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冥之中,是不是有一只手掌握着人类你我的命运,任由我们如何努力也无法改变结局?
毛姆并不认命,他也不愿意按照比他聪明得多的前人的脚步前行,虽然这看似有些傲慢,可是他说,“还没有两个人是一模一样的(我们的指纹就表明了这一点), 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理由我就不该尽我所能选择自己的道路。”
所以,毛姆一直在建构自己的人生范式。但是,他自觉有些时候似乎又像是也受着决定论的影响。
那么,自由意志和决定论,孰是孰非呢?
我对哲学的理解可以说约等于零,但是,暂且不谈理论,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大多时候是抱着“只要努力去做就好,结果就由老天爷决定吧”的想法行事的,我们每个普通人或许都大概如此,即所谓“尽人事听天命”罢了。当然,那些天选之子估计不会善罢甘休,这也是他们并非普通人而是天选之子的原因吧。
那么,自由意志和决定论,孰是孰非呢?请欣赏毛姆的文章,章节题目为我自己附加,其中第三小节或许有些费解。
1. 身为作家, 他会发现读者会迫使他成为一个严格的决定论者。
我意识到我在有些地方太把自由意志想当然了; 我说起话来就好像我有能力随时以我之所好来塑造我的意图、引导我的行动。而在另外一些地方, 我说起话来则又像是接受了决定论。
把这个问题放到一边, 看来似乎是唯一的明智之举, 可它碰巧又是跟小说家渊源特别深的一个问题。因为身为作家, 他会发现读者会迫使他成为一个严格的决定论者。
我在此前已经指出, 观众是多么不愿意接受舞台上的冲动行为。而冲动只是行动的一种驱动力, 产生冲动的本人对其动机并无明确的意识; 它就类似于一种直觉, 是一种你在尚未意识到其根据就做出的判断。
不过尽管冲动也有其动机, 但由于隐而不显, 观众并不会接受它。一出戏的观众和一本书的读者坚持要知道人物行为的理由, 除非那理由令人信服,否则他们就不承认其可能性。
每个人的行为都必须符合他的个性,这就意味着他必须按照他们因对他的了解而产生的期望去做。为了能让他们接受一点他们在现实生活中不假思索就会照单全收的偶然和意外, 必须煞费苦心地巧言令色一番方能过关。作为一个人来说,他们都是决定论者,而轻视了他们,这种顽固偏见的作家只会-败涂地。
2. 我有我的自由意志:以我之好恶以及我为自己设定的理想, 照我的自由意志来走棋
但当我回顾自己人生的时候, 我不禁注意到, 那些对我产生了深刻影响的因素当中, 有多少差不多只能被视为纯粹的机缘巧合。决定论告诉我们, 人的选择是沿着最强的动机当中阻力最小的那个方向做出的。
我并没意识到我选择的总是那阻力最小的线路, 而假如说我一直都是遵循动机最强的方向前进的话, 我的动机就是我逐渐发展成熟的自我观念。拿下棋来做比, 棋子已经分到了我手里, 我就必须接受每个棋子特有的走棋规则; 我还得接受跟我对弈的那些人所走出的棋; 不过在我看来, 我也还是有自己的决定权: 以我之好恶以及我为自己设定的理想, 照我的自由意志来走棋。
我感觉我时不时地还能做出一番并没有被完全框定了的努力。如果这是种幻觉, 那也是一种不失其功效的幻觉。我具体走出的那些棋, 我现在知道, 经常是错招, 不过它们都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在企图达到我心目中的目标。
我希望自己没有犯那么多的错, 不过我没有为此而悲哀, 我也没办法把这些错误给抹去。
3. 如果我们并非必然为因果律所束缚的话, 那也许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就并非一种幻觉了。
有一种观点认为, 宇宙中的万物联合在一起从而导致了我们的每一种行为, 而这其中也自然包括了我们所有的观点和愿望, 我认为这种观点并没有什么不合理的; 不过一种行为既经实施以后, 从“永恒”的角度来说是否就是无可避免的, 那就只能在你认定是否存在那种布罗德博士所称的“因果之祖源”的事件以后才能决定了, 而是否存在这样的事件尚未完全确定。
休谟很久以前就向我们表明, 在因果之间并无能够被人的意识所觉察的内在必然联系; 而至于近来的“测不准原理”, 则通过使人们认识到某些特定的事件很明显并无可以被指派的原因, 向迄今为止科学赖以建立的那些法则的普适性提出了质疑。
看起来, 对于“偶然”必须重新加以认真考虑了。不过如果我们并非必然为因果律所束缚的话, 那也许我们的意志是自由的就并非一种幻觉了。
主教和教长们已经像是揪住魔鬼的尾巴一样抓住这一新观念(注:此处指海森伯的测不准原理。一直不太看懂这部分前后的内容,不过明白了这个原理,立马豁然开朗。本原理明天分享)不放了, 他们希望借此能把老魔鬼本尊给拽回来现形。不管怎么说, 如果不是在天堂的庭院里, 那至少在主教的宫殿里, 已经是一片喜气洋洋。
不过感恩赞可能唱得太早了一点吧。最好是别忘了, 我们当今最杰出的两位科学家都是以怀疑主义的态度看待海森伯的测不准原理的。
普朗克表示, 他相信进一步的研究将扫清这些反常情况,而爱因斯坦则将建立在此基础上的那些哲学观念描述为“文学”; 我恐怕这只是称其为一派胡言的委婉方式罢了。物理学家们自己跟我说, 物理学进展神速, 只有仔细研究期刊文献才能跟上它的步伐。基于一门这么不稳定的学科所提出的原理而创建一种理论, 自然是一种鲁莽轻率之举。
薛定谔本人就说过, 目前想就这个问题作出一个最终而全面的判断是不可能的,普通人最好还是姑且骑墙为上,不过让两条腿在决定论这一边晃荡, 也许不失为一种审慎之举。
1. 决定论(determinism)是认为一切事务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性、必然性和因果制约性的哲学学说,而与其相对的“非决定论”则强调自由意志,否认任何规律,有的非决定论虽也承认因果性,但将其归属精神的性质。
2. 布罗德博士(Charlie Dunbar Broad,1887-1971),英国知识学家、哲学史家、科学哲学家和道德哲学家。
3. 海森伯(Werner Heisenberg,1901-1976),德国物理学家,创立量子力学,提出测不准原理及矩阵理论,获一九三二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
4. 普朗克(MaxPlanck,1858-1947),德国物理学家,量子物理学的开创者和奠基人。因发现基本作用量子获一九一八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
5. 薛定谔(Erwin Schrodinger,1887-1961) 奥地利物理学家,因建立量子力学的波动方程与英国理论物理学家狄拉克(P.A.M.Dirac,1902-1984)共获一九三三年度诺贝尔物理学奖。
6. 测不准原理,见明天分享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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