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兵有言:“吾不敢为主,而为客;不敢进寸,而退尺。”是谓行无行,攘(rǎng)无臂;扔无敌;执无兵。祸莫大于轻敌,轻敌几丧吾宝。故抗兵相若,哀者胜矣。
【翻译】
用兵的人曾经这样说:“我不敢主动进犯,而采取守势;不敢前进一步,而宁可后退一尺。”这就是说,虽然有阵势,却像没有阵势可摆一样;虽然要奋臂,却像没有臂膀可举一样;虽然面临敌人,却像没有敌人可打一样;虽然有兵器,却像没有兵器可持握一样。祸患再没有比轻敌更大的了,轻敌几乎丧失了我的“三宝”。所以,当两军实力相当的时候,怀有慈悲怜悯之心的一方能获得胜利。
【我的理解】
打仗的经常说,打仗时不能主动发起进攻,一般根据情况抢占先机,诱敌深入。不会轻易的向前进,而会根据自己的情况,宁可退后一尺也不前进一步,这样可以以守为攻,时刻保持主动。这就是所说的行动变化,万千没有规律可循,卷起袖子露出胳膊,但是却不让对方知道我这样做的目的。投掷的武器好像没有目标,其实已经锁定了敌人的关键部位。握着兵器,却不让人知道我下一步攻击他的哪个方向,这样子敌人就不知道我的行动,目的就不知道,这就是制胜的法宝。也就是所说的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我知道我的自己的目的,但敌人不知道那我才能胜利。这和老子的无为思想是一致的,只有无为才会无不为。以及对战的时候,最怕的就是轻敌轻敌,冒进就会丧失我所有的优势,给敌人可乘之机,所以两军的兵力相当的时候更加谨慎的一方一定会取得胜利。我觉得这一节主要是通过用兵的思想来反映老子的无为而治,要符合大道以弱胜强,以柔胜刚,用兵是一样的道理,是以用兵的案例,反应一种无为而治的思想。这就是我理解的道德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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