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日更里写到,某位同事借钱不还后不辞而别了,微信被拉黑,手机也停机,玩消失。
这件事让大家都不能理解,好心借钱给人家看病,结果被讹了,真是现实版的农夫和蛇的故事。
联系不上当事人,甚至连他的家人也联系不上,眼下似乎只有报警才能解决问题。
可当事人又不知道有什么顾虑,不肯报警。
反而想出了新的招式:以后所有的人员入职都要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看到当事人提的这个要求时,我有些不可思议:借钱不还跟无犯罪记录证明有何关系?提供了这个证明就能保证人家日后不会出现借钱不还的情况了。又或者,其他人跟当事人一样受骗了,但没有报警,所以施害者的证明上没有这条记录呢?所以我真搞不懂开具这个证明的意义究竟在哪里?
只能说明一点,当事人的脑回路跟别人不同,想一出是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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