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第一次去星巴克的时候,钱包里面装着我刚发的工资,还带着两张银行卡,我犹豫了很久,才战战兢兢地推开了那扇门。而在此之前,我一直以为这里的一杯咖啡和一份甜点会成为我有生以来最奢侈且最贪婪的一次消费。但结果显然不尽人意,既没有我想象中的贵,也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美味,我很失望。
每每提起这事,阿笛总会乐此不疲地嘲笑我。
阿笛在嘲笑完后,很认真地对我说,那我以后也开一家咖啡馆,那样你就可以经常喝咖啡了。
我很感动,也仅仅是感动,我以为阿笛只是开个玩笑。
不曾想,一年之后阿笛打来一通电话,告诉我,她的咖啡馆已经装修好了,过两天就开业了。
我祝她开门大吉,财源广进。
阿笛诚挚地邀请我成为咖啡馆的第一位顾客,第一位免单顾客。
我提前使用了自己的年假,飞到了那座城市。
循着阿笛发给我的地址,我找到了她的咖啡馆,在一处公园旁边的十字路口转角处。老式的居民楼覆盖着一层青葱的爬山虎,风在摇她的叶子,斜阳打在上面,波光粼粼。
阿笛笑眼盈盈地从咖啡馆里迎了出来。
你还是没变啊,我笑着说。
你也没怎么变呐,她接过我的背包,挽着我的手臂往里走去。
我来的不算晚吧?我问到。
不晚不晚,刚好呢,明天才正式开业。阿笛说。
店里就你一个人,没有服务生吗?我继续问。
有两个呢,但是都忙了好几天了,我就给他们放了半天假,明天一大早过来上班。阿笛回答道。
有你这样的一个老板挺好的。我随口说到。
我才不想当老板呢,我想做老板娘,对了,你喝点什么?阿笛问道。
都行,挑个你拿手的或者有特色的就好。
那就来杯“花蝴蝶”吧。
我只听说过卡布奇诺,摩卡,拿铁,没听说还有“花蝴蝶”啊?
就是一杯玛琪雅朵啦,只是看起来很像蝴蝶,我就取名叫“花蝴蝶”了,对了,你要不要吃点什么,甜点很不错哟。
都行吧,你知道的,我不太挑。
你先随便看看吧,现磨咖啡要等一小会。
阿笛利索地系上围裙走进吧台忙碌起来,我百无聊赖地转悠着。咖啡馆的装修都是暖色调,红色的椅子,黄色的桌子,桌子上都摆放着绿色的小盆栽,墙壁上挂着温暖的照片,小陈设都极富生活情调,粉色的沙漏、白色的木马、铜色的自行车模型还有一堆毛绒娃娃,壁橱里残次不齐地摆着几排书。我随意地抽出一本,坐下来翻看着。
阿笛抬起头看了我一眼,说道,盆栽下面有wifi,信号还行。
我说,这本书不是我以前送你的嘛?
阿笛说,哪一本?
我说,这本啊,村上春树的《挪威的森林》。
阿笛说,我都是瞎摆的。
我把书放回了回去,看见了很多熟悉的书脊。
我说,哇,你把我的书全放在这里了啊,北岛、顾城、海子的诗集,罗梭的《瓦尔登湖》、刘震云的《一句顶一万句》、还有周国平的散文、王小波的小说,这么多啊。
阿笛不好意思地笑笑,然后义正言辞地说,反正你都不要了,给我了,我放在这里伪装一下文艺范,或者让更多的人看不行么。
行,行,都随你,只是有些书上还有我的名字和随笔呢。
阿笛说,我都不介意,你还介意?
我说,我个人觉得是没啥……
阿笛打断我说到,过来端咖啡了。
我端回咖啡和甜点坐了回去,阿笛解下围裙后端着一杯咖啡坐在了我的对面。
我说这个也不像是蝴蝶啊。
阿笛说,这就尴尬了,手一抖调错了,之前我都做得挺好的。
我说,那开业以后对顾客可不能这样。
阿笛说,我知道,这不是你来了嘛,其他人来我都是心如止水。
阿笛又问到,你怎么不喝?
我说,你干嘛给我拿个粉色的杯子,我之前的那个咖啡杯呢?
阿笛说,那个我早就丢了,这个是我随手拿的。
阿笛喝了一口咖啡后,扬起脸看着我。
我问到,咋了,我脸上有字吗?
