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还是“读书日”这算什么节日呢?因为大家都喜欢读书了需要庆祝还是因为越来越少的人读书提醒大家该读书了,还是制定这个节日的人的特别纪念日,他的生日?他结婚的日子?他女朋友的生日?在这个暮春时节的读书日,我忘记了读书。
很小的时候看过一段文字,大概是形容一个中年妇女走出来带着书香气质,一下子吸引了大家的目光。当时还上小学的自己想原来书香气质这么有吸引力啊,就开始读各种书盼望自己早一天也有那深藏不露却可以一露成名的书香气,学校的图书馆的书被几乎看完了,有几个暑假我每天下午会带着一本名著坐在学校后面的田埂上看到天黑,记得当时看了基督山伯爵,安娜卡罗琳娜,三个火枪手,羊脂球,看书累了会抬起头远眺群山,看蓝天白云,看夕阳晚霞,书中的内容我只能隐隐约约记得,但是那夕阳晚霞的美却一直留在我心中,甚至田埂散发出的气息我都还记得。由于太迷恋看书,我的眼睛没有时间和精力看男生了,他们或许喜欢过我,我却没有感觉到,别的同学忙于恋爱,我却是空白一片,我的早恋就是这些名著了吧。
在学校看书还是以借图书馆的书,自己买的书不多;工作以后,有了收入开始大规模买书,只要是别人推荐的,书店热销的,我都大方豪气地买了回家,我家的书架被我塞得满满当当,真是书香气十足,可惜看过的书,百分之九十九我都忘记了内容了,虽然每次看的时候还是觉得很有感触的,而且我看的基本都是小说,老是在别人的故事里留着自己的眼泪,好像以为看了别人的经历我自己也跟着经历了一遍。所以我把自己定义为一个读书人,这个词显得高大上,可不算一个白丁,内心深处看不起那些不读书的人。
年近四十,开始流行断舍离,我开始怀疑自己的读书目的,于是把书架的书收了捐出去大半,自己看书的时间减少了。当我把自己从书本解脱出来时,才发现自己不过是贪图书的感觉,我没有系统,有逻辑地架构自己,不过是跟着别人的思想走,在读书中我迷失读书的本来面目,迷失自己,就是用书来装X而已。
近两年我几乎没有买书了,而是找出留下的一两本看了几遍,不看纸质书一方面是手机电脑占用了时间,一方面自己在反思看书到底该怎么看。
放下书本,我走出家门,看生活中的故事,那些农民为什么可以把田地打理得井井有条,烘培师做出的蛋糕那么精致,雕玉大师是怎么来设计的,我仰望星空,听大海的声音,我想要读的是无字之书,抛弃别人思想的控制,看看世界到底是什么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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