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在“不喜欢,但你很好”和“你很好,但不喜欢”之间难以抉择,最后,我还是选择了“不喜欢,但你很好”,这样,听起来似乎不残忍一些。明明知道不喜欢这个人,但是他对你的宠和对你的好,却是怎么也无法抗拒的。你给不了他想要的,却一直想要他给你的,你可以把这一切都归咎于是寂寞犯下的错,但老实说这样自私的你,是不是连自己都觉得真的讨厌。
前任3,林佳终于还是大口大口吃着过敏的芒果,最后放手嫁给了别人。兴许她不那么喜欢王鑫,但却愿意嫁给他,沦陷于不爱的人的百分之百的温柔。就是这一点,我很怕,我怕我失去找寻我想要的爱情的勇气,沦陷于别人乘虚而入的温柔。如果几年后自己爱上了,那是圆满;可如果没那么幸运,该是遗憾还是后悔,我与他儿女成群,同床共枕却不是相爱之人,如此亦算作是一种可悲吧。
选择爱你的人还是你爱的人。
我想,我可能还是会选择爱我的人吧。爱一个不爱自己的人,真的很累。他是我的百分之百,可我可能只是他的一半,甚至更少。爱情是自私的,我不能保证没有回应的感情会持续多久。我想做那个被爱的人,想拥有爱情的主动权。至少享受的那一刻,我想我是幸福的,至于他,我至少有决定好好珍惜的权利。
当我选择了“不喜欢,但你很好”的时候,似乎已经潜藏着我动摇的心思。我不喜欢,但你很好,所以我会和你在一起。
30岁之前我们可以拒绝掉所有不喜欢的追求者,哪怕他们有多好,可30岁之后呢,平凡的我们只得遵从生命自然命运,结婚生子,尽管不喜欢,可是他很好,那么就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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