她很认真地说,我仔细想了一下,你还真是第一个喝我亲手调的咖啡的人呢。
我说,荣幸之至,话说你之前做咖啡都没人尝过吗?
她说,没有,都是我自己尝的。
这就让我更加犹豫要不要喝这杯咖啡了。
她显然明白我的忧虑,白了我一眼后说,放心喝吧,没下毒,难不难喝你也得喝了才知道。
我勉为其难地喝了一口,味道确实还不错。
她装作若无其事地问到,怎么样?
我说,出乎意料地,居然还挺不错。
她很得意地说到,那是,你也不看看这是谁做的。
我说,这味道让我想起了九寨沟的那条漂满枫叶的小溪。
她涨红着脸,假装没有听见。
过了一会儿,阿笛说,这几天你就去我那儿住吧,免得你在外面瞎混胡乱花钱。
我说,不太方便吧?
阿笛说,有什么不太方便的?
执着于她的诚恳,我只好答应。
阿笛住在离咖啡馆不远处的一栋老式居民楼里,房子是老式的两室两厅,不过在阿笛的收拾下倒也显得井井有条。阿笛说她自己一个人住觉得地方挺大的,还想把空着的另一间卧室再租出去,可以分担一点房租。但好在房租便宜,再住个人进来生活上多有不便之处,自己一个人住就挺自在的。
我犹豫了很久以后问到,你没有再找一个男朋友?
阿笛反问道,你没有再找一个女朋友?
我说,不找了,找不到了。
她说,我也是。
阿笛窝在沙发里打开电视,然后说到,你饿了没,要不要吃饭?
我说,还好,不太饿。
阿笛眼巴巴地看着我说,可是我饿了,今天忙了一天,都没吃饭。
我说,那我们去吃饭吧?
阿笛说,累了,不想动。
我说那怎么办,要不叫外卖吧?
阿笛说,这段时间都在吃外卖,胃口腻了。
这可如何是好?
阿笛终于说出了心意:“冰箱里面有菜,你随便做点吧,我想吃你做的饭菜了”。
我打开冰箱取出一些菜走进厨房开始操忙,阿笛哼着歌去卫生间洗澡了。做菜的时候我才反应过来,这都是她蓄谋已久的,不是说这段时间都是在吃外卖吗,怎么冰箱里面会有新鲜的蔬菜?必然是昨天或者今天买的。也就是说她之前就已经想好要我做一顿饭菜了。她还是这样经营着自己的小聪明,我哑然一笑,也懒得揭穿。
做饭的时候,我想起了我的前女友。我是一个很专情的人,所以我只有一个前女友。而幸运的是,我的前女友也是一个很专情的人,所以我也算是她的第一个前男友。至于之后她又有几个前男友,也许是好几个,也许一个也没有。
前女友很爱吃我做的饭菜。坦白而言,我做的饭菜并不咋样。卖相好的时候味道不咋样,味道不错的时候卖相也让人难有食欲。我自己并不介意,自己做的饭菜,再难吃也得吃。但是前女友却也很爱吃我的饭菜,我很不解。她说,这样有家的感觉。
前女友并不会做饭菜,只会煮面条和煮方便面,或者是煮速冻水饺、速冻汤圆。有一次,她煮速冻汤圆,盛出来就成了一碗恶心的黑白胶状流体,汤圆全破了。她很委屈,说以前煮都挺好的啊,说可能这次煮太久了吧,说可能这次水放少了吧。这自然是没法吃的,我只好依依不舍地从电脑游戏中抽身而出,就这冰箱里的食材,随意地做了几个菜。难得的是,这次的饭菜卖相与味道俱全。前女友很赏脸地吃了两大碗米饭后,一擦嘴打了个饱嗝,说真舒服,以后都由你给本公主做饭了。
我不怀好意地说,公主?公主多少钱包夜?
