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过登记发生效力;动产物权的设立、转让通过交付发生效力。
物权变动的关节点,不动产就是登记,动产就是交付。
要了解一项不动产属于谁所有,就要查不动产登记簿;要了解动产属于谁,就要看谁占有它。
简单地讲就是不动产看登记,动产看占有。
物权法有关财产归属的规定是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各个国家有关财产归属的规定大同小异,方法简单一目了然。
如果不采取这种方法而采取别的什么方法,必然使经济秩序混乱不堪,最终影响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摘自网络,期待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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