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读书,最早最深刻的记忆是小人书了。
七八十年代的农村,解决温饱已是难题,买闲书更是奢侈。所以,哪个小伙伴手里有本小人书,就拥有了发号施令的威风。大家席地或坐或蹲,几个小脑袋挤在一块儿,一人拿书翻页,其他围看。无形中学会了合作与默契。
少时父亲在生产队里当会计,家里便多了些报纸。大概是小学四五年级吧,放学后,我常常跟退休在家的爷爷埋头看报。每当听到母亲从田里干活归来的声音才惶恐地跑出去,讨好地对娘说:“娘啊,咱别烧火了,吃点凉的吧。”我把帮家里做饭的事儿忘光了,母亲自然一顿训斥。这是今天母亲仍常提的笑话,她笑我从小贪玩儿。
其他读书时光,多为打发孤寂,有几年,书成了救赎。
高考落榜,在家半劳作半复习功课,那段最艰难的日子里,有限的几本闲书陪伴了我,书是密友。
中师三年,同龄人少。我犹困孤岛。是书晨昏相伴了。为看书,主动讨好学校图书馆老师去帮忙。罗曼.罗兰的《约翰克里斯朵夫》四部,看得我心潮澎湃。列夫托尔斯泰、雨果等外国名家名著看了个够。以书为媒,结识良友,成就今生最美回忆。
毕业工作,结婚生女,再也看不了大部头书了。于是爱上了《读者》,先买后订阅,到今天一大纸箱《读者》期刊还在,舍不得丢。它是陪伴过我的好朋友啊。有好书者我慷慨赠送也叮嘱其要用心爱惜,觉着自己真像个小气鬼。
再后来,遇见了“拇指阅读”,从中了解许多书目,不甘心听读。买书,纸质书捧在手仿佛又回到从前。《平凡的世界》、《霍乱时期的爱情》、《追风筝的人》等又让我沉迷其中,或圈或记,心醉神迷。
而今,读电子书,听书,方式众多。我仍偏爱白纸黑字的书。手捧一书,或读或写,这时候,神游书中,挡住俗世烦扰,还自己一个桃花源。
加入简书,品读大咖佳作,自己更有“书到用时方恨少”之感。读书便成了钢需。
爱上书,爱上阅读,不仅给自己的生活辟一方乐土,也影响了孩子。随手可及的书,伏案静读的身影,是对孩子最好的教育。
而今半生已过,坎坎坷坷走过来仍觉还是读书好。“书卷多情似故人,晨昏忧乐每相亲”。感恩与书相遇。
书卷多情似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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