前女友就气恼且羞涩地笑了,缠住我厮打,厮打着我们就褪尽了衣物,在床上翻滚起来。这是我们的第一次。我想起了《亮剑》中李云龙和小田入洞房的那场戏,小田说“老李,对我温柔些,我有点害怕”。事后我搂着她看着床单上的一滩发愣,我想着虽然看了那么多启蒙电影但这事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容易啊,她捂着肚子怔然问到,自己是不是例假来了,而且好疼啊。
我们担惊受怕着查了很多资料,惶惶度了几日,她的例假如期而至,这令我们同时舒了一口气,再度过上了没羞没臊的生活。
那是一个夏天,我和她都找了一份实习的工作,她的父母刚好出差,我们就这样住在了她家。每天下午下班后,我和她一起去逛超市,她挽着我的手臂,我推着购物车,她说这才像是理想中的生活嘛。我做饭的时候,她就去洗澡洗衣服,她总嫌弃我的袜子臭,但依旧每次勤勤恳恳地洗净晾起来。吃过饭后,她主动收拾残局,我站在阳台上抽烟。
她说抽烟对身体不好,以后少抽点。
我说好,正在戒。
我戒了一百零二次,复吸一百零二次。
她后来说,知道你戒不掉,那你答应我以后少抽点。
我说好。最后一天半包戒成了一天一包。
我们都很无奈。
阿笛洗完澡穿着一套淡黄色的睡裙坐在沙发上梳理着头发。
我说,收拾好以后就来吃饭吧。
她很快就坐在了餐桌的对面,看了一眼饭菜后,很满意地笑着说,看起来很不错吖。
我盛过一碗米饭放在她面前,说,那就吃吧。
她举着筷子半天不动,突然灵光乍现般跳了起来,跑去打开冰箱,取出来两听啤酒。
阿笛说,好久不见了,总得喝两杯吧。
我说,你不是酒量不行吗,原来不是喝一杯酒晕吗?
阿笛说,你以为我还是以前呐,告诉你,我跟以前可不一样了,我现在能喝两杯!
饭后,阿笛自告奋勇地收拾残局,我只好去洗澡。
洗完澡出来,阿笛正窝在沙发里看电视,她嫌弃地看了我一眼,问到,你就没带睡衣?
我说,我以为我会去住酒店呢,再说了,我向来喜欢轻装出行,你又不是不知道。
不过看着我只穿了一条内裤的赤裸的躯干,我也觉得不太美观,人很瘦,而且没什么肌肉,我只好在背包里翻出一套短袖短裤穿上。
阿笛说,我头有点晕,明天一早还要忙开业的事呢,我先睡了,你也早点休息吧。
她关掉电视,走进卧室,砰地一声关上门。我只好关掉灯,走进另一间卧室,再度脱掉短袖短裤,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发愣。
手机振动了一下,阿笛发来一条短信,两个字:晚安。
我思考了一下,最终也只回了“晚安”二字。
第二天我一早醒来,房间里面空荡荡地就我一人。阿笛在客厅的茶几上留了一张纸条,说她已经去了咖啡馆。
我洗漱完毕后,到楼下早餐店吃了一碗面条,迎着朝阳也往咖啡馆而去。
阿笛说,你自己玩吧,我这忙着呢,估计一时半会顾不上你。
我说,没事,你忙吧,我自己坐会,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尽管叫我。
阿笛说,肯定会叫你的,不说了,我先去忙了,待会让那谁给你送杯喝得过来。
我抽出一本书,是顾城的诗集,随意翻开一页,是一首《远和近》: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我觉得/你看云时很近/你看我时很远。
慢慢地,咖啡馆门口的花篮越来越多,坐进来的人也越来越多。阿笛忙着招呼众人。她很识趣地把那些原来的朋友和同学引到远离我的另外一个角落,并未与我相见。于我而言,早已搁置一边的友情再去捡回来,大家都会觉得尴尬吧,毕竟人际交往是件很费力的事情。反正我这次过来,没有跟以前的朋友和同学们说起,只想安安静静地来,安安静静地去。
我这样坐了很久,喝完了好几份续杯,翻了好几本书,突然来了一个电话。我从咖啡馆的后门出去接听这个远方来电,等我挂断电话再回到座位上时,店里面的人已经散了很多,骤然变得冷清。我觉得这个气氛很尴尬。
阿笛坐在了我的面前,她问到,刚刚你去哪了,我刚刚忙,没顾得上你,还以为你生气了。
我说,出去接了一个电话。
阿笛说,好吧,那我再重新给你上一杯喝的吧。
我说,你不是说我之前的那个咖啡杯早就丢了嘛,那这个杯子怎么解释?
阿笛说,那就是我没丢咯,今天早上找到的,就拿过来了,当作你的专用杯子咯。
我说,这本来就是我的专用杯子。
阿笛不置可否。舒展了一下身体,说到,怎么样?
我环视一周冲她瞪了一下眼睛,是在说咖啡馆吗?
