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私以为,国人对面子的看重,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狂热,一部分来自人的本性,但也不能够完全称之为“劣根性”,另外一部分是儒家培养异化出来的。
这种几千年下来的沉淀,是不得了的,非常惊人的,已经成为国人潜移默化的行事规则或方式,甚至是民族性格的一部分。
为了面子常常是可以做些缝缝补补,添油加醋,瞒天过海,指鹿为马的事。
为了表面的和谐掩盖真实的矛盾。
但我见过一种超越正常的面子范畴的事,叫做“我的面子要你来成全”,就是为了自己的面子,要牺牲别人的感受为代价的。这是我这几年越来越强的感受,简直是不吐不快。
《奇葩说》曾经讨论过一个话题,分手应不应该当面说。我的第一反应是“那还用问么,必须的啊”,只不过到现在,发觉更多的人不仅在头脑中的辩论持的是反方,现实中也真是这么怂的。
持这种态度的大多是男生,这么做过的也不在少数。刚开始我仅仅以为是勇气的缺乏,不敢面对,后来我一想,不对,这已经不仅仅关乎勇气的事了,已经关乎到另外一个层面,就是我提到的面子。
众所周知,“面子”是虚的,给人看的,看起来齐全体贴,人前过得去。
注意!注意!客体出现了,是人前!前面必须面对着个人!只要在两人之间就涉及到面子!
问题这就来了,当分手这项考验智商与情商的活儿摆在面前,一个有着正常人类感情与理性的直男(先假设为直男,也有可能是直女),应该怎么做才能顾及双方,顾全情谊,又不伤自己脸面,还分的自然,分的不难看呢?
那就是假!装!
没错!就是假装!全靠它了!
比如说想分手的那位开始冷暴力,等对方受不了先提,就没自己什么事了;
若是对方迟钝迟迟反应不了,自己又耐性不够怎么办?
也好办,开始出招了:逃呗,单方面了断。记住分手一定不能当面哦!这招的诀窍就在这里,有道是一个巴掌拍不响,对一个人、一段关系不满意还不能跑路啊?谁规定的啊!
这样所有有可能出现的的厌烦,指责,流泪,新仇旧账,突然发飙,泼上身的任意液体,不依不饶都无影无踪,在头脑中消失了,跑路的甚至不敢亲自试一试到底会不会出现以上任意情况……
至于对方被分手,被跑路,被迫接受,会有什么感受,那就不在跑路人的考虑范畴啦,有那个勇气去面对可能的不堪,还会逃跑么?
然后切断联系。
这不就是一个完美的分手样板么?
只可是有一点,被动留下的人被蒙在鼓里,尚未搞清楚状况已经被出局了,也许是在最坏的状况、最未做好准备的情况下接受了最坏的消息。
甚至是连余后的沟通协商也不会有。
但这对于跑路的人,连个当面说“再见”都不敢的人,用这招就没有了眼泪争吵,这还挺余情默默的!护住了自己的脸面呢!是不是也都要为自己的机智点赞呢。
结果就是成全了自己的面子,省了自己的麻烦,却把包袱丢给对方。
却不知,冷不丁扔过去的包袱也许会把对方的心与情打的是一地鸡毛,惨不忍睹。
无所谓的道义与情理。
这!最!不!公!平!
跑路者以为给麻烦盖上一层面纱,麻烦也就不存在了。
以为这样做是快刀斩乱麻,却不知说的是一,做的是二,丢掉了诚实,不够对对方诚实,做着离开的打算就不要浪费别人的时间和情感了,跑路总不可能是在1秒内做的决定吧,总有个酝酿实施的过程。
做人不能太鸡贼。
也不能够2个人的事情,丢给另外1个人去面对,抱着反真我是脱身而出了,随你怎样,这样缺乏羞耻心。
所有的假装,套路,说一套、做一套都是对对方的不够尊重。消耗着对方的信任与热情,只能一时管用,老司机飙车不能没有规则。
以上我说的是面对了断一段关系的场景,以上情况并不仅仅适用男女之间,它可以出现在任意一种关系里面,可以是亲密关系,也可以是合作关系。
我想如果面对必然要发生的矛盾,分离,会痛,如果是我的话,请把选择权留给我,我宁愿选择真实的残忍,也不要伪装的“体面”。
更重要的是,永远永远不要维护你的自尊面子,来牺牲我的面子,难道我的面子就不是面子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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