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联型的缺点在于如果选择的规律是错误的,那么就全盘皆错。在这里所说的规律指的是公司内部的规则或一般常识、判断基准等。在规律错误的情况中常有的是“规则解释错误的情况”和“对方无法认同这个规则的情况”。
先举个规则解释错误的例子。
(理由1:事实)“新产品中数码相机品质很好。”
(理由2:规律)“消费者对品质要求苛刻。”
(结论)“作为新产品的数码相机能够被消费者接受。”
问题在于把“消费者对品质要求苛刻”只顾自己的方便解释成“品质如果好消费者就会买”。正确的解释应该是“品质不好的产品不会被购买”。
另外再举一个对方无法认同这个规则的例子。
(理由1:事实)“山本的会议资料准备了7张之多。”
(理由2:规定)“公司会议的报告资料原则上在3张以内。”
(结论)“山本写的资料有很多是没用的东西。”
在公司里面存在着各种各样的潜在规定,由于不可能把所有的规定都明文规定下来,所以我们经常发生这种交流错误。需要注意的是,自己认为理所当然的规定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觉得没有道理,或是并不理解。
作为前提的规定是否有点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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