她点点头。
我说,都挺好的,我个人比较喜欢,刚开业,生意可能不太好,过段时间就好了。
阿笛说,现在还早嘛,基本上没什么人来喝咖啡的,只有中午、下午和晚上人才多,特别是傍晚。
我问,你这才刚开业,怎么知道的?
阿笛鄙视地扫了我一眼后说,我也不是乱开的,肯定是做过市场分析的,这点你不用担心。
我问,你不忙了?不用去做咖啡了?
阿笛说,我是老板,哪有老板亲自上阵的,专门请的有人,别人技术比我可好多了。
我说,嗯,咖啡味道的确不错。
阿笛说,这两天有空你陪我再去买一些杯子吧。
我一度特别热衷于收集各种杯子,我觉得这些瓷制品是一种艺术,我专门有一扇壁橱,里面满满当当地放着我收集的所有杯子。每次逛商场或者超市,碰上好看的杯子,我都会买一个,不一定用得上,也许仅仅是摆着供看。
有一次和前女友一次逛街,我照旧买了一套喝红酒的高脚杯,她很吃惊,问到你爱喝红酒吗。我说不爱喝。她问那你干嘛买红酒杯,这不是浪费钱嘛。我说无所谓了,我就是觉得它们挺好看的。这套高脚杯唯一迎来出场机会的是,每当前女友来例假,我给她冲一杯红糖水。她说看起来很小资情调啊,然后顾不得痛经,先自拍一张发朋友圈。
我还有很多杯子,喝咖啡的杯子就有好几个,有的浅口,有的肚子大,有的带有托碟。前女友还是很不解,喝咖啡的话,随便用个杯子不就好了嘛,干嘛买这么多。我说,这个冲速溶,这个适合卡布奇诺,这个适合拿铁。她打断我说,你去过咖啡馆没,去过星巴克没?我说,没有。她说那你还这么多讲究?我说你倒是提醒我了,听说去星巴克自带杯子显得逼格崇高,我还要买两个-专门去星巴克的杯子。这让她感到很崩溃。
就连喝水的杯子我也准备了好些,有高有矮,有的大有的小。我说,这个适合喝凉白开,这个适合喝热水,这个还可以用来喝雪碧可乐,这个可以用来喝啤酒,你看,应有尽有。
我很喜欢我的这些杯子,在送人礼物的时候,我大多都是选择我的这些收藏品中的某一件。这是我很珍视的东西,我把它送给一个人,代表我也很重视这个人或者这份关系。
最后,我把我的这些杯子全部送给了我的前女友。她很细致地为我保管着,只挑了几个我经常用的杯子放在外面,其他的都锁在壁橱中,但每隔一段时间,她都会把它们拿出来一一洗净晾干。
我答应了阿笛,去陪她买几个杯子。
阿笛问我,这次准备待多久。
我说,难得休一场年假,总得放松得尽兴吧。
阿笛说,你不是喜欢旅游吗,这次没有出去旅游呢?
我说,这也算是旅游吧。
我确实很喜欢旅游,但我并不喜欢一个人出游,我喜欢结伴旅行 ,或者到一个有朋友的地方旅游。这样的游玩不会让自己感到孤独和荒凉,好看的景致立马有人可以分享,有趣的见闻立马有人可以逗乐,况且还会发生很多值得留恋的故事。
我的第一次年假是我前女友一起度过的。得知我要休年假的消息后,她很配合地缠着公司的领导也批准了她的年假。当然,这也是我的征求成果。
我们数着日子,圈着地图,最终确定了去九寨沟。那是一个秋天。
九寨沟真的很美,特别是有喜欢的人作陪,爱的人刚好也还爱你。我们在那里待了快十天之久,看尽了每一处景点,走过了很多人迹罕至的小道,留下了很多照片。照片的背景是青山绿水,还有两张幸福的笑颜。
周云蓬有一首歌叫《野合万事兴》。
在一个山脚下的小溪边,只有我和她两个人。我们看着美景,听着歌,最后嬉闹着,嬉闹着在那条小溪边躺下,然后做爱。她一脸娇羞,头发上夹杂着青草,是融化在山野中的娇美。我们无法自拔,格外疯狂。
可是,这也是我们唯一的一次旅游。
阿笛沉默良久,又问道,你真的没有再找一个女朋友?
我反问道,那你不是也没再找一个男朋友?
