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学而篇第一》1.7:贤贤易色

作者: 陳小剑 | 来源:发表于2019-12-05 09:55 被阅读0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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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夏曰:“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原文】

    子夏①曰:“贤贤②易③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④;与朋友交,言而有信。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注释】

    ①子夏:姓卜,名商,字子夏,孔子的学生,以文学著称。比孔子小44岁,生于公元前507年。孔子死后,他在魏国宣传孔子的思想主张。

    ②贤贤:第一个“贤”字作动词用,尊重的意思。贤贤即尊重贤者。

    ③易:有两种解释,一是改变的意思,此句即为尊重贤者而改变好色之心;二是轻视的意思,即重贤者而轻女色。

    ④致其身:致,意为“奉献”、“尽力”。这里是把生命奉献给君子的意思。

    【译文】

    子夏说:“一个人能够尊重贤者而看轻女色;侍奉父母,能够竭尽全力;服侍君主,能够奉献自己的生命;同朋友交往,说话诚实守信。这样的人,即使他自己说没有学过什么,我也一定要说他已经学习过了”。

    【解读&感悟】

    本章中所讲的四种关系,即夫妻、父子、君臣和朋友,占了五伦中的四伦,可以看得出子夏对道德实践的重视。

    在孔子看来,德行本身就是一种实践,就应该从身边事做起,只有通过不断地实践,才能摸索出真正的学问,才算有着真正的仁德,这与掌握了多少文化知识并无太大的关联。倘若只会空谈道理却不付诸行动,等于纸上谈兵,是个假学问而已。

    —END—

    陳小剑,自律者、晨型人、多元思维模型践行者、终身学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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