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堂吉诃德》
如果说读书也能赢得快慰感的话,这种强烈、真切的感觉大部分都源自于你一口气翻完一本几百页的书时的最后一瞬。这种快慰未必是书本身带给你的,更大意义上是你的创造性的脑力劳动在这本书上的体现和作用。
当我一口气翻到第127页时,忽然恍惚了一下子。两年前,抑或是四年前的某一天,我曾经翻看过这本书,一口气读到过这一页的这一行,只是我没有坚持把整本书读完,只是在这一恍惚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曾经有过这样的经历。甚至,这一恍惚之后,我仍然无法确信——我所脑补的曾经读过的经历是不是真切存在过。
一开始,堂吉诃德只是众人眼中执迷于骑士小说,执迷于骑士奇遇的疯癫的人。他的一应做法均符合痴迷和疯癫的全部标准。当他半打折扣半认真的准备好骑士装备出发时,他还是众人眼中的笑料。
伴随小说的展开,当他经历和创造了各种荒唐之后,丢盔弃甲回到家中时,读者会越来越敬重他的执著。当他第二次有准备的出发,并且偶尔从骑士的幻想中跳脱出来时,他的语言智慧不亚于一切具备语言般若的“圣人”。以至于,整个市镇,乃至于整个城市都开始为堂吉诃德的疯狂买单,集体陪他演好这场骑士戏时,特别是当有好事的作家,将他的种种冒险夸张的写成小说时,堂吉诃德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疯狂的个人了,而是整个可爱又可叹的社会。
最后,当这位一开始被认为是疯癫,后来被公认为是可敬的骑士行将离世时,他与从前的疯癫一刀两断了,完全成为可敬的智者。他系统的交代了自己的一生,并与自己有交织的人进行了理智的交割。
最妙的是,一生都痴迷于骑士生活,并从荒唐杀到可敬的堂吉诃德同骑士生活进行了彻底的决裂。他决意将自己的财富转移给自己的侄女,唯一的条件是——她嫁的男人从来没有接触过骑士小说。
每个人都配拥有一个梦想,社会贤达、参孙、教士、亲戚、爱人,没有任何人配玷污和诋毁这个梦想,除了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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