阿笛说,那就是我们都对前事惦念太深吧。
我说,是的,我很怀念她。
她不语,只是笑。
咖啡很苦,一点糖也没放。
我也笑。
阿笛问,你怎么也笑了?
我说,我想起了过去的事,就乐了。
阿笛说,过去的事有那么值得开心么?
我说,我是个俗人,就喜欢念着过去,就指着这些事儿乐了。
她说,你还是一样傻里傻气的。
我们就一起笑,慢慢地搅拌着杯里的冷咖啡,相顾无言,只是笑。
几天后。
我可能要走了。我推着装满杯子的购物车,阿笛走在我身边,我以商量的口吻说到。
阿笛说,有点突然诶。
我说,我已经在你这住了好多天了。
阿笛问,怎么了,在这儿玩得不开心吗?
我说,算是开心吧,但是也有不开心呐。
阿笛说,不开心恐怕是因为经常想起你的前女友吧。
我说,那你的生活中突然出现一个我,你不是也会时常想起你的前男友?
阿笛说,在我印象中,他都已经死了很久了。
阿笛试探着想要挽住我的手臂,我不置可否,她最终还是垂下手捏着衣角。
又是这种尴尬的沉默。
良久,她问到,那你准备什么时候走?
我说,明天吧。
她问,去哪?
我说,不知道。
她说,去买点菜吧,晚上我下厨,权当给你送行。
阿笛已经练就了一手好厨艺,我不知道这是女生与天俱来的天赋,还是她个人的辛苦磨练。我以为,如果不是出于兴趣使然,一个人的饭菜做的越好吃,就越会凸显出这个人生活的窘境。
我后来做的饭菜已经越来越好,卖相与味道同在;而阿笛,居然也做了一桌好饭菜。
阿笛说,看样子,你这次过来玩,的确不太开心啊。
我说,挺好的,你招待的挺好,我很满意,真的很开心。
阿笛眯起眼睛笑得很诡异,和平时的笑容完全不一样,也许她是疯了。
她说,那就尝试一些更开心得吧。
她居然拿出来一瓶白酒和一罐咖啡,然后一勺勺地将咖啡倒进白酒里,猛地晃了晃。
我问到,你不是不太能喝酒嘛,怎么还拿白酒?
她说,白酒还是稍微能喝一点的。
她倒了两杯,一杯一饮而尽,一杯推到了我的面前。然后以挑衅地眼神看着我。
她肯定是疯了。白酒加咖啡,这是什么滋味?
我没有认怂,端起酒杯一饮而尽。
我是一个洁身自好的人,只抽烟喝酒,从没磕过药,但这次让我有了一种嗑药的感觉。升天与坠落同时蔓延着围绕着我,整个人都在飘。我看着阿笛也在飘,随风而去,渐行渐远。我赶紧一把拉住她的手,不让她飘走。
于是我们飘到了同一张床上。
醒来后,我望着天花板发呆。
阿笛一脸莫名地望着我,你小姐找多了吧。
我说,我还算一个洁身自好的人,没有找过小姐。
她不说话,自顾自地起床,捡起衣服穿上,透过窗帘的微弱的阳光在她的曼妙的身姿上勾勒出最完美的光影。
我起床穿好衣服,收拾着行李,她正在收拾昨晚的残羹剩菜。
我说,我要走了。
阿笛说,听说男人都是这样,事后无情。
我尴尬且局促地笑笑。
她回过头来看了我一眼,走之前记得去洗把脸。
我说,你不送送我?
她正嚼着口香糖,忿忿然说,来的时候也突然,走的时候也突然,来的时候都不用我去接,走的时候还用我送吗?
我背上包,关上门,下楼,拦下一张出租车,师傅,去火车站。
我已经坐上了动车,是一个靠窗的位置,谈不上什么风景,只有山野此起彼伏,群岭匆匆掠过。
我在怀想着我的前女友。
对着手机里的一张照片。
照片是我在阿笛的咖啡馆拍的。
照片里面是一墙壁的照片,其中有一张是九寨沟的风景,还有一张是我和她,看得不真切,真能依稀分辨两张笑脸。
手机再次振动了一下,是那个来自远方的电话号码的一则短信:
“与前女友同处一室,是破镜重圆,还是烂打烂摔?”
阿笛在我的手机备忘录里留了一段话:
“我们还是应该都向前看,实在忘不掉过去的话,就来我的咖啡馆,正好缺个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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