)互联网风险市场:网络供应商扮演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和一些大型企业之间经纪人的角色,它们在网站上交换个别风险或风险组合,使不同国家和地区间的商业伙伴能够不受地域、国别限制,共同分担风险;
(2)互联网风险拍卖:大型公司或其他社会机构通过互联网把自身的风险“拍卖”给保险公司。
中国互联网保险在2007年迈入高速发展时期,传统保险公司、互联网巨头纷纷进入该市场,促成了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2017年双十一,淘宝保险,出单8.6亿笔,最高峰23万笔/秒,且根据买卖双方各自的退货率、商品类目和消费行为数据因子,确定千人千面的保险定价。
但是目前行业仍存在种种困境尚待解决:
1.大多数传统保险产品条款复杂、定价不一,需要大量建议服务,客户很难在没有保险公司工作人员帮助的情况下完成网上投保过程,保险公司也很难实现即时自动核保。保险公司很难将咨询、投保、核保、出单等流程全部自动化;
2.产品同质化严重。寿险包括个人意外险、医疗健康险,产险包括个人短期意外险、机动车辆险、货运险,但是责任、理赔并非标准化,因为理赔过程需要大量调查和复核工作
3.部分产品复杂性高、交易金额大的保险产品,比如大额商业保险,并不适合在互联网销售。适合互联网营销的险种主要是针对个人用户的车险、意外险、医疗健康险等,这些互联网保险产品相对简单、标准化程度较高、保额较低,使用少量参数即可描述和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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