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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指南(宁波地区)

离婚登记指南(宁波地区)

作者: 颖颖潜行 | 来源:发表于2018-04-27 18:35 被阅读25次

登记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的,同时应在登记员面前签署《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离婚协议书》。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本辖区内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无精神上疾病的;

7、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的;

8、双方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

当事人应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1.1、双方当事人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各1份);如果是集体户口,应提交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2、双方当事人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3、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

1.4、现役军人离婚应提交:A、居民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B、军人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各1份);C、所在单位团级以上部队政治机关出具的《军人离婚证明》。

2: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3份。

3:双方当事人二寸近期半身免冠近照各2张。

4:双方当事人《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各1份。

5、如结婚证遗失还需提交档案证明。

宁波各地区离婚登记办理机关:

海曙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7258355、87268729、87268355,

受理地点:宁波市海曙区周江岸路16号五楼、六楼

江东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7848751

受理地点:江东区桑田路935号

鄞州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7419588

受理地点:鄞州区堇山西路388号

江北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7354846、87358645

受理地点:江北区人民路645弄172号3-3(日湖婚庆广场三楼)

镇海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6371661

受理地点:镇海区镇骆西路631号妇幼保健院4楼

北仑区民政局咨询电话:86781182

受理地点:新碶街道华新路27号(明州花园西大门对面)

余姚市民政局咨询电话:62702645

受理地点:阳明西路317号农机大楼(4层,6层)

慈溪市民政局咨询电话:63041510

受理地点:慈溪市古塘街道青少年宫北路208号

奉化市民政局咨询电话:88501008

受理地点:奉化市西苑路285号

宁海县民政局咨询电话:65258000

受理地点:宁海县跃龙街道中山东路86号

象山县民政局咨询电话:657224840

受理地点:象山县丹城西谷路266(新客运中心附属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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