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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随笔

尴尬的随笔

作者: 我才是王大可 | 来源:发表于2018-01-30 20:58 被阅读0次

    文字与文学

    两年前买了一支钢笔,用它传递的,都是别人的天南海北。关于写文章,搬弄那些煽情的句子,似乎是再无法想象的了。封笔多时,再次提笔的尴尬劲儿真是别提。这几年里,多是给自己立下了好些条条框框,被厚重的当下缚住了手脚,面对文字,一次次的心神不宁,也许是带有景仰,因而生畏吧。

    前几日和初中好友聊起写文章,他发了推送给我,我反复看了几遍,犹豫了一会儿,说我还是算了吧。连我自己都难以静下心拜读名作的时候,自己写的东西,估计也更失去了被阅读的可能性了。想起多年前我们成立的一个随笔小组,那些孩提时稚嫩的想象力和无穷无尽的活力,是让随笔本子在三人中间争先恐后传递的驱动力。因为天真,所以放肆,无所顾忌地表达自己,袒露心声,是件多么幸福且幸运的事儿。

    如今我对文字的回避与推脱,实则是怕了那些真正有着纯净心灵的人,误了自己的细腻笔触。我敬佩那些作家与诗人,不畏世间流言蜚语,坦言、虔诚。作为如今学着追名逐利的自己,我更怕提笔如刀,划伤孩提时代的真。

    然而在停顿间,小小的无奈里,我一遍遍对自己发誓:我也向往呢,期待呢,等着我敛起倦容,整装待发。

    文字总是太慢,跟不上人们日益澎湃的心性。你我内心发展变化的速度早已凉了前日书信中洋洋洒洒的文字,油墨香更是散了去。

    不过感谢老友给我一个提笔的契机和理由,让我无处安放的文字,暂时有了落脚地。

    时隔多年,字里行间少了稚嫩和青涩,那些找不回的,勿想勿念。

    理想和现实

    与一个将要步入社会的人谈理想,未免荒谬了些。不过我好在深信一点:理想是精神支柱,现实是物质基础。聪明的人会让后者成就前者的。取舍之间,我们也就成长了。

    有人说,放弃比坚持容易。其实不然,放弃不是妥协,是我们找到了内心更渴望守护的东西,因此我们学会了一路权衡,一路背弃,咬牙探寻,却永不回头。

    我曾渴望的,便是留住那些纯净美好的校园时光,像每个青春年少的女孩渴望芳华永驻,把自己的一生都定格在青春时期,年复一年,不会顺随着时间的流逝 而老去。

    我喜欢校园,喜欢那些为梦想奋斗的身影,也留恋它们。对曾经的我而言,那里存放着我深入骨子里的安心,也是我学生时代最大的精神支撑。我活在那个被理论知识庇护的象牙塔里,尽管在无边际的理想国里肆意放飞自己的情怀和想象。我说:“我想当老师,这样就不会有人嘲笑我成绩不好了。”写下前一句的时候我自己也不由得笑了。

    有人劝我说:“想做的事,放手去做就好。”没有瞻前顾后,患得患失。就像面对过去深爱过的人,在多年之后能坚定坦诚地说一句:我不后悔的,尽管有遗憾,但至少我在该努力的年纪,竭尽全力的爱过你。

    理想是为人师表,三尺讲台的光荣,而现实便是遇见一个人之后,我愿意背弃先前的所有个人主义,所谓的原则与自认为的坚持,赴汤蹈火去跟随。我们都年轻过的,所以我不嘲笑你的理想,请你也别嘲笑我的好吗。

    曾对感性世界的浪漫爱情嗤之以鼻,现如今喜笑颜开地把过去所谓妥协转换为成全。他让我的内心住着一个疯子和傻子,而爱情大概就是,我心甘情愿穿上铠甲,迎接现实,只为了养活心里的那个疯子和傻子吧。做到了,理想也就实现了。

    我感觉自己的文字里流露出了些庸俗气息,应该是写文章的一大忌,可我还是原谅自己了。至少,文字是真挚的情,是纯净的眼,是毫无保留的敞开内心,呈现自己,任由他人的审视与评说。因此我相信文字,也感激文字,它作为最传统的媒介,不断交换着作者与读者内心深处的真。

    时代在变革,内心的渴望总是被理想和现实在冲撞和混杂后显得面目全非,而文字中的情感,将会永远的被坚守。

    家与温情

    一四年离家上大学,第一次回家的深夜,当飞机离开天津那片陆地时,我知道我要回家了。那一年经历的,我已经记忆模糊。唯独记得飞机起飞一瞬,我流泪了。飞机掠过的上空,我看着万家灯火,想必在1500多公里外的家中,应该有一盏,是为自己亮起的吧。要回到朝思暮想的家,我以为我会兴奋欢喜,而事实是激动得哭了。

    我说,外面的世界不够好,我要回家,在父母面前,才能卸下全部的防备。妈妈准备的饭菜,我尝不出别的味道,憋回眼泪,失了嗅觉。或许那刻她心疼地皱了眉,我怕撞见那目光,便没抬头看她。那个曾经为我披荆斩棘的人,有一天开始为我的难过而无能为力的落泪,我才意识到,这个女人是脆弱的,我该长大了。

    后来我有了最爱的人,很难再去留恋家的味道。我想要快些长大,离开他们。母亲的语气里总有些祝福和眷恋,开口便是:“你小的时候啊......”而在父亲的不言语中,我能读懂他对我的认可和鼓励我一往无前的坚定。

    如果说,家人是陪伴我成长的一艘船,那么爱情便是彼岸了吧。他们的使命和心愿,就是把我送到爱人的身边。目送我们为对方搭建起一个更大的世界。

    而爱情的开始,也许是我喜欢他的名字和声音,也许是喜欢他看我的时候明亮的眼睛——那个笑容,又或许是种乐观,点燃了我生命里的热情。从此他是阳光,是暖,是我平静日子里的波澜。他让我勇敢,让我无所畏惧。我会为他收起我的坏脾气与任性,就此换来一生相伴便好。

    于是后来的某一天他牵着我的手,那掌心的温度赋予我全新的能量。吾心安处是吾乡。我说:“你去哪儿,我跟着你走可以吗?”

    我告别父母,他们目送我离开,挥手间笑中带泪。他把我的手揣进他的衣兜,说一辈子还长,我们慢些走。

    温情啊,其实永远存在我们心底,家却是永远回不去的远方。那么我会把信念放在这里,再起身,一往无前去追求。

    我早已离开,也一直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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